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了他十年的狗,他却不愿多看她一眼,这些年太荒唐

深夜书单 2024-05-13 10:23:04

我叫林朝彻,我跟在一个叫陆拾郢的男人身后,做了他十年的狗。

而他,他都不愿多看我一眼。

得不到主人的恩赐,一个二十七岁的单身穷女人靠什么活着呢?

答案说来实在庸俗,我靠爱情活着,我,一个人的爱情。

(一)

十七岁那年,我站在街角,看到一个逆光而行的少年骑在自行车上,他的车篮里放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猫,那是我们小区里的一只流浪猫,以往都是我偷偷地下楼给它喂食,后来他把它接走了,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他回过头,带着腼腆的笑意对我说:“以后,它就属于我了哦!”

我没有回答他,因为我不是那只猫,我不知道它的选择,可是他回头的那一刻,他青涩笑容在眼角绽开的那一刻,我知道了自己的选择。

“林朝彻,你在这发什么愣?”

冰冷的叱声在我身后响起,森然中尽显狂怒。

“拾郢,怎么了?”

“啪——”

耳畔嗡嗡作响,我有点懵,高高肿起的右脸颊很快传来了火辣辣的疼。

很响亮的一记耳光。

他一定用了十成的力,是了,我触犯了他的禁忌,他是决不允许我叫他的名字的。

陆拾郢,拾郢,我是断没有资格这样叫他的,毕竟我在他这里,只能算得上一条召之即来呼之即去的狗,除了忠诚,我身上,实在没有别的能叫他看上眼的东西。

“陆先生,您有什么吩咐吗?”

我安静无声地跪在他脚边,淡然地聆听他的呼吸声,感受到他此起彼伏的暴躁心情,说来也好笑,我匍匐在他脚下,眼中分明只能看见他那双被擦得铮亮的黑色皮鞋,可我却能准确地描绘出他脸上的每一寸轮廓,每一处微表情。

想来,那一道细长浓黑的眉此刻该是微蹙着,一如他不怒而威的凉薄的唇。

我能感觉到悬在我头顶的那道足以封冻一切的视线,我知道,他又要让我去执行新的任务了。

果然,下一秒,他那只骨节分明的手已经捏住了我的下巴,他用近似温柔的眼神打量着我,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我脸上的那一道蜈蚣形状的浅紫色疤痕,“林朝彻,今晚把这道疤处理一下吧。”

我终于闭上双眼,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我是他最优秀的间谍,这些年来完成过不计其数的危险任务,我也曾中弹,也曾坠楼,也曾差一点点就瘫痪,可我从来没有过一秒的害怕和犹豫,我的选择从未变过,只要是他,我便万死不辞。

可是这一次,我害怕了,他不必多说,我已什么都知道,因为他曾经对我说过:“林朝彻,这道疤,是你为临岸集团卖的一条命,它在一日,你便一日是我陆拾郢的人。”

只要它还在,我便属于陆拾郢,可如今,他终于要丢弃我了。

我紧咬着牙关,牙齿还在不停打颤,可我从不违背他的命令,我终于还是把这两个字从牙缝之中挤了出来,“遵命。”

冰冷的机械声在耳边一遍一遍响起,手术刀泛着寒光,刀刃上照出了我那张惨白得像鬼一样的脸,穿着白大衣的整形医生对我说:“术后可能会有点疼,你要做好准备。”

疼么?我早就感觉不到了。

渐渐地,我似乎漂浮在一座空中花园之上,眼前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流萤在空中飞舞,还有许许多多纸飞机在风中飘荡......

恍然间,我好像看到一个穿着淡蓝色格子衬衫的少年蹲在花海里,在画板上轻轻勾勒出一个女孩的画像,她的眼睛,好熟悉,还有他,他是谁?他是谁?

(二)

我的大脑一片混沌,睁开眼的一刹那,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离我远去,麻醉效果褪去后,我品尝到了那种疼,密密麻麻,从伤口处一直蔓延到心脏的位置,仿佛同时被无数只蚁虫噬咬,仿佛有人在拿刀剜去我的血肉,我几乎要流出泪来,可我没有,因为他在门口等我。

“后悔了?”

