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民百姓是哲学中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时代发展演进的不竭动力,正所谓“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作为我国古代最广泛的群体,百姓所追求的东西很简单,食能果腹,衣能蔽体,过着安稳的生活,但就是这样最朴素的要求有时也很难做到。
王朝兴盛时最辛苦的是百姓,他们不仅需要按时缴纳赋税,有时还会被征用去进行国家大型工程的修建工作,比如秦朝的灵渠,长城,隋朝时的京杭大运河;王朝衰败时辛苦的也是百姓,他们需要在战火连天之中辗转反侧,还经常有性命之危。
这些遭遇已经让百姓们的生活举步维艰了,有些军队却还要让他们雪上加霜,比如很多时期都会有屠杀平民的情况出现,比如在明朝,朝廷已经明确颁布法令,禁止屠杀百姓冒领军功,但被杀害的百姓数量却一直在增加,这是为什么?
早期军功制度的优劣在早期的战争之中百姓很难存活下来,比如继原始社会后的奴隶社会,一旦这个国家被其他政权取而代之,那么原本属于这里的百姓将会沦为奴隶,这不仅是身份上的变化,在生活中他们没有生存的权力,可以被随便交易和处死。
这虽然不算战争中的伤亡,但却是战争所造成的间接结果。
西周结束后,社会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在这一时期是百姓死伤十分严重的时候,其中以秦国最为明显,因为它进行了“商鞅变法”。
为了让秦国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商鞅提出了多项改革制度,其中有一条让秦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使得原来不爱作战的士兵变得骁勇异常,甚至还争抢着上战场,这就是秦国的军功爵制度。
这条法令明确规定,取消原来的世亲世禄世袭制度,根据将军和士兵们在战场上所建军功大小才赐予爵位和田宅。
而为了更好地促进士兵在战场上的表现,秦国将军功等级划分为二十种,总共四大类。
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秦国人民在听到战争发生的时候是十分开心的,甚至在百姓日常生活所哼唱的歌谣中也在对战争进行歌颂,因为商鞅变法规定,军功和地位提升是直接挂钩的,无论是谁,只要在战场之上立功,就可以获得封地和爵位。
而在当时,能直接看出军功大小的就是在战场上的杀敌数目,在这个政策开始实施的时候,秦国军队尚且比较遵守规矩,虽然好战,但都是在和敌国的军队拼命,比如秦赵之间爆发的长平之战,秦国不仅大获全胜,还坑杀对方四十万人。
这才叫功劳卓著,但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发生了偏差,有些士兵在作战过程中发现了政策的盲点,军功爵制只规定了斩杀敌人,但没有明确要求敌人的身份。
这一漏洞的发现让许多国家的百姓遭受了无妄之灾,秦国士兵逐渐开始用百姓的数量来充当自己在战场上的杀敌数,但凡是攻下一座城池,都会对城中百姓进行残忍屠杀。
当时并不会对战争中的敌军尸体进行详细检查,只要是战争中的杀敌就会被计算在军功之内,所以秦国在战争中所造成的百姓死亡数量很大,甚至在秦始皇发动兼并战争时,其余六国的不少城池都被血洗。
明朝社会中的百姓死亡数量秦国早年的杀戮和军功冒领几乎影响到了整个封建社会,比如在后续秦国政权走向灭亡时,刘邦尚且和百姓约法三章,但身为楚国后裔的项羽在进入咸阳的第一时间就对百姓进行了疯狂杀戮,似乎是为了报秦国当年之仇,但最终凄惨的还是无辜的百姓。
不仅是秦朝,后续在中原大地上建立政权的国家也曾造成这样残忍的局面,它就是蒙古政权,它对百姓的残害直接影响到了后续明朝的基本制度。
或许是游牧民族的原始个性,成吉思汗在早年攻打金国的时候,每拿下一座城池都会进行残忍的屠杀,无论军人百姓,男女老幼全都会被杀死,在他们眼里这是一种十分正常的行为,一方面能对敌军形成震慑,另一方面能鼓舞己方士气。
所以屠城这种残酷的行为逐渐演变成了蒙古大军的惯用方法,不仅是对于国内,成吉思汗所带领的蒙古铁骑在进攻中原的同时还沿着草原出发一路向东,征服花刺子模,到达伊朗附近,大军甚至都来到了伏尔加河附近。
