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差距巨大的原因有四方面:
首先,制度设计上客观存在两倍的差距。规定允许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的60%-300%,
但由于历史等原因,有的实缴指数只有0.3几。
由于基础养老金计算中有(1+平均指数)/2的拉平方案,
所以,理论上的差距幅度在65%-150%,
也就是工龄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缴费存在2.3倍左右的差距。
其次,工龄不同。规定养老保险最低缴纳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
而有的工龄则长达40多年。所以,如果缴费基数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工龄差距存在2.7倍左右。
再次,退休年龄不同。退休年龄不同,但预期寿命一样。
所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时的除数不一样。
同样的个人账户余额,退休早的养老金低,退休迟的养老金高。
个人账户余额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早的50岁退休和迟的60岁退休相比,差距在1.4倍。
最后,过渡期指数计算存在不同政策规定的差距。
比如事业单位的过渡期指数算法与企业不同。
还有的省市企退不同身份的职工也存在不同的算法。比如江苏,如果行业统筹单位92-95年未建个人账户缴纳养老保险,
则原单位人员存在两种不同的算法:
还在原单位的,在省级人社部门核算,
以实缴后若干年的平均值计算替代92-95年未实缴的“实缴指数”,
再推算整个过渡期指数,接近实际,相对客观公平;
而下岗离职人员,在市区人社部门核算,92-95未缴年度按1替代。
如果原单位效益好,则被严重拉低整个过渡期指数!
以某单位职工视同工龄9年5个月,92-93年未建账,94+95年实缴指数4.4287,
94-08年实缴指数平均2.3648为例,行业统筹单位计算的过渡期指数2.1861左右,
而下岗离职人员计算的过渡期指数为1.5584,仅为原单位计算的71%左右,差距约400元。
从上述分析的原因可以看出:
差距巨大的主要原因是,
个人缴费多少、缴费工龄长短以及退休年龄等影响养老金的多少。
最少缴费最短工龄最早退休与最高缴费最长工龄最迟退休差距很大!
同时还可以看出,不同的过渡期指数计算政策,也是影响养老金的重要因素。而让老百姓感到不满的主要是不同的养老金计算政策,
特别是双标政策,让当事人感到极其不公平!
因为少缴短缴与多缴长缴差距存在着接近乘数的关系,加上早退迟退的差距,所以总差距很大。
因此,有条件的尽量多缴长缴迟退,以多拿养老金、
如果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早退迟退存在着正常的养老金差距,
而指数计算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案引发的差距,就有失客观公平了!
所以,有关部门应当考虑政策的统一公平性,不应采取不同的指数计算方案拉大群体差距,特别是压低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