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为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超重量级人物,是当之无愧的大文豪。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只要识文断字就不可能没读过鲁迅的代表作品,课本上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己》、《阿Q正传》,满满的全是回忆。
大先生手中的笔是锋利的匕首,划开社会层层黑幕;是精准的投枪,脱手一掷,撞开云雾囚笼,拯救国民灵魂。
一直以来似乎都是在刻意淡化鲁迅在北京长达十四年的官场生涯,即使偶尔提及,也只是轻描淡写,言其在教育部当一个蝇头刀笔小吏,完全微不足道。
那么,鲁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担任的职务,真的是微不足道的小吏吗?
并不是!
《故乡》当中“豆腐西施”杨二嫂有言曰:“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
实际这杨二嫂所言还真不是夸大之语……
01
鲁迅在宣统元年(1909年)从日本留学回国之后,先是在杭州的浙江师范学堂当了两年的教员,然后又回到老家绍兴,在绍兴中等学堂担任监学。
这个“监学”是清末在新式中等学堂所设立的学官,相当于中学教导主任。但当时中等学堂的地位绝非当前中学可比的,而监学的职权更是要高于教导主任。
鲁迅在日本期间被章太炎收为弟子,并受此影响正式加入著名革命团体——“光复会”。
而光复会的会长正是蔡元培。
在辛亥革命成功之后,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搭建班子自然是优先使用自己人,于是鲁迅在民国元年(1912年)来到教育部任职,担任教育部“佥事兼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由此开始了长达14年的官场生涯。
关于“佥事”与“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需要具体说下,因为这涉及到官职等级问题。在民国前、中期,文官任用是分四种类型:
特任官:即大总统亲自签发任命的高级官员,比如各部的总长/次长、巡阅使、省督军、驻外全权大使等,这些都是属于位高权重的大吏。
简任官:同样是大总统签发任命,级别低于特任官,比如各部的司长/佥事、各省辖道的观察使/道尹、驻外参赞等,这些属于高级文官。
荐任官:即各部或地方推荐任命,比如各部调查员、公报员等。
委任官:即各部总长直接任命,比如各科科长、秘书长、法官以及地方的县知事。
很显然,鲁迅的“佥事”是简任官,是大总统任命,而“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则是委任官,是教育总长任命。
02
先说 “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这个“科长”并不是现代的科长。
民国时各部的内部结构层级是“部-司-科”,这与现代“部-司-处”大同小异,其中“科”对应“处”,即鲁迅担任的科长实际就是现代的处长。
如此算来,鲁迅应该是实权处长。
但是鲁迅的行政级别却不是正处级,因为前面还有一个“佥事”的头衔,这个是大总统任命的简任官,是“任命状”而不是“委任状”,属于高级文官。
鲁迅的官职任命状,现藏于北京鲁迅博物馆
至于“佥事”的职务名称并非民国所创,而是古已有之,最典型的就是明朝,在很多机构当中都设有佥事,恩功寄禄,也就是用于锚定官阶,与实权没有关系,与军衔有些类似。比如努尔哈赤担任过的“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戚继光担任过的“登州卫指挥佥事”,都是如此。
在乾隆时期将“佥事”废除,但是到了清末又恢复使用,而且成为单独官职名称,为从四品。
到了民国初期,各部都有大总统任命的“佥事”,比如教育部总计有14名“佥事”,也是用于锚定官阶,与现代的巡视员类似。
只是鲁迅还具备实际职务,即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当时各司不设副司长,所以在本司当中除司长之外,鲁迅的职权与职务等级是最大的一个,大约可以比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排名第一的副司长兼第一科科长。
03
有了解现代行政级别划分的能知道,司、厅、地是平级,副司长与省厅副厅长、地级市副市长相持平,已经属于高级官员。
鲁迅后来也在与友人的信件当中提到过:
“佥事——文士诗人往往误作签事,今据官书正定——这一个官儿倒也并不算怎样‘区区’,只要看我免职之后,就颇有些人在那里钻谋补缺,便是一个老大的证据。”
在《记“发薪”》当中还明确写道:
“一进门,巡警就给我一个立正举手的敬礼……可见做官要做得较大,虽然阔别多日,他们也还是认识的。”
从鲁迅这个当事人的表态能够发现,其在教育部担任的官职可不是什么小吏。
“豆腐西施”杨二嫂说的“放了道台”并没错,因为清代的“道台”是四品官,而“佥事”是从四品,与道台确实是大体相当。
鲁迅在教育部的俸禄也着实不低,开始时是每月220块银元,而到了民国十年(1921年)则涨到了每月300块银元。
同时期,北京城拉洋车的、三等巡警、店伙、跑堂的、瞭高的,每月累死累活也不过6-9块银元。
在《骆驼祥子》当中人和车厂的刘四爷,在祥子眼中已经算是大人物,有六七十辆洋车租赁,一辆车每天的车份钱是一角三分,合计还不到10块银元,每月毛收入才300块银元——如果去掉车辆磨损、官面打点、税捐厘金征缴,实际到手最多150块银元……
04
鲁迅在教育部任职时间长达14年,职务不升不降,始终是“教育部佥事兼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
不降可以理解,那么不升是为何呢?
