近日知名演员徐冬冬的一则文章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只见她于5月18日发表短评称:“老娘就是拍的男人装怎么了!裸不裸是当年的正刊发售的!允许发就允许拍!我从来不洗白自己,你呢?”
此前,她已经就网络平台上大量贩卖她的走光照的行为表示了斥责,她引用了一些图片,表示“除了正刊登出的,其它未刊登的走光照和未授权的大量照片都在搜集证据中,有的还在拿着我的走光照售卖,我会告到底!”
仅仅上述短评发表两小时后,徐冬冬再次发长文表示:
自己年轻时候拍摄《男人装》杂志,有很多那时候展示身材的照片,杂志在市面上发售,可以记录那个年代美好的状态。现在看来,当年也很美。
每个人的看法不同,自己并不认为拍摄《男人装》是羞耻的。
但是想问一个问题,我当时拍摄杂志走光的那些照片和杂志未发表的那些照片是谁发给这些博主的?这是合理的吗?
连续三则短文将徐冬冬自己送上了热搜,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不少关注,那么泄露别人的隐私照是违法行为吗?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一起来看看。
泄露隐私,法律上怎么处罚的?故意暴露别人的隐私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个人隐私依法不受他人侵犯,如果行为人泄露别人隐私轻则构成民事侵权,承担民事责任,重则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承担行政责任,更严重者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从徐冬冬的文章描述来看,当年她在拍摄男人装杂志的时候,被拍了不少照片,其中有一些大尺度的、走光的照片,这些照片她并没有授权相关方发售,也就属于她个人隐私的范围,现在这种隐私照流出了,那么谁泄露的谁就会有责任。
而且一旦这事上了刑,也就是泄露的相关责任人被认为是犯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那么面临的处罚将是十分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散播别人隐私照的博主得注意了,这可不兴乱传乱播啊,这事真要是闹上了刑法,那可是一桩不小的罪责啊。
网友们怎么看那么对于徐冬冬隐私照泄露她本人又要“一告到底”这事网友们怎么看呢?
有网友直接表示,你还怕走光?
网友这话说的有点刻薄啊,一般来说很少有人不怕走光的,我听说不少演员拍杂志多是出于赚钱、有合同在身等客观原因的,很少有人没事闲的会去拍这种杂志。
另有人说,这是怕穷人看到,怕有钱人看不到。
这话啥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啊。
当然了也有非常客观的网友表示,网络上键盘侠真多,明星在拍杂志的时候很容易被偷拍一些走光照,徐冬冬此次的维权行为应该得到支持!
这话我十分赞同。
有人则表示徐冬冬这种做法就是又当又立的表现,这话对不对,大家自行把握。
另有人则表示,主要是没有授权,发售了徐冬冬本人拿不到收益,所以她才这么生气的。
写在最后其实啊,不管网友们怎么议论这事,我认为徐冬冬为自己的隐私维权,这是正确的,是应该的得到支持与鼓励的。
任何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其他人不得侵害。
如今徐冬冬的隐私照未经授权就被网络上的各大博主竞相转发,这事于理于情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徐冬冬维权正确无比。
近年来不少人饱受隐私泄露的困扰,普通人想要维权困难无比,如果连徐冬冬这种明星人物都不能够维权成功的话,那么这种隐私泄露的恶性风气必将愈演愈烈。
支持徐冬冬,支持女性为自己的隐私而战。
信息来源:搜狐娱乐、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