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六项司法保障,助企纾困渡难关,给力!

京法网事 2020-12-25 2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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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和谐执法 共克时艰”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期间该院立审执各环节和谐执法的五大典型案例。

丰台法院民三庭庭长徐冲介绍,疫情期间,丰台法院严格落实《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一、二)相关规定精神,倡导在面对疫情等不可抗力时,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尽可能地通过调解或变更合同履行内容等变通方式实现合同目的。

据了解,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中,丰台法院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 六项司法保障: 一是网上直接立案“全覆盖”, 通过导诉窗口外延及线上平台提供实时立案咨询,网上立案审查周期缩短为1.36个工作日; 二是诉讼服务线上开展“全流程”, 多平台线上服务,“接诉即办”“接单即办”实现联系法官到位率100%、事项办结率100%; 三是“点站”下沉助力涉疫纠纷“源头解”, 及时发布中小企业司法保护工作指南,选派专业调解员和诉调对接法官入驻全区各乡镇、行业协会、园区及楼宇的“七日调解室”“司法确认点”,及时有效调处纠纷; 四是案件网络审理“常态化”, 引导律师在线开展诉讼活动,加速推进诉讼事项网上办理,依托“云法庭”平台开展在线审理,确保案件审理“不拖延”“不停摆”; 五是涉疫情企业“善意执”“文明控”, 开通执行案件“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保障涉疫情防控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正常经营; 六是应对疫情司法服务“全方位”, 借助法律实务网络交流平台,开展涉疫情法治宣传,指引全社会依法依规办事,帮助企业提振信心。

丰台法院建议,在发生涉疫情纠纷时,当事人特别是涉诉企业应本着“调解优先”“互谅互让”“合作共赢”三原则善意解决纠纷,尽早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法制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商会副会长齐清对丰台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谐执法”给予充分肯定,她表示,典型案例的良好示范效应有利于推动涉民营企业纠纷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预防延伸,更好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工商联将继续与人民法院创新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合作的广度深度,努力取得北京民营企业保护工作更大成效。

“丰台法院将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在全面、科学、动态把握特殊时期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的基础上,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作为,高效履职,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妥善审理涉疫纠纷,善意执行保障复工,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向好向优。”丰台法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俊宝说。

案例回顾

案例一

涉防疫公共利益需要

及时解保疫情防控专用用户

案情简介

Law

2017年7月,某县人民医院与某商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应附件。某生活公司为某县人民医院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担保合同。因某县人民医院支付了一期租金后未能按时支付剩余租金,某商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并要求某生活公司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前,法院依申请裁定冻结某县人民医院银行存款两千余万元,并已实际冻结相应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认为某生活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已立案侦查,故承办法官依法裁定驳回某商公司的起诉。后某商公司提起上诉,在案件上诉过程中,承办法官收到某县人民医院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称某县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承担全县120万人口的医疗卫生工作,某商公司申请冻结的某县人民医院近3000万元的存款,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人民医院为该县新冠肺炎救治唯一定点机构,因疫情防控的公共利益需要而解除保全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的“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任务,符合文明、和谐、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某县卫生健康局明确表示如法院判决某县人民医院承担民事责任,该局作为该院主管部门将依法及时督促某县人民医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因此,该案可以认定不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则不应再采取保全措施。据此,丰台法院依法裁定解除对某县人民医院银行存款的冻结。

典型意义

Law

因疫情防控的公共利益需要而解除保全措施,是人民法院作为裁判机关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公正执法理念的体现、是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体现,也是人民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审判工作、便民司法、能动司法的重要体现。

案例二

司法确认书面审

高效免费解决企业困难

案情简介

Law

原、被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原告公司按约完成供货,被告公司陆续支付部分货款,截至2020年1月,尚欠货款40余万元。原告公司因疫情急需资金维持公司运营,故诉至法院。

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在对材料进行审查后,探索完全书面而不开庭的方式,审核申请材料并填写要素式审查报告,在当事人提交司法确认申请2个小时后,出具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

典型意义

Law

本案系丰台法院首次以书面形式审查调解协议,形成要素式书面审查报告,并出具裁定书,快审快结司法确认的案件。司法确认程序相较于民事诉讼程序有着高效、快捷、便民、无诉讼费的优势,司法确认书面审查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维权、提高司法效率。