原因很简单:大先生不屑于去蝇营狗苟的向上钻营。
之所以要在教育部任职,只是鲁迅的谋生手段。当时鲁迅在北京买下的大四合院当中,生活有老母亲鲁瑞、名义上的夫人朱安,以及两个弟弟的大小家口,没钱是万万不行的。
鲁迅需要有这份稳定的收入,在此基础上再搞文学创作,颇赚了一些稿费。
而且有这个官职在,确实是方便做一些事情。比如《新青年》、《语丝》的创办,鲁迅起到很大的作用——当时没有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文化事业管理机构,相关管理职责统一由教育部负责。
而《新青年》乃是“五四运动”的直接推手,中国由此进入觉醒年代。
鲁迅在教育部也并非埋头做官,是非不分。在民国六年(1917年)张勋复辟乱作,鲁迅愤而离职。直到半个月之后张勋倒台,才卷土重回。
在民国十四年(1925年)爆发的“女师大风潮”当中,鲁迅因坚定支持进步学生开展正义斗争而被教育总长章士钊免职。
然后鲁迅在法院与教育部、章士钊打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官司,最后大获全胜,判定免职违法!
但鲁迅要争的只是一口气,随后南下,正式结束了为期十四年的官场生涯。
后来陆续担任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的教授,最终前往上海定居,由此开启长达九年的“自由职业者”生涯,直到病逝……
05
有人以为鲁迅在教育部就是混日子骗薪水,那可就大错特错。鲁迅在法院状告教育总长章士钊的诉状当中提到:“充教育部佥事,已有十四载,恪恭将事,任职以来屡获奖叙。”
鲁迅在这十四年生涯当中,白天上班兢兢业业,晚上挑灯写稿。
在任职期间,促成“采用注音字母案”、筹备“儿童艺术展览会”与“万国博览会”、制定《通俗图书馆规程》,等等。
尤其是为京师图书馆建设发展贡献了很大的力量,曾经通宵不眠的整理故宫档案,逐一翻阅“内阁大库那有名的八千麻袋废纸”。
当年敦煌卷子运交北京,也是鲁迅亲自带人接收并妥善处理。
在民国四年(1915年)、民国九年(1921年),鲁迅先后获得大总统颁发的五等嘉禾勋章、四等嘉禾勋章。
PS:嘉禾勋章分九等,这可不是野鸡奖项,而是含金量极高的荣誉。
可见,大先生只是不想搞钻营,而不是拿着俸禄不干事。
而且在教育部当官也并不耽误以笔为武器,揭发黑暗、拯救灵魂。在1918-1922年,鲁迅陆续发表了《狂人日记》、《阿Q正传》、《药》、《孔乙己》、《故乡》等多个代表作品,并在1923年由北京新潮社结集出版,即著名的小说集《呐喊》。
这些作品都是以革命民主主义为立足点,揭发深层社会矛盾,批判陈腐的传统观念与社会制度,蕴含强烈的社会变革精神与民族生存忧患意识。
所以教育部将“呐喊”多年的鲁迅免职实在是不令人奇怪。
奇怪的是之前一边笔杆子写冒烟,一边还能得到嘉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