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治理应进一步精准发力,保持高压态势,绝不能给贩婴行为留下任何空间。 ▲10月20日晚,针对贩婴事件,江阴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 图/江阴市公安局 文 | 柳早 10月19日晚,一起发生于江苏无锡的贩婴案件令舆论哗然。据报道,志愿者卧底两个月,在网络平台发现贩婴中介的线索,随后和记者共同见证了触目惊心的贩婴现场:在车上成交出生14天男婴,7.8万元钞票装满了塑料袋。在交易现场完成取证后,他们向公安机关报警。 10月20日,无锡江阴警方发布通报:婴儿被解救,相关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审查,苏某某对其通过网络平台充当中介,促成买卖婴儿交易并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很难想象,在全国严打形势下,如今还有这种明目张胆的婴儿买卖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案中,网络平台的作用不容忽视,甚至已经成了人贩子找寻客户的重要渠道。 考虑到当前网络平台的普及性,如果类似信息随处可见,无疑会极大助长违法犯罪行为。在报道中,“在某平台认识了这位中介”“在某平台寻找客户”这样的表述,随处可见。 更令人忧虑的是,这并非网络平台第一次陷入类似争议。早在今年5月,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曝光某平台长期存在所谓送养孩子、领养孩子、贩卖出生证及上户口等违法行为,而这些送养,实为明码标价的金钱交易。 对此,涉事平台曾表示,已对相关内容和用户进行清理和封禁。但如今看来,相关措施恐怕还谈不上足够有效,网络平台依然为不法分子提供了相当大的活动空间。 当然,说平台全无作为也不准确。曾有专业人士指出,发布的视频等主题内容中,如有违规内容,几乎没有可能通过审核。但是评论区内容数量太大,“有一定遗漏也是非常无奈的事情”。 而且,据打拐志愿者介绍,一些人也会用暗语和话术来规避审核,比如送养写成“SY”,还有蓝宝(男孩)粉宝(女孩)等,这在客观上给平台监管查删带来了难度。 但这不是平台回避责任的理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这也意味着,平台若放任这类信息,或涉嫌违法。 对此,需要网络平台进一步负起主体责任,提高技术能力,加强信息审核等管理工作。尤其是要保持对顽固问题的巡查,提高敏感度和词库更新频率,做到第一时间反应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报道中出现了让人哭笑不得的一幕,中介说自己“可以昧良心,不能丧良心”,不能“坑蒙拐骗”。而在新闻相关评论区也能看到,一些人认为这是给一些家庭“圆梦”,自己只是想“领养孩子”。这样的认知错误,也需要及时澄清、纠正。 社会应当明确,无论如何掩饰,买卖婴儿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性质不会有任何改变。因此,无论监管执法还是平台治理,都应当进一步精准发力,保持高压态势,绝不能给贩婴行为留下任何空间。 撰稿 / 柳早 (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吴兴发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