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恶劣了,近日,一个11岁的男童竟然向一个人6岁女童的头上泼开水。
这样的孩子简直是太坏了,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
此事发生在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女童面部、胸口、腿部烫伤严重,被确认为二度烫伤。
10月13日,教育局和学校负责人认定男生的行为是恶作剧,不存在故意。
难道恶作剧就不是故意了?往别人头上泼水,不就是故意吗?
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毕竟未达法定年龄。
学校方面说是恶作剧,女童的父亲肯定不同意这个说法,女童的父亲认为这就是校园霸凌。
从男生的行为来看,这确实是校园霸凌,这种像低年级的学生泼水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校园霸凌,不能仅仅被称之为恶作剧。
这种校园霸凌本身就是一种坏。
一定要让男生的家长和学校对女孩进行赔偿。
水已经泼上去了,无论怎么狡辩,这都是故意。
学生的家长说,女儿受伤后,学校没有第一时间将女儿送去治疗,而是让学生家长带着孩子自行去治疗,耽误了几小时。
这真的是太匪夷所思了,烫伤这么严重,竟然不是第一时间送医院。
而学校说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去医院,孩子的父亲听到之后非常的愤怒,很不认可学校的说法,称学校是在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