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酸了!辽宁抚顺,王奶奶独自抚养两孙女,儿子与前媳妇离婚后双双弃养,积蓄耗尽后无奈将不孝子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抚养费,法院判了!
在辽宁抚顺的一个宁静小镇上,王奶奶的家原本是邻里间羡慕的和谐家庭。王奶奶与儿子小王与儿媳妇小花,还有两个可爱的孙女。
本来一家子甜甜蜜蜜,但是好景不长,小王与小花的感情出现了裂痕。
两人开始经常吵架,吵吵闹闹着又过了好几个月。
小花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离家出走,自此,与小王离婚,留下两个年幼的女儿。
小花离开后,小王就出门打工去了,将两个年幼的女儿留给了王奶奶。
王奶奶,不忍心看到孙女们受苦,默默地承担起了抚养两个孙女的责任。
岁月如梭,两年多的时间悄然流逝,小王在外省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又重组了家庭,似乎完全都想不起来自己在老家还有两个女儿。
而小花其实还是心挂两个女儿的,王奶奶年纪大了,不懂操作手机,都是小花在微信里与老师们沟通。
尽管如此,照顾两个孙女生活的都是王奶奶,虽然看着孙女们一天天长大,王奶奶心里还是觉得很满足的。
但是王奶奶的积蓄逐渐减少,养老金也显得捉襟见肘,王奶奶中忍不住为孙女们担忧:“我老了,但孙女们还小,她们终究还是需要父母的关爱和支持。”
她曾多次尝试与小王和小花沟通,希望他们能够承担真正起作为父母的责任,但他们都是百般推诿。
忍无可忍的王奶奶,终于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将儿子与前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人偿还这两年多来她为抚养两个孙女的花费。
依照《民法典》及高院相关解释: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具有抚养的义务。
小王与小花作为有能力抚养子女的父母,因家庭矛盾均负气离家,将两个女儿留给年迈的王奶奶照管。
王奶奶在并无法定抚养义务的情况下,为了孙女的健康成长,基于血缘和亲情自愿承担起抚育孙女的义务,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
王奶奶在2019年10月至2022年4月间代小王和小花履行了对两名孙女的抚养照顾义务,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王奶奶有权向小王和小花主张在无因管理期间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最后,法院判决小花与小王支付王奶奶过去31个月抚养两个孙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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