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浦无线电监测中心位于三浦半岛的一座小山上。照片左后方是从相模湾到三浦山的方向。
日本关东电信局对爱知县丰桥市的一名一级业余无线电操作员进行了为期 38 天暂停操作电台的行政处罚,原因是他在无证设施和无线电设备上进行操作。
2024 年 10 月 28 日,总务省(MIC)关东电信局对爱知县丰桥市的一名男性无线电操作员(64 岁)做出了 38 天的行政处罚,该操作员是一名合格的一级和四级业余无线电操作员,原因是他在未获得许可的安装地点操作 “非移动台”,并使用未获得许可的无线电设备操作 “移动台”。法院还对这名 64 岁的无线电操作员处以暂停操作电台 38 天和暂停无线电操作员服务的处罚,他拥有一级和四级业余无线电操作员资格。这些违规行为是通过三浦无线电监测中心(日本短波和空间无线电监测基地)的无线电监测发现的。
总务省关东电信局三浦无线电监测中心的无线电监测(摘自总务省数据)。
关东电信局宣布采取的行政措施如下:
对违反《无线电法》的无线电台和无线电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处罚(2024 年 10 月 28 日)。(总务省关东电信局无线电管理部空间国际监测课)。
总务省关东电信局对以下违反《无线电法》的人员采取了行政措施。这些违法行为是通过该局三浦无线电监测中心的无线电频率监测发现的。
1. 违法行为概要和行政处罚详情:
爱知县丰桥市居民,男性(64 岁)。
违规概要:
在许可安装地点以外的地点运营业余电台(非移动电台)。
使用未获得许可的无线电设备运行业余电台(移动电台)。
这些行为违反了《无线电法》第 17 条第 1 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细节:
行政处罚内容:暂停该无线电台业务 38 天,暂停无线电工作人员(一级和四级业余无线电操作员)的工作。
2.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依据《无线电法》第 76 条第 1 款的规定,暂停无线电台的运行;依据该法第 79 条第 1 款的规定,暂停无线电工作人员的工作。
参考资料:《无线电法》(1950 年第 131 号法)(摘录):
第 17 条第 1 款。
被许可人不得改变电台的目的、通信对象、通信事项、广播事项、广播区域或无线电设备的位置,也不得改变用于关键广播服务的电信设备(总务省条例规定的细微改变除外),也不得改变无线电设备。(2) 拟变更通信事项、广播事项、广播区域或无线电设备安装地点,或变更用于核心广播服务的电信设备(总务省条例规定的轻微变更除外),或进行变更无线电设备的施工时,应事先获得部长的许可。但是,包括以下事项在内的无线电台目的变更不得实施。(以下简称)。
第 76(1)条
当被许可人等违反本法、广播法或基于这些法律的命令或基于这些法律的处置时,部长可命令在不超过三个月的特定期间内暂停广播电台的运营,或在特定期间内限制允许的运营时间、频率或空中功率。
(以下省略)
第 79(1)条。
如果无线电运营人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部长可吊销其执照或在不超过三个月的特定期间内暂停其从事电台运营。
(i) 无线电运营商违反本法或基于本法的命令或基于本法的处置。(ii) 个人违反本法或基于本法的命令或基于本法的处置。
总务省关东电信局解释说,“为了维护无线电波的使用秩序,我们将继续实施稳定的无线电波监测,并对违反《无线电法》的行为采取严厉措施”。
短波监听设备在政府主楼的监听室一字排开。
监听室中的 DEURAS-H 中心站操作台。可以远程操作全国各地的五个传感器站,以确定无线电波的发射点。
source: hamlife.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