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三十四讲

书画艺术档案谈文化 2024-11-27 05:52:40

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三十四讲

第三册 元、明时期的书法批评

第一章 清朝前期的书法批评

第二节傅山的书法理想

二、人奇字亦古

傅山从气节与书法的关联出发,提出“拙”“丑”“支离”“直率”等理念,更深刻地认识到,成为超脱常俗之人乃是解决书法难题的关键所在。

自汉朝扬雄提出“书为心画”这一命题起,书法与人品的关系便成为书法理论的重要议题。特别是北宋以来,此问题愈发显著。傅山传承了北宋以来重视人格修养的论题,将人格精神视作评价书法的首要因素,这与他提出的“四宁四勿”存在必然联系。

正是基于人格问题,才有了“四宁四勿”的要求。他对赵孟頫书法的批判,多源于对其为人的不满。他对此表述得很明晰:“于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遂恶其书。近细视之,熟媚绰约自是食态,润秀圆转,尚属正脉,盖自《兰亭》内稍变而至此。于时高下亦由气运。”傅山并非不了解书法历史的演变事实,而是坚决秉持人格至上的评价准则,将人格问题视为书法艺术的本质与生命,并由此推演出他的审美主张。

除了追求奇突之美,傅山推崇古法,所谓“人奇字亦古”。“古”一方面有着不与流俗相和的特点,另一方面彰显着书法的正脉。他表示:“写字之妙,也不过‘正’,然而‘正’并非刻板、并非死板,只是古法而已。”他所提及的“古法”,指的是魏晋书法所展现出来的气骨。并且,他觉得“楷书若不是源自篆隶八分,就呈奴态,不值得观赏。”这同样是从方法层面解决达成“古”的路径。

三、论“字中之天”

前文所述的两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傅山始终难以释怀的民族气节有所关联。傅山的思想终究超越了这一范畴,上升至更为根本的“天性”层面。在此层面,他不再有与赵孟頫、董其昌“斗气”的意味,而是基于李贽“童心说”式的探索。他表示:

吾深知书法的上佳境界,起初期望达到某种境地却未能达成,是因为心、手、指、笔、主、客之间存在相互不协调的缘故。期望达成且能够达成,这是功夫所致;未曾期望达成却能够达成,这便是天性使然。一行有一行的天性,一字有一字的天性。精神到而笔触到,这是天性;笔触未到而精神到,这也是天性;至于到与不到,无不是天性。吾又能说些什么呢,实在难以言表。

曾见猛参将标告示的日子写“初六”,奇妙深奥得难以形容,曾用心模拟,犹如刚会写字之时。又看到学童刚开始写仿帖时,字都不成样子,中途却忽然出现奇特古朴之态,令人既不能合在一起理解,也不能拆解开来,其颠倒疏密的布局,令人不可思议。由此才知晓我们这些人写字,因鄙陋拘谨的拿捏,哪里配谈论字中的天性。这种天性无法有意去碰到,或许在大醉之后,无笔、无纸也无字时,或许能够遇到。写字时若只想着一个字,便不能达到高远的境界。

俗字完全依靠人力来排列,而天机自然的妙处,竟然因刻意安排而丧失。

凡事皆以天取胜,天不可欺。人纯粹依凭天性,不习于人而自欺以为是天性。天高高在上不可遗弃,人是天的凭借。勤奋加以引导,天也并非高深莫测。在写字这一方面,就是这个道理,日积月累自然知晓。

同时,我们需留意,傅山所提出的人格要求与明朝项穆在《书法雅言》中所主张的有所不同。若说项穆是在儒家立身修养的大框架下立论,那么,傅山则是在特定情境中着重强调书法艺术家应有的骨气。傅山生活于明末清初的动荡年代,饱受异族统治之苦,令每一位汉族士大夫深刻自省。当时,普遍意义上的人格问题被民族气节所取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他将气节问题当作评价书法艺术的首要条件,实属理所当然。他讲道:

“作字先作人,人奇字亦古。纲常叛周孔,笔墨不可补。诚悬有至论,笔力不专主。一臂加五指,乾卦六爻睹。谁为用九者,心与腕是取。永真慕羲文,不易柳公语。未习鲁公书,先观鲁公话。平原气在中,毛颖足吞虏。”

依傅山之意,若名节丧失,书法的品格便无从谈起。傅山的理想是如颜真卿、柳公权那般,拥有刚正不阿的气节,其书法作品蕴含着一往无前的清刚之气。由此也能看出傅山所向往的书法是“刚健雄奇”的品格。他在另一首诗中写道:

“抽临池不会柔,锋枝秃硬独相求。公权骨力生来足,张绪风流老渐收。饿隶严家却萧散,树枯冬月突颠鷃。插花舞女当嫌丑,乞米颜公青许留。”他明确表示不回避“严家饿隶”“隆冬枯树”之丑,反倒认为此具备了一种“萧散”“奇特”的艺术价值。

从他的这些论述当中,我们了解到“天”属于一种自然而然的境界,其对立面乃是刻意安排。他指出汉隶之所以“一派天机”,缘由在于“无布置等当之意”。他目睹猛参将、学童生拙天真的字态,觉得妙不可言,而看到有意为之的“鄙陋捏捉”,便认为失去了天然之美。

在傅山之前,宋朝释惠洪曾有相似记载,其《题昭默自笔小参》里写道:“游东吴见岑邃,为予言秦少游绝爱政黄牛书。问其笔法,政曰:书乃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他自述喜爱观看儿童字,参悟其中的纯真之气,这一记载与傅山极为契合。

傅山觉得这个“天”无法有意碰到,意即超越了所有人为的束缚或者处于无意识状态时,“天”才会显现。“天”是最高境界,并非后天锤炼而成,不过随着阅历的丰富和时间的流转能够体悟到这个“天”。此乃庄子所倡导的“真人”境地。倘若能够成为“真人”,那么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是艺术之境。

与之相反的情形是有意排布,傅山讲:“但于落笔时先萌一意,我要使此为何如势,及成字后,与意之结构全乖,亦可以知此中天倪,造作不得矣。”在此,傅山把崇尚“自然”的理念再度引入书法领域。自南朝起,自然之态始终是历代书法家所追求的至上目标。自南宋朱熹等人的正统书法观念形成以后,在书法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儒家庙堂文化所规定的典雅平正气象,偏向于人工之美。傅山倡导“天”,与此前徐渭崇尚“本色”一样,均为那个时代的灵光闪现。

傅山甚至将历史上的名家体系摒弃,从民间、儿童的书作中发掘出惊人的美感。这一思想极具现代性,还具有颠覆性的意义。依照此论,长期以来被人们精心构建的书法历史将会改变,那些被人们尊崇敬仰的书圣、大家的经典性也将遭受挑战。(全文共计:2438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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