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景植物租赁合同

火龙常 2024-10-01 00:23:31
盆景植物租赁合同

承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所:

联系方式: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为了美化甲方单位环境,根据甲方实际场地摆设的需要,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决定具体花卉、盆景租摆事宜,并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标的

乙方为甲方摆放花卉盆景共 盆,明细情况见附件《租赁花卉明细表》,单价为每盆每天 元(不论植物大小)。总计每季租摆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租摆过程中临时增减的部分可根据以上单价于下期付款时一并结清。

二、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合同到期,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按合同周期自动顺延。

三、付款方式

按季结算一次,于 日前结清。甲方应及时将租金汇入乙方 银行账户,账户名: ,账户号: 。

四、双方责任

1.租摆期内,由乙方负责日常养护及盆景的调换工作,如因养护不当产生枯死的由乙方负责并调换,如甲方人为造成花卉死亡或盆器破损,则由甲方负责赔偿。花卉盆景由甲、乙双方共同爱护。

2.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或乙方提出中途退租,提前十天通知对方,提出方必须向一方赔偿租期内未租摆月份一半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撤掉花卉盆景。一切损失由甲方负担。

3.乙方在租摆期内对部分植物进行定期更换具体时间按甲方要求和植物的新鲜度为标准对开花的植物应确保四季鲜花盛开。

4.乙方的日常护养时间段务必服从甲方,并且要做好养护周边污迹的处理。

5.乙方的耐荫植物摆放的重要部位,重要区域制定套盆,泥土不能露天。绿化养护不能出现黄叶或枯死叶,所有进场的盆景叶子不能留污迹。

6.甲方如特殊任务另行租摆的花卉,乙方提供的价格不能随意变动。

7.乙方的租摆试用期为三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质量及服务不满意的作退场处理,但租摆费用不得赔偿。

五、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一):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终止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租赁期限届满而没有续约的;

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甲方不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5.或者其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事宜。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件《租赁花卉明细表》一份,附件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租赁花卉明细表

区域

品种

数量(盆)

备注

合计

山西 太原 常律师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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