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奇闻志怪小故事精选:《李贞》《李寿》《店妇》《金陵乙》

大狼文化 2024-03-18 2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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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

古时候,蜀地锦浦坊的百姓李贞家里养了一条狗,名叫黑儿。有一天,李贞因为喝醉了酒,竟拿着斧子把狗砍死了。

李贞年老时,有一次和邻居一个叫白昌祚的恶少喝酒,两个人都争强好胜,昌祚醉酒发狂,竟拿起斧子把李贞砍死了。当时白昌祚十九岁,与李贞杀狗时的年岁正好相同,更巧合的是,白昌祚的小名就叫黑儿。这冤怨相报,竟不差毫发,真是令人惊叹。(出《儆戒录》)

李寿

唐朝贞观初年,交州都督李寿(封号遂安公)遭罢职,回到京城的府第居住。

李寿喜好打猎,用笼子养了很多对鹰。为了喂鹰吃肉,他让人杀了邻居好几只狗。不久,他忽然患病卧床,迷迷糊糊中看到五只狗来找他偿命。遂安公吃了一惊,硬着头皮辩解道:“杀狗的是我家奴仆通达,有罪的是他,不是我呀!你们应该去找他。”狗愤怒地说:“要没有你的命令,通达怎么敢自作主张?更何况我们只是从你家门前经过,又没有偷吃你家东西,什么错也没犯,你就随随便便害了我等性命。我们不会原谅你,你不偿命,我们绝不罢休。”

遂安公又惊又骇,不停道歉谢罪,还说如果饶了他,自己以后一定为它们追福。其中四只狗见他真心悔罪就答应了,另一只白狗却坚决不答应。白狗悲愤地说:“本来你无端端杀生就是作恶,更何况当时我一息尚存,你就割我身上肉,每割一块我就痛苦万分!我一想到你这样狠毒,就无法原谅你,绝不能饶你!”遂安公听了,无言以对。

就在这时,有一个人过来替遂安公求情,对白狗说道:“现在就是杀了他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既然他已经知错了,你放了他,让他给你追福,不是最好的结果吗?”白狗这才同意了。

过了一会儿,遂安公从梦中苏醒,却发现自己已经患了中风偏瘫的病,四肢不灵便,他马上命人做准备,为那些狗追福。但是最终他的病也没有好。(出《冥报记》)

店妇

唐朝显庆年间,长安城西路边上有一个店家,新媳妇生了一个小男孩。满月这天,亲戚朋友都来庆贺,店主人让屠夫杀一只羊待客,谁知那羊多次向屠夫跪拜。

屠夫于心不忍,就把这事向店家的人说了,可这家的老老少少都无动于衷,还让屠夫赶紧杀了那只羊,放锅里炖羊肉汤,屠夫只好照做。

当时因为别人都忙着料理葱蒜饭菜,腾不出手,就让新媳妇帮忙看一下锅里炖的羊肉。新媳妇就抱着孩子来到锅前,谁知锅盖突然间自己破了,沸腾的汤水冲起灰火直扑母子,母子双双重度烫伤身亡。当时在店里看到听到这件事的人,都不敢再杀生了。(出《法苑珠林》)

金陵乙

古时候,金陵一个叫某乙的人,以卖酒为生。他每次酿好酒后,都往酒缸里掺水,而且加进一些麻药。即使是很能喝酒的人,喝不上几杯,也会烂醉如泥。由此,他的酒还得了一个“中山酒”的美名,他也因此致富,家资巨万。(中山酒,又名千日酒或者千日醉,是古代一种酒力很大的陈酿美酒,是古时一个叫狄希的中山人酿的。)

有一天,某乙早晨起来,看见一只喝醉了的狐狸睡在他家酒槽边,就用绳子把狐狸的四肢捆了起来。他刚要去找刀杀狐,狐狸就醒了,哀求说:“请不要杀我,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满足你。”某乙就给它解开绳子,狐狸在地上打了个滚,马上就变成了个人。

当时,他家同一条街上孙家的大儿媳妇,据说被狐狸缠上了,某乙就问这只狐狸知不知道怎么回事。狐狸得意地说:“那就是我缠的。”某乙见过孙家的二媳妇,认为她比大儿媳更美,便要求狐狸带他一起成好事,狐狸表示很为难。某乙非要去不可,狐狸没办法,只好请某乙跟它一起去一个地方。

他俩来到一个洞里,狐狸取出一件褐色的衣服递给某乙,对他说:“这是我去世的哥哥留下来的,你穿上它就可以去了。”某乙随即穿上褐衣回家,家里人竟都看不见他,等他换上平常穿的衣服,家里人才看见他。

某乙非常高兴,和狐狸一起来到孙家。谁知来了却看见孙家墙上贴着一张巨大的符,上画着一条蜿蜒曲折的龙。狐狸一见害怕地说:“啊呀呀,那和尚太厉害,我不进去了。”说完匆匆逃走了。某乙试探着走到近前一看,却发现是一条真龙盘踞在墙壁上,昂首欲飞。某乙大惊失色,也赶紧逃出门去。

原来,孙家因为大媳妇的事专门找了一位外地僧人,为他们家作法驱妖。那和尚先给了孙家一张画符,让他们带回家贴在墙上,当时和尚本人还没有到。

第二天,和尚来到,设坛作法,邻居们都来围观,某乙也夹杂在里面。忽然,他脸色突变,急急奔逃,那样子就好像有人追他捉他似的。他刚跑出门外,就扑倒在地,变化成一只狐狸,四肢还穿着人的衣服。和尚说要杀死它,某乙的妻子急忙叩头哀求。和尚同意了,叫某乙的妻子把它牵回了家。妻子每日给它吃的喝的,可是过了几个月,它还是死了。(出《聊斋志异》)

最后这个小故事说明,做人千万不可起坏心呀[捂脸]。做好事积福,做坏事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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