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开始,父亲生病的半年间,我最长时间也是两个星期回去一次。除第一次回去时兜里只有200元以外,以后每次回去都会留给父亲300或500块钱。
1996年8月19日(农历七月初六,星期一),父亲与世长辞。到1996年8月22日(农历七月初九,星期四)殡。父亲的寿衣,冷冻用冰块,招待用烟,前前后后所有支出,都是我一人承担的。
父亲去世
葬过父亲以后,吉利哥曾跟我妻子说:“咱大这事从有病到埋(殡),啥钱都是您出哩,到咱娘那时候,我跟咱哥管完,啥都不叫您管了。”听着这话也是一种安慰。
然而,随着我的厄运频发,人际关系一落千丈,哥哥姐姐们也会让你大开眼界。
前面说过,自从我受了处分以后,原本关系挺好的朋友大多成了陌路人。因为受处分时我已经不在乡下了,所以受了处分我在家里的时间相对多一些,母亲在我这儿也能住得时间长一些。
说起母亲,父亲临终前跟她交代了一件事:就是让她跟我一起生活。
父亲去世以后,尽管我还不知道父亲跟母亲交代过这件事,我就坚持让母亲跟我一起生活。
母亲也说:“您大临死时候跟我说,‘我死了,你斗跟着从善吧!跟着从善你能多活几年。’您大人老了,心里啥都知道。连解手弄啥,一回也没有腌臜过人。”
我说:“这样刚好,你都搁我这儿住,可白住一段又急着回家啦!这儿有你的房间,衣服、被子拆洗,你啥都不用管,想吃啥给你做啥,想用啥给你买啥。平时没事可以出去走走,转转。”如此既遵父亲遗嘱,又合当下人意,多好啊!
当时我还在乡下工作,只能晚上回家。女儿还在读初中,白天诸事只能靠妻子一个人打理。母亲的一日三餐,妻子都给她端到跟前,但不管什么饭,我们都是同一个小桌一起吃,只不过因为母亲满口都没有牙了,多数炒菜炒熟后我们先铲出一部分,留一部分再加点水煮烂后再铲出来让母亲吃。
给母亲定期洗头、洗脚、洗澡、剪指甲、换洗衣服,都是我来完成的。尤其是洗澡时,像给小孩洗澡是一样的,一个部位一个部位地搓,每动一次,都要掐起来换个角度,毕竟是个大人,没有掐孩子方便。如果交给一个女人,她还真难以完成。
给母亲洗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