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东亚二战经典探秘 2024-06-30 17:26:47

陈翠荣整理 来源:《爱周之家》

周恩来总理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代外交家,1953年最早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4年在《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中与印度、缅甸总理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中都有关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权威记述,虽然没有直接提到周恩来的名字,但世人皆知周恩来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创立和发展厥功至伟。不管世界风云如何变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着穿透时空的强大吸引力和旺盛生命力。

值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之际,向周恩来总理致以崇高的敬意。

文献1:中国共产党章程

(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总纲(节录)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文献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序言(节录)

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文献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节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全球共同发展,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

文献4:周恩来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3.12.31)

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于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北京举行了谈判。周恩来在谈判开始时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说:

中印两国的谈判在今天,十二月的最后一天,开始了。我们说过要在一九五三年开始这一谈判,现在实现了。

我们相信,中印两国的关系会一天一天地好起来。某些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一定会顺利地解决的。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原则。

两个大国之间,特别是像中印这样两个接壤的大国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问题。只要根据这些原则,任何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可以拿出来谈。

文献5: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于德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来阁下,应印度共和国总理兼外交部部长贾瓦哈拉尔·尼赫鲁阁下的邀请来到德里。他在这里停留三日。在这个期间,两国总理讨论了许多对中国和印度共同有关的事项。他们特别讨论了东南亚的和平前途和在日内瓦会议中关于印度支那所已经有的发展。印度支那的情况对于亚洲及世界和平至为重要,两国总理切望在日内瓦正在作的努力应该成功。他们满意地注意到,在日内瓦关于停战的谈判曾经获得一些进展。他们热诚地希望这些努力在最近的将来将能成功,并获致该地区各项问题的政治解决。

二、两国总理的会谈,目的在于用可能的方法对于在日内瓦和其他地方正在为和平解决所作的努力加以协助。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对彼此的观点获得更清楚的了解,以便彼此合作并与其他国家合作以协助维护和平。

三、最近中国和印度曾经达成一项协议。在这一协议中,它们规定了为两国之间关系的某些原则。这些原则是:

甲、互相尊重领土主权;

乙、互不侵犯;

丙、互不干涉内政;

丁、平等互利;

戊、和平共处。

两国总理重申这些原则,并且感到在他们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也应该适用这些原则。如果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各国之间,而且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之中,它们将形成和平和安全的坚固基础,而现时存在的恐惧和疑虑,则将为信任感所代替。

四、两国总理承认,在亚洲及世界各地存在着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然而,如果接受上述各项原则并按照这些原则办事,任何一国又都不干涉另一国,这些差别就不应成为和平的障碍或造成冲突。有关各国中每一国家的领土主权和互不侵犯有了保证,这些国家就能和平共处并相互友好。这就会缓和目前存在于世界上的紧张局势,并有助于创造和平的气氛。

五、两国总理特别希望在对印度支那问题的解决中,适用这些原则。在印度支那的政治解决应以创造自由、民主、统一和独立的各个国家为目的。这些国家不应被利用于侵略的目的,也不应受外来的干涉。这将使这些国家的自信增长,并导致这些国家相互之间和它们与其邻国之间的友好关系。采纳上述的各项原则,并将有助于创造一个和平的地区。如果情况许可,这一地区可以扩大,从而减少战争的可能,并加强全世界的和平事业。

六、两国总理对于中国和印度之间的友谊,表示信心。这一友谊将有助于世界的和平事业,并有助于他们本国与亚洲其他国家的和平发展。

七、这些会谈的目的是为了有助于对亚洲问题获致更大的了解,并为了推进和平的和合作的努力,与抱着同一目的的世界其他国家相配合,来解决这些问题和类似的问题。

八、两国总理同意,中印两国应维持密切的接触,以便两国继续保持充分的了解。他们很高兴能有这次会晤和充分交换意见的机会,使他们在和平事业中有更明彻的了解和合作。

文献6: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

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九日于仰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阁下,应缅甸联邦总理吴努阁下的邀请,在自日内瓦返北京途中来缅甸联邦首都仰光作了两天的访问。在这个期间,两国总理曾就与两国共同有关的事项作了自由的和坦白的讨论。

二、两国总理重申他们的立场,他们将竭力促进全世界的、特别是在东南亚的和平。他们希望正在日内瓦讨论的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问题将得到满意的解决。

三、关于中国和印度所协议的指导两国之间关系的各项原则,即:(甲)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乙)互不侵犯,(丙)互不干涉内政,(丁)平等互利,(戊)和平共处。

两国总理同意这些原则也应该是指导中国和缅甸之间关系的原则。如果这些原则能为一切国家所遵守,则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的和平共处就有了保证,而侵略和干涉内政的威胁和对于侵略和干涉内政的恐惧就将为安全感和互信所代替。

四、两国总理重申:各国人民都应该有选择他们的国家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权利,不应受到其他国家的干涉。革命是不能输出的,同时,一个国家内人民所表现的共同意志也不应容许外来干涉。

五、两国总理同意中缅两国应保持亲密接触,以继续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这次中缅会谈至为友好和诚挚。两国总理很高兴获有这次会晤的机会,他们认为这是有助于和平事业的。

★附录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是中国的国家级名录,由“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评审会负责评审,按照“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入选标准执行。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建立,为中国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和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提供了资源储备。

2000年始,国家档案局建立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并组织申报评选工作。截至到目前,共组织5批申报和评选,共有198件(组)珍贵档案文献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这些珍贵档案文献以名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对于珍贵档案文献的保护和宣传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首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单:(48件)

1、尹湾汉墓简牍中的西汉郡级档案文书

2、《宇妥·元丹贡布八大密诀》手写本

3、唐代开元年间档案

4、西夏文佛经《吉祥遍至口和本续》

5、元代档案中有关西藏归属问题的档案

……

41、钱塘江桥工程档案

42、抗战时期华侨机工支援抗战运输档案

43、老舍著《四世同堂》手稿

44、周恩来总理修改的中印总理联合声明草案

这是文件的前两页图像。

45、周恩来总理在亚非会议全体会议上的补充发言手稿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档案

47、纳西族东巴古籍

48、永州女书档案文献

【陈翠荣整理 来源:《爱周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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