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加节制通省兵马衔比较少见,此加衔有何讲究?

左都御史有料 2024-02-01 03:58:28

清代各省巡抚的官名全衔一般都比较长,具体到每个省,其巡抚的全衔又不一样。如果对清代官制不是那么了解的话,那么就很难看出其中的差别,比如“提督军务”和“节制各镇”有何不同?

各省巡抚全衔解读

自乾隆朝开始形成了“八督十五抚”的基本格局,全国十八个省除了直隶、四川、甘肃三省之外,其他各省皆设巡抚一员。光绪时期,设新疆、台湾建省,增设新疆、台湾两巡抚。大致也是从乾隆朝开始,各省巡抚的官名全衔也被固定下来,比如:

江苏巡抚全衔为:巡抚江苏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

安徽巡抚全衔为:巡抚安徽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饷;

河南巡抚全衔为:巡抚河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理河道、屯田;

贵州巡抚全衔为:巡抚贵州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加节制通省兵马衔。

以上列出的四省巡抚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其中的“巡抚某某等处地方”是标准配置。只是“等处地方”可能有读者还不能完全理解,按说既然是以省为单位的,直接称“巡抚某省”就可以了,没必要加上“等处”两字。

其实这也是有出处的,明代的时候巡抚皆以京官出任,明中期时巡抚的辖区还不太固定,有时管辖的区域会超过一省,尤其是特殊时期,巡抚的事权较重,可能涉及到省外数府的军政事务。

清代虽然将巡抚一职地方化了,但是还是沿袭了这种称谓,而且在清初时期,很多省不止一个巡抚。比如顺治初年江南省既有江南巡抚又有凤阳巡抚,他们是以府为单位进行划分的,正因为早期的巡抚辖区不固定,所以才加上了“等处”二字。

乾隆朝巡抚制度成熟后,各省巡抚的头衔也就固定下来了,直到晚清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各省的实际情况不同,巡抚的职掌多少会有出入,故而全衔上也会体现出诸多的差异。

按大清官制,巡抚和总督属于平行关系,分工也不是十分明确。都说总督主管军政,其实巡抚同样也能插手军政。如各省总督的全衔中,有“提督军务”字样,而巡抚也有“提督军务”,这就表明巡抚和总督都可以节制绿营,只是节制的程度不同。

那么总督的提督军务和巡抚的提督军务有何不同呢?可以说差别还是巨大的,各省总督全衔中的“提督军务、粮饷”属于本职,也是工作的重点;而巡抚的“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则属于兼职或兼衔,是协助总督办理的意思。

像河南等省,由于涉及到河务、屯田,所以巡抚就必须要有“兼理河道、屯田”之类的头衔,否则就从制度层面而言,就无法节制方面官员。

各省巡抚全衔中,其实最不好理解的是“节制各镇”和“加节制通省兵马衔”,这也是御史重点要讲的内容。

节制各镇的具体含义

十五个巡抚中,山东、山西、河南、江苏、湖北、云南、福建、广东、广西、贵州诸省巡抚都是没有“节制各镇”头衔的。

节制各镇顾名思义,就是节制辖区内除了提督之外的各级绿营将官。从军政方面来看,所谓的“镇”就是指总兵统辖的绿营部队,一般情况下,各省的军事重地和险要关隘设镇,但镇数量都不多,多为三至六个不等。

被赋予节制各镇的巡抚,都为与总督不同城之巡抚,又或是加上了比节制各镇含金量更高的头衔。

比如山东、山西、河南三省巡抚,分别于雍正、乾隆两朝加“提督衔”,自从有了这个兼衔以后,此三省例不设提督,巡抚实际上就是绿营最高统帅,故而就无需加“节制各镇”之衔。

乾隆以后,江西、安徽两省也加了提督衔,但是此二省巡抚的全衔并没有发生变化,仍有“节制各镇”四字。

像湖北、云南、福建、广东等省,因督抚同城,巡抚的军政权被削弱,全衔中按例也不加节制各镇字样。需要强调的是,江苏巡抚与两江总督并不同城,只是江南提督的驻地与苏州较近,故而也无需赋予节制各镇之事权。

比节制各镇级别更高的是“加节制通省兵马衔”,十五个巡抚当中,仅有广西、贵州两省巡抚有此兼衔。

广西巡抚于雍正九年加节制通省兵马衔,贵州巡抚于乾隆十三年加节制通省兵马衔。那么广西、贵州二省巡抚,怎么会如此特殊呢?

其实二省巡抚都属于因事而特设,雍正时期在西南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各地土司首领们总体对此政策是比较抵抗的,也经常武力对抗朝廷。

本来广西一直都是属于两广总督管辖,但是非常时期非带对待,雍正为了加强事权,将广西划到云贵总督鄂尔泰的辖区。正因改土归流的推行,广西巡抚被赋予了军政大权,特加节制通省兵马衔,此后这一头衔被长期保留。

贵州巡抚加节制通省兵马衔,也是因为乾隆十二年发生苗乱,朝廷派大军镇压。从这件事以后,乾隆也意识到贵州这地方,最大的麻烦就是苗民的治理问题,必须赋予级别更高的军政大权方能震慑。

节制通省兵马意义重大,其节制的对象自然包括绿营最高统帅提督,以此来看全国各省巡抚中,以广西、贵州巡抚军权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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