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名男子拿了200元钱让妻子去买东西,结果对方回来后只剩下了20元钱,男子觉得妻子花钱太多了,于是很不高兴,并让妻子将剩下的20元钱还给他。由于妻子平时没有什么零用钱,于是就想留着自己花,结果男子勃然大怒,当着孩子的面,在大街上就殴打自己的妻子,结果吓得孩子哇哇大哭。
(素材来源于:热点周报)
视频中,一名男子正揪住妻子的头发,直接将对方摔倒在地,并举起右手直接挥打过去。
这时,大街上的行人看到后,赶紧上前劝架,并顺势将男子拉开。
旁边还有一个几岁的小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而这位小孩子正是他们的儿子。
后来大家才得知,刚才是男子得知妻子花钱多了,正在发脾气。
不过让大家不理解的是,男子总共才给了妻子200元钱,虽然我们不知道妻子到底买了些什么,但以现在的物价来讲,随便买一点东西,花个一两百是很正常的。
而男子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挣的200元大钞,被妻子拿出去后只剩了20元回来,并且,这20元钱还不给他了,妻子要自己留着,所以男子很生气。
于是就出现了开头一幕,男子在大街上殴打自己的妻子。
依据《刑法》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家暴的情况,如果情节不算严重,就需要受害者自己报警才能处理。
本事件中,女子被丈夫拉扯头发摔在了地上,可能会有一些外伤,但还没有达到严重后果的情况,如果女子不自己报警处理,那么其他人还没有办法真正帮到女子。
因为对于家暴来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除非是女子可以强大起来,能够和丈夫抗衡,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不行,还是建议女子通过报警来处理,也好给丈夫一个教训,让他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
对此有人感慨道:结婚真是一门技术活,如果没有擦亮眼睛,找了一个这样小气的男人,真是会委屈一辈子的。
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也并不是一定要耗一辈子,及时止损,重新开始也不为过。
看到女子被打得痛哭流涕,让人心疼不已,也许是她真的被丈夫打痛了,也许是她感觉婚姻无望,绝望地哭泣。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女子如果不想和丈夫过了,想要离婚的,法律是会支持的。
不过,我们还是希望男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调整心态,向自己的妻子赔礼道歉。
因为妻子娶回来是和自己共度余生的,而不是充当出气筒,自己不高兴了,就拿对方来发泄。
要知道,有本事的男人肯定是在外面敢打敢拼,而不是在家里充当老大。
所以男子不能太小气,也不能太自私,妻子买了180元钱的东西,只剩下20元钱,想要自己留着,丈夫就要对方吐出来,不给就打,这是什么操作,难道妻子20元都不值得拥有吗?
另外,男子殴打妻子的时候,孩子正在旁边,他没有力量和自己的父亲抗衡,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妈妈被打,吓得大哭起来。
试想一下,这会给孩子造成什么样的阴影?
两个都是他最亲的人,其他小朋友的爸爸妈妈都是很相爱的,而自己的爸爸却在大庭广众之下殴打自己的妈妈,这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童年阴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所以只有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孩子才会有安全感,长大后也才会有担当和大爱。
希望夫妻之间,即使有什么矛盾存在,都不要当着孩子的面争吵,更不要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对方,尽量和平解决问题,才是最好的言传身教。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