他看到我脸上裹着的一层纱布,毫不在意地随口一问,因为他知道我不会。

我配合着他摇了摇头,“陆先生,最后一次任务之前,可以请你给我五天时间吗?”

“五天,”陆拾郢略微计算了一下,满意地颔首,“你的伤口,五天的时间的确是够了,原本想着会是十天半个月,既然你这么识趣,那就五天吧。”

我已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本想再多看一看他,又怕惹他发怒,只好作罢。

“林朝彻。”

我转身没走几步,他突然叫住我,那一刻我的心竟有一丝无法抑制的雀跃,我甚至胆大妄为地想,我在他身边这么多年,就算是条狗也该有点感情了,他会不会舍不得我?

我没有回头,却在原地忐忑不安地期待他的下一句话。

“林朝彻,记得我曾经说过,永远不要爱上我吗?”

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大脑一片空白,我怔在原地,惶恐到下意识就要遁逃,可脚下像是生了根,被某种看不见的藤蔓紧紧缠绕住,我一步也动不了,呼吸都停了,眼中除了恐惧还有从心底深处滋生的绝望。

他发现了吗?什么时候?这就是他要赶走我的原因吗?

不,他没有证据,我要冷静下来,不要怕,我极力平复着自己的心跳,电光石火间给自己戴上了一张自认为平生最完美的假面,我转过身,平静地对上他深不见底的黑眸,我听到自己无半分慌乱的声音,“不,陆先生,我从来没有爱上你。”

我看见他唇角微勾,那是一抹堪称讥讽的笑容,即使如此,即使我的后背已经渗出冷汗,我还是淡然地注视着他,直到他厌倦似的轻笑一声,“最好是这样,林朝彻,如果你敢爱上我,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我多想捂住耳朵,假装从没听过这句话,十七岁那年,他从我身旁路过,尚可以温柔地把一只流浪猫载回家,二十七岁,他却对一个为他九死不悔的女人说,敢爱上他,就让她生不如死!

我拼命地跑,像一个丢了身家性命的疯女人,像一个被抢光了饭碗的乞丐,我终于跑出了他的视线,天地之大,我纵没有容身之所,却也决不会在他面前流泪。

天公作美,老天爷听到了我的哀嚎,漫天的大雨倾盆而下,这是为我下的一场雨,因为它知道我的心在流血,它知道我要借一片海的眼泪,去填补我那干涸的十年,那些年不曾流过的泪,终于和这场迟来的大雨一同滚滚落下,把我的执念和爱情,连同我对人世间最深的期待一并冲刷,流进滔滔大河,永不复来。

脸上的纱布快要黏不住了,大片血丝渗透到我的手心,我抬头只能看到阴云密布的天空,再也看不见那年夏天那样好的阳光,再也望不见那样好的少年,我仍是在一个街角,可这里没有流浪猫,或许我自己就是一只流浪猫,可我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我等不到那样一个干净善良的男孩子冒着大雨载我回家。

陆拾郢给了我五天,我本该是要好好利用这最后的五天,算计每分每秒,若能多陪他一秒,我就赚了,可我是个穷光蛋,我从前靠对他的爱情活着,如今我的爱情淹死在了不知名的某条河中,我已经是个彻底的穷光蛋,我还有什么呢?

(三)

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就在第五天的早晨,他的助理敲了我的门,“林小姐,请换一下衣服。”

他递给我一个包装得极其精美的袋子,我有些疑惑地打开,里面是一条裙子,更准确点,那是一条妩媚而性感的束腰晚礼服,后背是一只透明的蝴蝶结,只需轻轻一拉,所有的曲线就会昭然若揭,颜色却正是我最讨厌的,我把袋子还给他,“抱歉,我不喜欢裙子,也不喜欢玫瑰红。”

“林小姐,请你不要为难我,陆总说了,穿的人喜不喜欢并不重要,只要看客喜欢就够了。”

我的指尖几乎要将这条裙子撕碎,我这样的穷光蛋还有什么?

