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档无证售卖生腌产品惹上官司!罚款5万元,还要赔偿消费者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 2024-08-27 16:27:57

生腌产品味道独特、口感冰凉,夏日里受到食客青睐。但餐饮店的生腌产品如果制作不当,且未取得生食类食品经营许可进行售卖,可能会因此惹上官司。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提醒广大商户注意。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小雯(化名)组织公司同事在阿蚝大排档(化名)用餐。由于天气炎热,大家一致同意点生腌虾开开胃。用餐后一两天,小雯的同事们纷纷出现呕吐、腹泻问题,严重者到了医院后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肠道感染。大家讨论后发现,吃了生腌食品的人都出现了肠胃问题。

小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调查认定,阿蚝大排档虽然出售生腌食品,但其经营项目仅为热食类,并未取得生食类食品经营许可,后厨也未设置专间或专门操作区,不具备制售生食类制品的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阿蚝大排档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小雯与阿蚝大排档协商赔偿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其以“退一赔三”标准进行赔偿。

阿蚝大排档辩称,店里多年来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范要求保管食材,小雯等人到店消费后一两天才出现不适,不能说明肠胃问题与店里的食物有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蚝大排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生食类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却从事该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且相关行政部门调查认定其不具备制售生食类制品的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因此,小雯要求阿蚝大排档按照“退一赔三”标准向其赔偿损失,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承办本案的法官表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于食品类产品,尤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来源:厦门日报

0 阅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