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讲
第二册 宋朝、金朝书法批评
第二章 "探析苏轼与黄庭坚:文人书法中的艺术意蕴与美学追求"
第六节 黄庭坚的“韵”论
三、黄庭坚“韵”的审美归纳
黄庭坚的弟子范温于《潜溪诗眼》中专门探讨了“韵”究竟为何的问题,现将其内容引用过来,以助于加深对黄氏之“韵”的理解。文中记载:王定观喜好论及书画,曾诵读山谷所言:“书画以韵为主。”我对他说道:“书画文章,实则道理相通。不过巧拙我们能知晓其为巧为拙,新奇与否我们能明了其为奇,布局开合,皆存在法度,高超精妙、古朴淡雅,也能够指明陈述,唯独韵,究竟是何模样?”定观称:“不俗便是韵。”
我讲:“所谓俗,乃恶的开端;而韵,是美的极致。书画不俗,就好比人不做恶事,从不做恶事到成为圣贤,其间的等级众多,那么不俗与韵的距离还很远。”定观又说:“潇洒便是韵。”我回应:“潇洒,实则为清。清只是一方面,怎能称得上是尽善尽美的韵呢?”定观再道:“古人讲气韵生动,像吴生笔势飞动,可否算作韵?”我表示:“生动,是得其神;说到神便已涵盖一切,不必称之为韵。”
定观又问:“如陆探微几笔绘出狻猊,能够算作韵吗?”我回答:“几笔绘出狻猊,是简约且穷究事理。说是理便已说尽,也不必称之为韵。”定观请我阐明开端,于是我告诉他:“具有余意便是韵。”定观说道:“我明白了。大概曾听闻撞钟,大声消逝,余音再来,悠扬婉转,声外之音,说的便是这个了。”
文中起初提及书画存在众多性质,像“巧”“奇”“高妙”“古淡”等等,这些皆非“韵”的特质。范温还对王定观所罗列的“不俗”“潇洒”“气韵生动”“简而穷理”(指陆探微凭借简练笔法描绘出狻猊的生动模样)等四个定义予以否定,最终得出“有余意之为韵”这一结论。依照王偶的感受,恰似钟声,洪声过后,余音缭绕,书法之韵意味着能让欣赏者拥有无尽的回味空间。
范温又讲:且就文章来说,有巧丽,有雄伟,有奇,有巧,有典,有富,有深,有稳,有清,有古。具备其中之一,便能在世间立足且成名。然而若有一项不完备,不足以称作韵,即便各种优点皆具备且显露才华特长,同样不足以称为韵。必定要具备众多优点且自我敛藏,行事于简易闲淡当中,同时具备深远无穷的韵味。至于书法的韵,“二王”独领风骚,自唐以来颜、杨胜出。所以说若论工巧不论韵,那么王著胜过李北海,唯有充分遵循法度,而妙处在于法度之外,其韵自然高远。
近来学习高韵胜出者,唯有坡老;诸位尊崇前辈,故而推蔡君谟为本朝第一,实际上山谷认为他比不上坡老。坡老曾说:苏子美兄弟过于俊美,并非有余,而是不足,倘若果真有余,就会收藏于内,必定不会如此全然展露于外。又说:美却在韵上有缺憾如某人,劲却在韵上有缺憾如某人。米元章的书法如同李北海,秀丽圆劲,足以闻名于世,然而仍然难免有刻意为之的痕迹。所以从苏子美以及数人在韵上都不够出色。
山谷的书法气骨法度皆有可商榷之处,唯有偏偏深得《兰亭》之韵。有人问:“您先前论述的韵,都源于有余,如今不足却有韵,又有何说法?”大概古今的学问,各自有所收获,如同禅宗的悟入。山谷的悟入在于韵,因而开拓这一精妙之处,成就一家之学,应当选取捷径而径直达成。如同佛教所谓的一超直入如来境地,考察其戒律、定力、神通,或许有未达之处,然而见识高妙,自然有超然神会、冥然契合的地方。因此,知晓有余的人,无论何处都有韵。
范温对黄庭坚的书法观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援引苏轼的部分见解加以佐证,对于黄庭坚的“韵”说领会颇深。相较于唐人所崇尚“神”的精神展露,“韵”侧重于含蓄,正如苏轼所言“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把外在的神采“敛藏于内”,方能形成韵致。倘若将黄庭坚有关“韵”的论述与范温的观点相联系,“韵”除了涵盖书法作品形式的不齐之齐、节奏的变化、风格的独特性与含蓄外,还能从作品中彰显出作者超俗的人格、洒脱的风度以及哲人的学养。
从审美效果来讲,韵是能让人反复回味的作品。这种效应既源于作品美妙的韵律,也源于创作者的人格魅力。就典型而言,王羲之、王献之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反之,那些一味简单模仿、形式规整、徒具美观外表的作品则毫无“韵”可谈。黄庭坚觉得若要具备“韵”,就必须脱俗,而脱俗的关键在于拥有道义和圣哲之学。黄庭坚的“韵”说精妙地概括了北宋文人书法的精神,也是对苏轼“萧散简远”审美趣味的归纳。
(此讲内容共计:1793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主编)
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