原来是身体,原来我还有身体!

呵呵,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陆拾郢!陆拾郢!

一条狗,只要打上你陆家的烙印,你都能给它一寸安身之所!

可我呢?没了那道疤,我竟连一条狗都比不过!

“林小姐,快换衣服吧!”

他还在催我,他催我去地狱,去人世间最肮脏的炼狱!

我是个训练有素的特工,不是手无寸铁任人拿捏的弱者,我双目猩红地掐住他的脖子,把他从我的房间甩了出去!

我从抽屉里拿出那把不常用的剪刀,把这条让人想吐的裙子连同它的包装袋一把剪个稀碎,那些凌乱纷杂的布料却堂而皇之地霸占了我的客厅,霸占了我的视线,我拿出打火机,我要把它们烧成灰烬,可视野里满目鲜红,越烧越多,看得见的,看不见的......

我终于崩溃地喊出声:“啊——啊——”

“烧了?”

陆拾郢挑眉,有些玩味地笑了笑。

“是的,陆总,林小姐她情绪似乎有些失常,您看我们是不是要......”

陆拾郢抬手,“一切按原计划进行,她不愿意换就不换了,迟早是要脱的,穿什么都没区别。”

助理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规规矩矩地弯下腰,“明白了。”

“林小姐,陆总在里面等你。”

我最终没有换上任何一件晚礼服,可是该发生的事情却一件也少不了,我抬起手,动作机械地敲门,我已经听不见自己的心跳,这就是爱上他的代价吗?

“进。”

依旧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发号施令般的语气,不曾有过丝毫的人情和温度。

我推开这道豪华精致的门,一眼就看到了端着红酒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的他。

“陆先生。”

我低垂着脑袋,不敢去看那双深沉似海的眼睛。

现在正是日出时分,落地窗前有一抹金灿灿的晨曦,昭示着希望和新生,可我,却注定要被无边的夜色吞没了。

“林朝彻,今晚你就可以执行最后一次任务了,城西的那一千亩地皮我很中意,这唐老板却是个难啃的主,一个女人,一千亩地皮,这个买卖,你觉得划算吗?”

划算,怎么不划算呢?

拿一个无足轻重的女人,换一块价值上亿的不动产,陆拾郢,这笔生意,我都替你感到赚!

可是陆拾郢,区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房地产开发商,凭你几百亿的身家,真的需要你费什么功夫吗?

我唇角发颤,紧握的双拳下十指已经掐进了肉里,却还要抵死挣扎,“陆先生,您身边的女人有很多。”

他闻言低笑一声,倏地站起来,高大的身体彻底挡住了窗外的那一缕晨光。

他抬起我的下颌,目光像是淬了毒,我从未觉得这个男人是如此得可怕,若不是这张略微成熟一些,五官却毫无变化的脸,我几乎要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十年前的那个男孩,一个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发生如此剧烈而彻底的变化,就像换了一个灵魂?

“林朝彻,没有人比你更适合,物尽其用,你为我效力这么多年,这最后一次任务,我可是很期待你的表现。”

好一个物尽其用!难为他还看上我这具千锤百炼的身体,难为他还能发掘出我身上的最后一点价值!

他松开了对我的钳制,我却伸出手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

或许是我的错觉,在那一瞬间,我竟然感觉到他的身体一僵,紧接着似乎是某种震耳欲聋的奇怪声音,如同疾风吹过廊檐下的银铃奏出的急促音响,又像是酣战时的连绵鼓声。

我还未仔细聆听出那是什么,他已一掌将我掀翻在地!

“林朝彻!”

我无比心悸地躺在地上,看着他毫不留情地抬脚踩住了那双碰到他的手。

皮鞋的后跟狠狠碾压着我的手指,他一双眼里布满了滔天的怒火,像是在看一件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他的眼里极尽憎恶,数以万计的利箭从他的眼中喷射出来,最后精准地定位在了我的心脏处,十指连心,十指尽碎,骨裂如麻。

所谓万箭穿心,不过如此。

若不是刚才那一时的疯狂和冲动,我又怎么会知道,他竟是这样看待我的。

我一直道他待我薄情,我想过他看不上我,不喜欢我,无视我,利用我甚至是作践我,可我仍是没有料到,他竟厌恶我至此!

