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保姆在小区玩单杠出意外,造成10级伤残,雇主垫付了15000医疗费,可女保姆却认为,自己是工作期间受伤,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遭雇主拒绝后,保姆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6万余元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黄阿姨今年四十多了,在刘家做保姆也做了5年了。
刘先生与妻子离婚后没法自己带小孩,就请了黄阿姨,所以可以说家里三个孩子几乎都是黄阿姨一手带大的。
黄阿姨很会带小孩,而且做事负责任,刘先生一家都很喜欢黄阿姨,但没想到一个意外却打破了这种和谐。
事情发生那天是个下午,黄阿姨刚刚安抚孩子们入睡,准备休息时,接到了刘先生的电话,请她帮忙下楼拿个快递。
取完快递后,黄阿姨路过小区的健身区,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进行体育锻炼,便决定尝试单杠。
不幸的是,黄阿姨在单杠上失手跌落,医院诊断为脚踝骨折,被评定为10级伤残。
听说黄阿姨出了意外,刘先生赶紧回家安排黄阿姨住院还给交了15000元的住院费,黄阿姨的丈夫也赶来照顾。
黄阿姨在医院住了12天后,共花费19475元,最终康复出院。医生提醒黄阿姨,为了完全康复,她还需要继续接受治疗。
黄阿姨立刻联系了刘先生,她说要不是去取快递,自己也不会受伤,刘先生需要为自己的受伤负责。
刘先生很生气,自己让她取快递可没让她玩单杠,而且自己还给她垫付了一万多块钱,也已经仁至义尽了。
随后,黄阿姨将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
02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黄阿姨作为保姆,受雇于刘先生家中,主要工作内容为打扫卫生,照顾孩子。
事发当天,黄阿姨是接到刘先生的电话,要求她去取快递,如果不取快递,黄阿姨也不会受伤。
而且黄阿姨是在工作时间受伤,作为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那难道黄阿姨自己去玩刘先生也该负责?《民法典》规定了: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黄阿姨作为一名成年人,明知自己年龄大了,且长时间没有锻炼,应该承担相应后果。
《民法典》也规定了: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黄阿姨在拿到快递之后,并没有及时回到家中,而是选择去锻炼身体,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劳务范畴,故黄阿姨的受伤,是她自身的疏忽造成,与刘先生并无关联性。综上法院判决,驳回黄阿姨的赔偿诉求,刘先生无需担责。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黄阿姨过于贪心了!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