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可思议了!”辽宁大连,男子婚后,一次都不碰妻子,妻子三番五次要和他生孩子,可他总是说工作太忙,家都不回,女子忍了6年,两人分道扬镳,男子却以他和妻子没圆房为由,要求妻子退还12万彩礼,法院是这样判的。 新婚夜,宾客散去,唐萍洗漱一番,坐在婚床上,娇羞的等待激动人心的时刻。
可新婚丈夫庄北,终于走进卧室,却一头栽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让唐萍怅然若失。
她知道,丈夫喝多了,不断的给宾客敬酒,他又不胜酒力,都说洞房花烛夜是人生四喜之一,如果不是身不由己,谁愿意错过这春宵一刻?
她心疼的给丈夫脱掉鞋子,宽衣解带,让他睡得舒服些,然后才躺在他的身边,这美好的一晚,就这么被辜负了。
说起唐萍和庄北,是朋友介绍认识的,唐萍一听庄北比自己小三岁,觉得没戏,也没怎么打拢。
可庄北却说“女大三抱金砖”,而且对她呵护备至,唐萍就放下顾虑,和庄北谈情说爱,并很快谈婚论嫁。
婚前,他们发乎情止乎礼,新婚夜,却因为庄北醉酒,辜负了良辰美景,真是人生的一大遗憾。
可唐萍万万没想到,她的婚姻却朝着她无法预估的方向发展了。
新婚不是有假期吗?可庄北第二天就迫不及待上班去了,还直接住进了单身宿舍,理由是他接了个新项目,每天加班,分身乏术。
新婚没圆房?蜜月不回家?这是什么意思?自己难道嫁了个工作狂?还是他拿借口搪塞她?既然不爱自己为啥娶回家?
唐萍不敢往下想,就做了拿手的饭菜,去庄北公司看他。
庄北他却懒得看她一眼,甚至赶她回家,生怕同事知道她是他妻子一样。
庄北和以前判若两人,让唐萍跌入冰窟一般无力绝望,她尝试和他沟通,他却不接电话,更不回家。
她有合法丈夫,每天却形单影只守活寡,还要跟家人亲戚朋友,装作很幸福的样子,说他忙的不可开交,所以才连个人影都见不着。
唐萍想,如果有个孩子,他们的婚姻和感情,就有了维系的纽带。
但她三番五次跟庄北,表达了自己想做妈妈的想法,并表示,她年纪越来越大,再不生没机会了。
可庄北却冷漠无比的说:“你生吧,我又没拦着你,用不着和我说。”
气的唐萍终于歇斯底里的哭喊:“我要是自己能生出来,你以为我找你?庄北你啥意思?不爱我为啥娶我,娶我为啥不碰我……”
可没等她说完,电话那头传来了忙音,气的唐萍哭的撕心裂肺。
她不是没想过离婚,可感觉丢不起那个人,也不想让父母蒙羞,她总抱有幻想,庄北可能是哪根筋搭错了,总有回心转意那一天。
这一等就是6年,可没等来庄北回头,却惊闻他出家了。
唐萍彻底死心,可还没等她离婚,庄北却率先提出各奔东西,那就好聚好散吧。
万万没想到,庄北欺人太甚,耽误了唐萍6年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不觉得愧疚,反而提出让她返还12万彩礼,理由就是他们没有夫妻之实。
更可气的是,庄北还把唐萍告上法庭,让这一段羞于启齿的婚姻公之于众。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庄北认为,他和唐萍没同过房,她自然要退还12万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在庄北看来,他和唐萍虽然登记结婚,但6年来没有过夫妻之实,没有共同生活过,符合退还彩礼的范围,唐萍应该返还彩礼。
而且为了凑这笔彩礼,家里债台高筑,导致生活困难,于情于理于法,唐萍都应该返还。
2、唐萍坚持称庄北没给过自己12万彩礼,而是45000元,都用于婚姻生活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既然庄北一口咬定给了自己12万,那就让他提交证据,否则就是红口白牙。
庄北既拿不出给予唐萍12万彩礼的证据,也拿不出被法庭认定给了唐萍4.5万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据,只能承受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3、法庭判决两人离婚,但对于返还彩礼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6年,还是完璧之身,这样有名无实的婚姻,让人惊掉下巴,法院不去探究背后的隐情,调解无效同意离婚,但对于庄北提出的退还彩礼一说不予支持。
两人恋爱结婚,婚姻维持了六年,庄北误了别人6年青春,唐萍没提出精神损失费就不错了,他怎么还好意思要返还彩礼?这不符合法律规定,更违背公序良俗,对唐萍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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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的同性恋吧?
[哭笑不得]男的通透 碰了房子都是女人的还得进去蹲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