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网上售卖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2年赚了4万多,却被市监局罚款26万

南方老纪 2024-10-28 14:30:16

如果你想自己做生意,那么合法经营就特别重要。

天津一女子把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放到网上销售,两年时间才赚了4万多块钱,竟然被市监局开出了26万元的天价罚单。

如此离谱的处罚,女子觉得太严重了,于是将市监局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处罚,那么结果如何?

事情回顾

小云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业余时间她特别喜欢制作手工艺品,比如手串、编绳、毛线制作的玩偶之类的。

起初,小云只是把自己的手工艺品送给亲朋好友,大家都对她的手艺赞不绝口,她的心里也很满足。

一天,朋友给她提建议,说现在电商发展得特别好。

很多人都会在网上卖东西,小云制作的东西这么精美,网上肯定也有很多人喜欢。

在朋友的鼓励下,小云尝试着在网上开了个店,把自己的手工艺品拿来销售。

果然漂亮的东西大家都喜欢,小云的网店很快就有了起色,常常供不应求。

不仅积累了一批忠实的粉丝,还经常接到定制的订单。

看到自己的努力有了回报,小云感到无比欣慰,毕竟她只把网店当成自己的副业,没想到现在有了一笔可观的额外收入。

然而没过多久,市监局突然找上门来说小云涉嫌无证经营,很多作品还涉及侵权,并且开了一张26万元的罚单,要求小云限期处理。

小云百思不得其解,自己辛辛苦苦经营了两年的小店,总共也就赚了4万多元,市监局却要罚26万,这也太离谱了吧。

小云感到十分委屈,她当然给不起这么多的罚款,于是将市监局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处罚。

法律分析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小云销售自制手工艺品就属于此类情形,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市监局以无证经营为由处罚肯定不合理,于法无据。

至于侵权问题,《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云属于小本经营,并非故意侵权,更何况被侵权人也并未主张权利。

小云两年销售额仅4万元,市监局处以26万元罚款明显不当,应当予以撤销。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26万元罚款,没收小云1200元的违法所得,并责令其将侵权手工艺品下架。

写在最后

有一说一,小云自己做手工艺术品没有问题,上网销售也没有问题,但是用了别人的商标确实是违法,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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