四肢如坠冰窖,我的心脏千疮百孔,药石无医,像是烂出了一个血窟窿,我能听到汩汩血水向外流淌的声音,我从来不是铜墙铁壁,有些疼,我也是忍受不了的。

“林朝彻,给我记住你的身份,再敢碰我一次,我会卸掉你这双不听话的手!”

我把头侧向肩窝处,身体下意识蜷缩起来,无力抬起的双手告诉我,这就是痴心妄想的代价,我已经忘了那一刻为何要抱他,却仍然记得那一秒的触感,那是属于陆拾郢的怀抱,而我这一生,再不会有这样的一次机会。

“陆先生,我会按时赴约,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他只是冷哼一声,拂袖而去,再不肯多看我一眼。

我已经叛逆过一次,也算是对得起十年前的自己了。

(四)

晚上的宴会,我穿上了一条轻纱弥漫的白色长裙,我不喜欢裙子,可这条近似于婚纱一般的奢华长裙是不一样的,它是十八岁那年爷爷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那个时候,他说要亲眼看着我穿这条裙子,走到我心爱的人身边。

来到陆拾郢身边之后,我就把这条裙子放在了压箱底的位置,因为我以为,爷爷说的那一幕,永远不会到来。

可是现在,那人就端着酒杯,在红毯的尽头等我。

他着一袭盛装,崭新的黑色西服,领带居中,系得一丝不苟,落霞的残光洒在他的身后,朦胧的光影在他深邃沉敛的面容上流转,他比任何时候都要认真地注视着我。

他的眼中凝聚着浓墨一般散不去的黑,像一个拥有着巨大磁力的漩涡,要把周围的一切吸附吞噬,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

我看不透他的眼睛,却也知道那并不是憎恶,若不是我知道今晚会发生什么,我一定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爷爷,你看得见吗?

你知不知道,此刻站在我面前的男人,他正在向我伸出手,唇边是罕见的笑靥,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大海一般深厚汹涌的爱意,那是比夕阳还要令人沉醉的温柔!

而这样的好梦,我一生也没做过。

我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步伐,提起裙边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一般奔向了他!

我挽住他的手,第一次作为他的女伴陪他一起出席宴会,因为从前,我都是作为一个影子,安静无声地跟在他的身后,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我的存在感就永远为零。

这曾是我甘之如饴的事情,做他的影子,一生一世伴他左右,无需理由,无需身份。

包厢里一共有七个男人,陆拾郢坐在最中间的位置,他根本无需费心,所有人都在卖力地讨好着他,无论男女。

觥筹交错,灯红酒绿,各色美人轮番献酒,其中一位着红裙的女人甚为大胆,竟是直接坐在了他的膝上,丹唇堪堪贴在他胸口,我心中暗叫不好,却并没有等到我所预料的惨叫。

陆拾郢并没有大发雷霆,更没有把她扔下去,反而就着她递过去的酒杯浅啜了一口。

他低头的一刹那,锐利的目光直直地向我投射过来!

我心中百感交杂,酸涩万分,我又一次见到了不一样的他,我明明记得他有严重的洁癖,不喜欢任何人近身,可他却当着我的面,从容不迫地品尝着一个陌生女人喝过的酒。

十指的痛感分毫不减,白天时他怒不可遏的神情还历历在目,究其原由,难道他从来只针对我一人,从来只是厌憎我一个人的触碰吗?

我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我林朝彻何德何能,值得他如此“偏爱”?

爱一个人可以不需要理由,那么恨呢?

总该有一个缘由吧,我从未如此深刻地领悟到,陆拾郢,我自以为是他身边一个小人物,或许他却在处心积虑地恨着我,可又是哪来的恨?从何而起?

既然憎恨,何必留在身边这么多年,白白脏了自己的眼。

“唐总,这位就是上次提到的林小姐,你看怎么样?”

