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北京高院召开党组会,对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行部署安排。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全党政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收场,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要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把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意识、目标导向,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聚焦“关键少数”,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严格规范和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相统一,坚持把党的纪律建设与强化审判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会议要求,要切实发挥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落实好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若干措施,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在推动党的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在实质性提高审判质效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在增强群众获得感上下功夫,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编辑:陆露 肖飞
审核: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