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开放保驾护航之多元解纷篇

最高人民法院 2024-07-21 14:57:11

导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善弈者谋势,善谋者致远。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定位思考,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按下了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坚定不移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加速键”。

2013年至2024年6月30日,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9.22万件,海事案件17.01万件。让我们一起通过系列典型案例,了解人民法院如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第四期以多元解纷为主题,打造中国版国际商事纠纷“融解决”模式。

高屋建瓴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中国方案”

图为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第一槌”红牛公司股东资格确认案庭审现场。

2019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槌”红牛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是国际影响较大的案件。案件的审理彰显了国际商事法庭公正高效便捷化解纠纷、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司法能力,为解决国际商事争端提供了“中国方案”。

“一站式”机制

实现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

图为“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中英文版页面截图。

2024年7月2日,广东两支基金作为申请人向某外籍自然人及七家公司提出股权回购纠纷的仲裁申请,申请人通过“一站式”平台申请立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收到平台转发的立案申请后当日完成立案。“通过‘一站式’平台转交过来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保全,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相关文书递交、审核,提高了当事人申请仲裁保全的速度。”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机制的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之一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唯骏说。

开拓创新,打造地方国际商事法庭

各具特色的纠纷解决新高地

图为被告公司向承办法官致以“依法调解履职责 法治护航兴营商”锦旗。

一起交织着委托、股权、买卖等多种法律关系,涉及外国当事人的追加、送达和国际公约适用等复杂问题的涉外商事案件五个月内在厦门法院调解成功。期间,厦门国际商事法庭指导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并协调海丝商事调解中心涉外专家参与研商,一同就案情、审理方向、裁判尺度、调解思路等进行探讨,协同涉外送达、同日安排开庭,开展线上线下证据交换、座谈会商,缩小争议范围,化繁为简。针对国际贸易合同项下货款支付安排及付款期限、汇率争议、国际贸易涉税问题等细节,精准施策,多轮协调,四方联动,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打破时空壁垒,使这起本应比较漫长的诉讼案件在五个月内,通过“一站式”方式妥善化解,让中外当事人感受到中国法院的公正高效便捷。

打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

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图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美国布兰特伍德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中,人民法院首次明确了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视为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并确认该类裁决能够在我国内地直接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涉外编修改时提炼并吸纳司法案例经验,将仲裁裁决籍属的认定标准由原来的“仲裁机构”标准明确为“仲裁地”标准,更加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策划:刘曼 王俏

文案:杨书培

通讯员:谢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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