在我的神思尚且游离天际的时候,陆拾郢已经领着那位唐总来到了我面前。

“林小姐,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很高兴能够结识你。”

不是我所想象的那种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没有啤酒肚,也没有秃顶,面前的男人斯文有礼,举止儒雅,笑容温和,高挺的鼻梁上悬戴着一副金丝框眼镜。

他比我高出许多,年龄大概在三十岁左右,我盯着他朝我伸出的那只手发呆,毕竟我从来没有握过任何一个男人的手,哪怕只是礼节性的动作,也不曾有过。

我颤颤巍巍把手递了过去,轻轻地碰了碰他的指尖,正要缩回来,他却一把扣住我的手腕,紧接着,我的整只手掌都被他牢牢包裹住。

他的手生得极为好看,触感干燥却温暖,我有些怔住,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请原谅我的冒昧,林小姐,我叫唐青臣,希望你能记住我的名字。”

我正欲敷衍地点下头,却在无意中撞见了陆拾郢讳莫如深的表情,他眉头紧锁,视线像一剂强力胶,牢牢地黏在我和唐青臣交握的手上,目光如炬,像是要把我的手盯着一个洞来。

我无力揣测他的心思,只知道自己必定是哪里表现不佳,或许是我对唐先生的态度冷淡了些?

我在心中无声地叹气,只得拾起笑容,对唐青臣说道:“唐先生,很荣幸见到您,唐先生这样的人,实在让人过目难忘,我会记住您的。”

唐青臣却是低笑一声,转头对陆拾郢说道:“你确定了哦?不反悔?”

“我说过的话,从不反悔,不过是一个姿色平平的女人,你想要,拿去就是了。”

陆拾郢潇洒利落地转身,“各位,我们换个地方如何,良辰美景,不如把时间留给这一对良人?”

“哈哈哈哈,陆总说的是,倒是我们没有眼力见了!”

“陆总这一说我才发现,林小姐和唐总实在是般配!”

“......”

他们围着我和唐青臣起哄,那些看热闹的眼光黏在我的身上,我像是个被扒光了衣服丢在街上任人玩弄的小丑,其实这并不算羞辱,对方是唐先生,反而是我高攀不上,可是我依然觉得难堪,觉得无比窒息,我像是沉入了海底,被梦魇缠住的人,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逃跑!

“好了,我们这些外人就退了吧。”

陆拾郢搂住一个女人的腰,双手抱起放在怀里,然后面无表情地从我身边擦肩而过。

(五)

“别这样,他不值得你哭。”

唐青臣递给我一张纸巾,我却被他的话深深震住。

哭?他在说什么?

我茫然地抚上自己的面颊,触到满手的湿润,才惊觉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我毫不犹豫地抬手甩了自己一巴掌!

“你——”

唐青臣欲言又止,轻叹一声,拉着我的手一起坐了下来。

一时之间,我和他都没有说话,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动作利落地去解自己的裙子,纯白的长裙很快褪至我的脚下,就在我即将完全裸露的时候,一只手坚定地制止了我放在内衣扣上的手。

我看着唐青臣,他看起来有点生气,嘴角处的温和笑容彻底凝固,“林朝彻,你不该是这样的。”

我没有回答他,我只是在完成自己最后的任务,不需要说多余的话。

他从地上捡起我的长裙,耐心地叠好放在我的膝盖上,“林朝彻,不要为了任何人自甘堕落,不要做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如果你愿意相信我一次,把裙子穿好,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唐青臣是我今晚的任务对象,他的一切要求,我都没有理由拒绝。

“林朝彻,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你穿裙子,我现在不得不佩服自己刚才的定力了,再来一次,我可不会做什么柳下惠了。”

我觉得有点奇怪,从他话里的意思,难道他以前就认识我了?不过这也是正常的事情,毕竟我一直为陆拾郢效力,他认识陆拾郢,见过我的话倒也不足为奇。

出了包厢,我一眼就看到了一个身形酷似陆拾郢的人靠在走廊上吸烟,不过灯光忽明忽暗,我并没有看清,只是脚步下意识顿住,唐青臣不知为何也停了下来。

下一秒,他突然松开了牵着我的那只手,改为扣住我的双肩,用力将我压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你——”

我惊呼一声,他高大的身躯覆在我身上,一只手紧紧揽着我的腰,另一只手捧住我的脸颊,我顿时瞪大了眼睛,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我还从未与人靠得这样近过!