强大的蒙古军队在打下外国的城池之后也会屠城,似乎是在为历次战争中牺牲的蒙古勇士报仇,所到之处刀光剑影,血流成河,甚至还因为大规模屠杀引发鼠疫等流行疾病,元朝军队不仅没有采取防治措施,还直接将患病死亡之人的尸体用投石车扔进下一个城中。
这样的恶性循环会大幅度增加百姓的死亡数量,但元朝对此毫不在乎,在他们眼中,只有蒙古人才是至高无上的贵族,其余民族的性命全都如同草芥。
这种极端思维造成了元朝政治的迅速垮塌,后续明朝建立之后开始用法律的形式禁止对百姓的屠杀。
众所周知,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自己就是穷苦百姓出身,从一个失去双亲无家可归的叫花子逐渐成长为起义军的首领,后来手下还有刘伯温,蓝玉等人才,他们很多也是在元朝的压迫下走向反抗的道路,跟随朱元璋一起打天下。
所以朱元璋在登上皇位之后对天下的穷苦劳动人民十分照顾,不仅减轻赋税鼓励耕种,还制定了严格的法令惩戒贪污百姓钱财的贪官,有了朱元璋这个开国皇帝做榜样,后续的帝王纷纷效仿,甚至还明文规定不许杀良冒功。
即在战争进行过程中不能屠杀已经投降的将领,更不能处死无辜百姓或掠夺人口来伪造军功,这本是一个为百姓着想的政策,但在颁布以后被杀的百姓却越来越多,这是为什么?
冒领军功与原因所在明朝虽然实现了统一,但边疆和国内依然会有战争爆发,比如朱元璋之后的靖难之役,少数民族瓦剌的挑衅以及后来倭寇等少数民族的叛乱,末年爆发的匪患和国内起义势力的平定等等。
这些规模大小不一的战争之中依然有屠杀百姓现象的出现,比如在1640年时国内曾有将领发生兵变,朝廷派兵平叛理所应当,但却发生了残忍的屠杀事件,朝廷所派来的军队不仅杀戮叛军,连城中百姓也不放过,肆意屠杀,吓得众人不敢出门。
后来四川和江西等地也发生了将领屠杀百姓的事件,但在当时随军主簿的记录中却都是“斩下敌军首级若干”,有些地方在后续登记的时候甚至会明确记录被杀者的姓名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比如某某父子或某某全家。
这些残忍的做法似乎让我们又看到了当年秦国的影子,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明朝军队敢公然违反制度杀戮百姓呢?
第一个原因就是朝廷官员品质的集体下降,当年朱元璋的重权反腐将朝中将近七成的官员全都杀死,这种做法会导致中央官员的长期缺失,后续的皇帝出现了无官可用的现象,而即使侥幸留在朝中的官员,也都是一些老奸巨猾或背景深厚之辈。
在当时官员缺乏的窘迫环境之下,即使这些官员有一些错误,朝廷基于人才的需要也不会把他们处死,尤其是明朝武将作为国家的保障,有些事情朝廷并不会深究,逐渐放纵之下,这些将领越发为所欲为,百姓的伤亡更多。
第二点原因明朝当时的政局不利于百姓的生存,从屠杀的时间段可知它们都发生在明朝末年,并且更多都集中在崇祯皇帝时期,此时的明朝已经是一种摇摇欲坠的状态,国内的情况十分复杂。
在农民起义频发的情况下,朝廷官兵的敌人本身就是百姓,朝廷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在发兵平叛的时候基本都是宁可杀错绝对不放过的态度,这对于将领们来说,就等于获得了合理滥杀无辜的认可,这是非常可怕的。
平叛军队完全可以将普通百姓扣上叛军的帽子然后将其杀死,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自己平叛的功劳,还可以免除滥杀无辜的问罪。
另外就是“匪患牵连”的现象,明朝末年民不聊生,匪患十分严重,土匪除了拦路抢劫之外,还会进入百姓家中掠夺财物,而朝廷官员前来平叛的时候,为了扩大自己的“成果”,经常会冤枉一些无辜百姓,给他们扣上勾结土匪的名号后处死,如此死亡率便会自然增加。
从真实造成的现实后果来看,明朝的制度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够严谨,所以才会适得其反,造成无辜百姓的死亡数量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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