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14岁的少年在家中引诱并强奸了12岁的女孩。其中一人在事件发生后被释放。被开除。警方因其中一名未满 14 岁的男子被警方释放的事件发生后,女孩的家人心碎了。又一个被警察控制的犯罪嫌疑人。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应该修改?
近年来,不少未成年人犯罪,但由于是未成年人,有的被无罪释放或定罪后释放。
前段时间,山东发生了“精神女孩”当街殴打女子的事件。上传至网络后,引发网友热议。然而后来警方发现女子是未成年人。他们只是把他关进监狱并付钱给他的妻子,仅此而已。
此事件发生后不久,山东省济宁市又发生了一起针对未成年女孩的性侵事件。犯罪嫌疑人就是未满14岁的少年。想象这样的事情是很可怕的。
山东:两名14岁男孩将11岁女孩引诱至家中,其中一名男孩事后被释放
为什么少年的犯罪率那么高?简而言之,一切都是为了训练,《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是为了保护他们。
因为在我国,年满18周岁的人就已经算是成年人了,而14周岁以下的人如果犯罪,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但你知道吗,当今社会,很多孩子发育早。表面上它们看起来发育良好,但实际上它们还只是少年。虽然是小菜,但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尝到。一些男孩和女孩还一起看电影来寻求刺激。
从济宁的案例就可以看出问题所在。 14岁以下的饶明辱骂11岁的女孩。也许这两个人少年知道很多事情,应该经历过男女之间的事情。 。既然作者认为他们都是惯犯,你还能怎么侮辱这位女孩呢。
警方逮捕了其中一人,另一人因未满14岁而被释放。女孩的受害者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这是否意味着庆耀明的犯罪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他们罪行的挡箭牌?
至于庆耀明的犯罪年龄,近年来备受关注。许多人要求修改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决不能成为他们犯罪后逃避惩罚的挡箭牌。您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需要编辑吗?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名字写错了,应该是《熊孩子保护法》!
花姑娘[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