唐青臣,他是要吻我吗?

很快,我的想法便得到了证实,他低下头,精准无误地锁定了我的嘴唇,他吻上来的一瞬间,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我闭上了眼睛,毫不抵抗,纵容着他想对我做的一切。

陆拾郢,这是最后一次了,过了今晚,我终于不必再为你而活,真可笑,都到了这个时候,我为什么还会想起你呢?

不对,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睁开眼,看到了唐青臣眼中狡黠的笑意,瞳孔猛地一缩,我清楚地看到了他是在吻自己的拇指,那覆在我唇上的,原来竟是他的指腹!

虽不知他为何多此一举,我却感觉如释重负,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或许连我自己也没发现,我望向他的目光中是直白的感激,唐青臣忽然重重捏了捏我的脸颊,赌气似的瞟了我一眼,我转了转眼珠,呆呆地看着他。

他终于拉开与我的距离,脱下自己的西服外套披在我肩上,然后不由分说地抱起了我。

突然的失重让我措手不及,我下意识就搂住了唐青臣的脖子,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姿势抱过我,在我因为借力不得不搂住他时,我看到唐青臣露出了一个孩子般的笑容,他仰头看着我,眼角眉梢都是喜悦之情,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傻愣愣地对着我,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少年,青涩腼腆,却又纯洁得要把人融化。

在那一刻,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我是他刚刚娶到手的新娘子。

无法抑制地,我有一种热泪盈眶的冲动,我听到自己久违的心跳声,为了此刻的唐青臣,也为了十七岁的那个少年。

我完全沉浸在了那种难以言说的欣慰和感动中,以至于我甚至都没有注意到陆拾郢一直站在我们身后,他还是用那双深沉如夜的眼睛,一言不发地注视着我们,直到唐青臣抱着我离开,直到我们的背影彻底消失,他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仿佛要站成一棵树。

唐青臣带我来的地方不是别处,正是我十年里不断回忆的那一条街道,缘起缘灭,都因为那一场初相见。

哪怕我早已搬家,哪怕物是人非,时至今日,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载着一只流浪猫,回头对我微笑的少年。

“林朝彻,十年前,你在这里遇见了一个男孩,他收养了你一直照顾的那只流浪猫。”唐青臣站在我身后,忽然一字一句道。

“有一天你无意中发现那个男孩恰好和你在同一所高中,你鼓起勇气走过去打听那只猫的事情,他很热情地跟你分享,还留了他的地址给你,让你有机会过去看看,可是有一天,你发现那个男孩性情大变,他不再对你微笑,不再分享关于那只猫的一切,甚至,他对你冷眼相待,屡屡出口伤你......”

一霎间天旋地转,天昏地暗,大脑一片空白,我只觉得头昏目眩,几乎要站不住!

我想抬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却偏偏欲盖弥彰,每一个字都听得那么清楚。

“唐青臣,别说了!”

我闭上眼睛,脑海中闪现出无数张画面,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心中说不出的欢喜,我甚至来不及准备好对白,就匆匆地跑去找他。

我记得他看到我时诧异又惊喜的样子,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眼中尽是腼腆的笑意,我走过去,他便温柔地和我说话,他给了我他的地址,写在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那张纸条我一直保留着,直到......

直到陆拾郢当着我的面亲手烧掉了它。

“原来你还一直留着,林朝彻,那些过去,我劝你通通忘记,因为我,根本一点也不记得了。”

他冷冷地睥睨跪在脚下的我,毫无痛感地说出这些残忍的话。

我有去过他给我的那个地址,他打开门,面若冰霜,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它死了,以后别再来找我!”

