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陈先生参加“自律挑战”项目,坚持35天不用手机,就能得到40万!他交了9000元报名费,结果,第一天就被淘汰了!不但没有得到奖金,9000元报名费也拿不回来,他认为公司耍诈,要求退还报名费,被主办方无情拒绝!
陈先生原本以为自己能轻松拿下40万大奖,结果第一天就被淘汰了!9000元的报名费也打了水漂。这事儿听起来就像一出闹剧,但却是实实在在发生了。咱们一起看看这“自律挑战”到底怎么回事,陈先生又怎么会这么轻易就栽了呢?
要说这陈先生,也算是被“大奖”冲昏了头脑。看到这个挑战的时候,心里那叫一个激动,心想不用手机还不是小菜一碟?哪知道,这事儿真没这么简单。
首先,不能抽烟喝酒、不能用任何电子产品、连遮挡面部都不能超过3秒。
再说第二条,晚上22点得关灯睡觉,早上6点得起床开灯。这一条看似简单,但真做起来可不容易。
第三条更绝了,挑战期间不能背对摄像头超过3秒。这可真是让人崩溃啊!你试试看,一整天盯着摄像头,连个转身都不能,那咱要是睡着了翻个身也得违规呀,这不是折磨人吗?
第四条每天上午10-11点只能用3分钟手机。
只需要成功6天,就能收回本金9000元!9天4万元;30天18万元;35天40万元。
粗略一看,好像没啥问题,都挺简单的,可但凡你仔细琢磨,就能知道其难度之大!
陈先生在看到这项挑战时产生了诱惑,他认为不使用手机并遵守这些规定并不困难。然而,他很快发现自己低估了挑战的难度。由于不能看手机,无法掌握时间,又不能背对摄像头,陈先生决定开灯睡觉。然而,灯光的晃动让他无法入睡,当他揉眼睛时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间。结果,他第一天就被淘汰了,连报名费也无法退回。看似简单的规矩,其实处处都是坑。尤其背对摄像头不能超过3秒真是让人欲哭无泪。
陈先生对此感到愤怒和憋屈,他指责主办方耍诈,并要求退还报名费。然而,主办方以合同规定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商家表示,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挑战,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才能获得奖金。他们认为,参与者的失败是个人耐力和毅力的考验,并没有涉嫌欺诈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了欺诈行为的处理方法。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商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挑战的要求,并特别注明了注意事项。因此,商家并没有构成欺诈行为。参与者在签署合同时应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研究,确保自己了解挑战的难度和风险。
所以呀,不要老是想着天上掉馅饼这种白日梦了!陈先生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