案例三

简程序不减权利

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审快结

案情简介

Law

朱某系一名包工头,其与某装饰工程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但该装饰工程公司迟迟未予结算。双方矛盾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解决纠纷。受疫情影响,朱某雇佣的工人急需工资维持生计。丰台法院针对该案诉讼标的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情况,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在了解到双方对欠付工程款数额争议不大,但因多次催讨工程款过程中矛盾激化甚至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双方心结难解的情况,承办法官借助“云法庭”搭建沟通桥梁、充当润滑剂,促成双方线上签订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

Law

该案的高质高效审结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坚持公正和效率相结合、简化诉讼程序和不减损诉讼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最大程度发挥了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化解纠纷的功能。

案例四

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携手共渡疫情难关

案情简介

Law

四家服装公司与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共同承租相邻门脸房并预付租金。后受疫情管控影响,四家服装公司三个月无法正常经营,故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减免对应期间的租金。案件受理后,丰台法院第一时间向被告进行电子送达,并征询被告意见。被告表示其受疫情防控影响,公司资金紧缺,且反诉要求服装公司给付迟延给付滞纳金。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双方经营的具体困难,及时安排在线庭审,为双方制定建设性调解方案,建议将租金给付方式从季付转为月付,将已付租金的减免部分腾挪到后续租期中冲抵未付租金,成功引导双方和解。

典型意义

Law

本案坚持调解优先,全程无纸化办案,节约了小微企业的维权成本;变租金拉锯战为租期时间差的调解思路,不仅保护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帮助被告方缓冲了资金困难,在助力双方共渡疫情难关的同时,也维系了双方后续互利共赢的合作基础。

案例五

“放水养鱼法”善意执行

帮助困难企业复工复产

案情简介

Law

该案系滑雪活动中发生的游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为冰雪活动经营企业。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故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表示,因向冰雪项目投入大量资金,疫情影响导致血本无归。考虑到被执行人经营现状,执行法官确定了“放水养鱼”的执行思路,通过视频、电话反复联系双方当事人,跟踪了解被执行人开工复产情况,安抚申请执行人不安情绪,争取其对被执行人现状的理解,最终促成双方再次和解,约定三个月内分期履行,暂缓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通过经营盈利,不到一个月便全部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典型意义

Law

本案中法院在执行阶段善用执行和解,给予企业走出困境的机会,协助企业复工复产,同时也顺利执结案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会现场邀请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来听听他们说了什么吧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法制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商会副会长

齐清

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丰台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双推进,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出台了网上立案、线上诉讼服务、诉源治理、网络庭审、网络执行查控、“放水养鱼”等一系列举措,确保诉讼进程不减速,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为各企业、单位复工复产、有序恢复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丰顺工贸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安钟岩

作为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以及企业负责人,深深感到丰台法院在完善和创新民菅企业产权保护、建立民菅企业产权纠纷治理长效机制方面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这五起典型案例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向社会、向企业倡导了调解优先、互谅互让、合作共赢的原则,呼吁大家携手共渡疫情难关,有利于推动民菅企业纠纷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预防延伸,更好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建立优质高效公平的市场化、法治化菅商环境贡献力量!

北京市人大代表

丰台区西罗园街道角门东里二社区原党委书记

高淑芹

在今年疫情的特殊时期,丰台法院积极应对,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司法保障和对策:从网上立案全覆盖、诉讼服务线上开展全流程到“点站”下沉助力涉疫纠纷源头解、案件网络审理常态化等举措,使得企业涉疫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决,为区域稳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丰台区人大代表 丰台区和义街道东里第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

刘丽阳

今天受邀参加丰台法院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感受到丰台法院展现对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双推进的责任担当。发布的5个案例均很好的体现出“和谐执法 共克时艰”的审判理念,是丰台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审判工作、便民司法的重要体现。

疫情仍在持续,丰台法院在司法裁判中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采取多种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确立了互相理解支持、共渡难关的价值取向。感谢丰台法院在区域经济发展保障中做出的贡献,也希望“月说新案”继续通过案例说法的方式,不断发挥宣扬公平正义、和谐友善的作用。

丰台区政协委员 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爱丽

丰台法院“月说新案”是一种创新模式,它将最新的典型案例及裁判规则向社会公示,体现了司法裁判对社会核心价值的引领作用,彰显了丰台法院在社会法治建设中的智慧与担当。我认为“月说新案”是丰台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之举,它也解决了作为执业律师的我对法律理解方面的一些困惑,我会将这些典型案例裁判规则迅速传达到联合律师楼里入驻的41家律师事务所及几百名在册律师,切实的发挥这些案例规则引领、定纷止争的作用。

供稿 |北京丰台法院

文字 | 杨澜

编辑 | 王淑贞 谢伟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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