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居住在上海虹口区的林大姐就养老问题和68岁的老母亲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谁知她的母亲却直接将她告上了法庭。法庭上,林大姐有苦难言,作为子女林大姐为什么不肯赡养自己的亲生母亲?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法院又会就此作出怎样的判决?
说起原生家庭的那些破事,林大姐就眼泪汪汪,平复心绪后,她才慢慢将自己的故事讲述了出来。林大姐出生在一个家庭条件还不错的上海家庭,家中一共四口人,除父母外林大姐还有一个亲兄弟,而问题就出在这里。按理说家庭条件不错,林大姐应该过的挺滋润,可她却过的比一般人还要心酸,根本原因就是她的父母非常重男轻女。说起小时候吃过的苦,林大姐至今历历在目。小时候林母就常在年幼的林大姐耳朵边念叨,说女儿无用,养儿防老,林大姐耳朵都听起茧子了,要是只是口头说说,倒也没什么大不了,可林母却将重男轻女贯彻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吃的用的是最明显的,小时候每到年节,林母总会带着两个孩子去买新衣服,儿子都是买质量最好的,而女儿林大姐却只能挑最便宜,有时候最便宜的都捞不着,只能捡亲戚穿剩的。吃东西也是,要是家里吃好吃的,林母总是把最好的先给儿子吃,儿子吃剩下的才会给林大姐吃,林大姐埋冤母亲太偏心,但换来的永远是那句话:“你将来是要嫁人的,养那么好有什么用,还不是给别养的。”这还只是林大姐遭遇的冰山一角,总而言之,林大姐就是在这样的糟粕思想中长大的。这样的情况一直到持续到林大姐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不再和父母一起生活,林大姐欣慰的以为重男轻女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了,谁知母亲却杀了她个“回马枪”。林大姐和老公都是普通工作,一年到头存不下几个钱,有了女儿后更是过的紧巴巴,日子虽然过的辛苦,但林大姐却很满足,因为她的老公温柔体贴,女儿又十分懂事孝顺。因为自己小时候吃过苦,林大姐更是把女儿当宝贝一样的养着,她最大的心愿就是给女儿一个温馨的小家,说到房子林大姐就来气,这也是她和母亲最大的矛盾之一。林大姐家中原本是有四套房产的,几年前父亲去世了,林母嚷嚷着要过户房子,林大姐原以为母亲再偏心也会给一套给自己,然而她还是高估了自己在母亲心中的分量。家中一共四套房产,林亲竟然一股脑的全过到了自己儿子名下,不但没给林大姐留一套,连自己都没留下一套居住。林母这样的行为让林大姐伤透了心,林大姐的丈夫宽慰她:“没事的,咱们自己努力,一定能买的起一个小家。”于是林大姐铆足了劲的攒钱,终于,夫妻俩攒够了买房的钱,他们买下了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一个五十平的小房子,眼看日子越过越有希望,林母却像他们平静的生活中投下一颗“炸弹”。一天,林大姐正在家中打扫卫生,突然听见了急促的敲门声,她赶忙打开门一看,母亲正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站在自己家门口。
“妈,你怎么来了?”林大姐疑惑的问,毕竟结婚后母亲几乎很少来看她,林大姐顿时预感不妙。
“我怎么不能来,你是我女儿,我到你这里来养老,有什么不对吗?”听完母亲的话,林大姐顿时头大:
“我家房子这么小,勉勉强强才能住下我们一家三口,你来我们家哪里住的下?”林大姐又补充,说兄弟家房子那么多,让母亲去儿子家住。谁知这句话却惹怒了林母,她气冲冲朝林大姐吼道:“我可不想给我儿子添麻烦,他房子多也是要用来出租挣钱的,我就住你这里,你该不会是想将自己的亲妈拒之门外吧?”
林大姐被母亲的话揶揄的说不出话,她转念一想,毕竟人已经到门口了,总不能门都不让进,她虽和母亲关系不好,但也不能这么对她。
“那你暂时先住下,养老的事情咱之后再商量。”林大姐将母亲带进家中,因为家中只有两间房,林大姐便收拾了沙发给母亲住,谁知林母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指责林大姐不孝顺,林大姐又只好让丈夫睡沙发,自己和母亲一间房。一段时间后,林大姐联系了自己的兄弟,商量母亲养老的问题,谁知对方三言两语后便显得十分不耐烦,说既然母亲愿意住在林大姐哪里,林大姐就应该尽到自己赡养的义务。其实并不是林大姐不愿意赡养母亲,而是她的实际情况确实比较困难,再加之母亲根本不喜欢她,小时候对她亲缘分寡淡也就罢了,如今住到她家依然没有好脸色。就拿生活习惯来说,林母不讲卫生,用完马桶从不主动冲水,擦鼻涕也喜欢抹在桌沿边,要说这些林大姐都忍耐也就算了,可林母影响孩子学习这样的行为林大姐实在忍不了了。林母喜欢看戏曲,闲来无事总是躺在沙发上听戏,时不时还喜欢跟着唱,这便经常打扰到正在做作业的女儿,林大姐提醒母亲低声一些,林母却说:“一个女儿家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给他人做嫁衣!”
林大姐百般忍耐,换来的却是林母的冷嘲热讽,小时候的回忆潮水般涌来,分房时的不公待遇同样令她气愤,林大姐越想越气不过,于是同母亲争论起来,谁知这一吵便不可开交。最后林大姐也放下狠话,让母亲离开自己的家,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紧接着,林母便将女儿林大姐告上了法院,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究竟会站在谁那边呢?被告席上,林大姐哭诉自己多年来受的委屈,而林母则坚称自己并不没有重男轻女,并说林大姐有辱骂殴打自己等行为。公说公有理,法院对二人的说辞立刻进行了查证,经过查实,法院确定林大姐所言不虚,而林母有捏造的部分,她之所以说林大姐殴打自己,就是为了博取法官同情。可当法官让她拿出殴打的实证,譬如伤口淤青等,林母又也哑口无言了。法庭上,在场的人都看的出林母的确是重男轻女,但是法院最终还是站在了林母这边,这又是为什么呢?其实,我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赡养父母是每个为人子女的人应该尽到的义务,所谓赡养涵盖两个层面,一是生活层面,一是资金层面。
如若子女不能照顾父母的饮食起居,也应当要每月支付父母的生活费,如果父母生病,也应当要承担父母的医疗和护理费用等。如果子女拒绝以上义务,甚至虐待父母的,则被视为是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林大姐的遭遇的确令人同情,但在法律层面来说,她的确应该赡养林母,即使不让照顾林母的饮食起居,也应该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最终,林母胜诉。看完林大姐的案件,许多人都感到很气愤,认为这样的母亲不配得到林大姐的赡养,那么您是怎么看待本案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