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3乡撤乡设镇,介绍区划沿革

方舆评论闻 2024-07-13 03:25:11

作者:方舆无形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赣州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赣民函〔2024〕11号),赣州市南康区撤销朱坊乡、太窝乡、三江乡,设立朱坊镇、太窝镇、三江镇。

南康区简介

西晋太康元年(280),更南安县名南康县。“南”指方位,为岭南之意,“康”意指人民安康、幸福。

199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南康县撤县改设南康市。201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南康市改市设区。因“地接岭南,人安物阜”而得名。

南康区沿革

春秋时期先属楚国后属吴国。东周元王三年(前473),归越。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归楚国。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属南埜地。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分淮南国置豫章郡,属南埜县地。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析南埜县设南安县,为建县之始,属庐陵南部都尉。

西晋太康元年(280),更名南康县,“南康”之名始此,仍属庐陵南部都尉,三年,属南康郡。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属南康国。

隋大业元年(605),属南康郡。唐武德五年(622),属虔州。

五代十国后梁开平四年(910),属百胜军。南唐昇元元年(937),属昭信军。

北宋开宝八年(975),改昭信军为军州,九年,改为虔州,南康属之。淳化元年(990),析虔州设南安军,南康属南安军。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南安军为属南安路总管府,南康属之。

明洪武元年(1368),改南安路为南安府,南康隶之。清沿袭明制,属南安府。

1912年,民国废府,直属江西省。1914年,属赣南道。1926年,废道存县,直属省管辖。1932年,属省第11行政区。1935年,属省第4行政区。

1949年8月14日,南康县属赣州分区。

1950年为赣西南行政区直属县,1951年6月属赣州专区,1954年属赣南行政区。1964年属赣州专区,1971年属赣州地区。

1995年3月7日,民政部(民行批[1995]19号)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南康县,设立南康市(县级),以原南康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康市的行政区域。为省辖县级市,由赣州地区代管。1999年由赣州市代管。

1984年5月15日,设立大岭乡、唐西乡、内潮乡、圩下乡;沙溪公社建乡,更名为十八塘乡(赣府字[1984]112号)。

1988年12月10日,撤销风岗乡、横市乡、赤土乡、东山乡,设立风岗镇、横市镇、赤土镇、东山镇(赣民函[1988]138号批复)。

1994年5月4日,撤销潭口乡,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潭口镇管辖(赣民字[1994]76号批复)。

1996年3月19日,撤销潭东乡、三益乡、龙回乡、龙岭乡、镜坝乡,设立潭东镇、三益镇、龙回镇、龙岭镇、镜坝镇(赣民字[1996]53号批复)。

1998年8月5日,将唐西乡的庄稼行政村和平田乡的章石行政村划归唐江镇(赣民字[1998]125号批复)。

2001年9月6日,撤销赤土镇建制,改设赤土畲族乡(赣民字[2001]440号批复)。

2001年3月2日,撤销大岭乡、唐西乡、平田乡,划归唐江镇(赣民字[2001]95号批复)。

2003年9月2日,撤销蓉江镇、金鸡镇和西华乡,调整设立蓉江街道办事处、东山街道办事处(赣民字[2003]210号批复)。

2003年10月21日,撤销内潮乡,成建制划归十八塘乡管辖;撤销圩下乡,成建制划归麻双乡管辖;撤销三益镇,成建制划归龙回镇管辖(赣民字[2003]272号批复)。

201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

2024年,撤销朱坊乡、太窝乡、三江乡,设立朱坊镇、太窝镇、三江镇(赣民函〔2024〕11号批复)。

南康区区划图与区划表

截至2024年6月,南康区辖2街道,10镇,8乡。

南康区政区图(Frankin制图)

统计用区划代码 名称

360703001000 蓉江街道

360703002000 东山街道

360703100000 唐江镇

360703101000 凤岗镇

360703103000 龙岭镇

360703104000 龙回镇

360703105000 镜坝镇

360703106000 横市镇

360703107000 龙华镇

360703200000 浮石乡

360703201000 赤土畲族乡

360703202000 横寨乡

360703203000 朱坊乡

360703204000 太窝乡

360703205000 三江乡

360703207000 十八塘乡

360703208000 麻双乡

360703209000 大坪乡

360703210000 坪市乡

360703211000 隆木乡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