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发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非法捕捞案件,两名男子因在长江一级支流瀼渡镇的河溪口河上使用禁用渔具——钩刺耙刺(俗称锚钩)进行非法锚鱼活动,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并已被移送至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警钟。
据万州区公安局瀼渡派出所通报,案件发生在一次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期间。当天下午,派出所民警接到区渔政工作人员紧急报警,称有人在瀼渡镇河溪口河上非法锚鱼。鉴于该河流属于长江一级支流,且当前正值禁渔期,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两名男子正在江中挥舞鱼竿,进行锚鱼作业。当民警靠近时,其中一名男子警觉地发现情况不对,迅速逃离现场。然而,民警迅速反应,成功将另一名男子控制,并现场查获了渔具、渔网、锚钩等作案工具以及两条渔获物。
经仔细调查,民警发现这两条渔获物中,一条花鲢的鱼嘴上虽未直接挂钩,但其身上却倒挂着多个锋利的锚钩。这种“锚鱼”方式,即通过收杆使锚钩在水中滑动,主动挂刺到附近鱼类的身体,从而达到捕鱼的目的,其残忍性和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令人咋舌。
“锚鱼”行为不仅缺乏钓鱼应有的闲情雅致,更是一种暴力刺鱼、钩鱼的方式。尖锐的锚钩会直接刺穿鱼体,导致鱼体部分体壁撕裂脱落,暴力拖拽还会形成贯穿伤。即使将鱼放生或侥幸逃脱,这些鱼类也难以存活。此外,锚钩在捕捞过程中无选择性,无论大小、品种均一网打尽,对长江江豚等珍稀保护动物的威胁更是极大。
据民警介绍,该男子所使用的渔具标准名称为钩刺耙刺,已被农业农村部列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自2021年12月1日起,这类渔具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被明确禁止使用。然而,这两名男子却无视法律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在控制现场并收集相关证据后,民警依法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男子赵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同时,迫于警方的压力,逃逸现场的男子陈某也在两日后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两名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维护渔业资源平衡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的实施,旨在恢复和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水域生态平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然而,仍有极少数不法分子为了私利,藐视法纪、顶风作案,严重破坏了长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对于此类非法捕捞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同时,也呼吁广大民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线索,共同参与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确保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取得实效,让长江重现鱼翔浅底、生机盎然的美丽景象。
目前,该案已移送至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起案件不仅是对两名非法捕捞者的警示,更是对所有可能触犯法律红线的人的提醒: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人人有责;非法捕捞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钓友们,你们觉得电鱼和锚鱼相比,谁的危害更大?
感谢大家的观看,如果觉得我的分享对你有用,请点赞+关注+转发支持,你们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
这警察是不是太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