可是后来,我还是去找他了,他问我会不会后悔,我说永远不会,从那个时候,我就留在了他身边,如影随形,可是我再也没有看见,那个少年的半点影子,他像是换了一个人,从里到外。

这些事情,唐青臣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是陆拾郢告诉他的吗?可是陆拾郢明明亲口说过,那些过去,他一点也不记得了。

唐青臣逐步走到我跟前,双手牢牢握住我的双肩,他似乎陷入某种矛盾的心情中,面对着我饱含疑问的眼睛,他的目光变得隐忍。

我冷冷地一把将他推开,质问道:“唐青臣,你究竟是谁?”

他似是很轻地自嘲一声,微微侧头,看向繁星迷离的夜空,“林朝彻,你果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不是说过了吗,让你记住我的名字,早在十年前就说过了,除了拾郢,你对其他人,还真是没心没肺。”

我仍是不解地看着他,只是他言语中的忧伤终究让我的心底泛起波澜,我确实不记得唐青臣这个名字,但我相信他说的话,或许如他所言,除了陆拾郢,我再也没有真的记住过什么人。

“林朝彻,那只流浪猫并没有死,它一直在我家,如果你想,可以随时去看它。”

“......什么?”

我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

(六)

唐青臣没有回答我,夜色里,他俊雅的轮廓认真而沉静。

喉咙一阵干涩,我几乎发不出声音,眼泪却猝不及防地滴落,“...唐青臣......带我......带我......去...”

我听见自己泣不成声的哀求。

“......好”

他摸了摸我的头,轻柔地应道。

翌日,晨光微熹,别墅外传来一声尖锐的鸣笛。

落地窗前,我看到了那辆熟悉的黑色商务车,低调处尽显奢华,是他一如既往的风格。

可是这一次,我心中不再有丝毫悸动,前所未有的恨意在我的身体里疯狂蔓延,我甚至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撕烂他那张道貌岸然的虚伪嘴脸。

一只干净温暖的手覆在了我的手背上,唐青臣牵住了我,俯身在我耳旁轻声说道:“朝朝,陆拾郢这个人很可怕,你不是他的对手,答应我,冷静下来,不要冲动,好吗?”

他的话让我安心了许多,我缓缓地点了点头,任由他一路牵着我。

最终,我和他并肩而立,一起站在了陆拾郢面前,这一次,我林朝彻,终于不再是一个人。

陆拾郢淡淡扫过我和他相牵的手,随后神情自若地点了根烟,他没有看我,目光定定投向唐青臣,他嗤笑一声,神情莫测。

“拾郢,请你原谅我的擅做主张,我认为,她有权知道所有真相。”

“真相?”陆拾郢不咸不淡地睨了我一眼,眼中倨傲分明,“你是说,你身边的这个女人把我认成了那个死人,为我当牛做马,甘心做我陆家的一条看门狗,一做就是十年?”

“拾郢——”唐青臣的声音染上了几分怒意,“请你尊重朝朝,不管是她,还是陆随安,他们都没有欠你什么!”

“......朝朝?”

陆拾郢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他低头抿了一口烟,青灰色的烟雾从他微启的薄唇中缓缓缭绕开来,带着几分撩人的性感,他看着我,似讥讽似戏谑,“这睡过的女人就是不一样了。”

这刹那,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我恨不得杀了他!

唐青臣很快将我揽入怀中,他轻轻拍打我的后背以示安抚,见我平静下来,他便转头,目光沉沉掠过陆拾郢。

“拾郢,如你所见,朝朝已经是我的人了,以后我自会对她好,她为你效命了那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无论今后发生什么,请你不要为难她。”

“呵,你的人,不过只是睡了一觉,就成了你的人?”陆拾郢弹了弹指间的烟灰,轻蔑的视线在我的脸上不断徘徊,“林朝彻,我还以为你对我那个短命鬼哥哥有多情深义重,毕竟这些年你表现得可谓是一往情深,我都要忍不住为你鼓掌了,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看来陆随安在你心里的地位也不过如此而已!”

我的感情,外人有何资格评判?

陆拾郢说的这些话一点也刺激不到我,在我知道他不是那个人之后,我对他只有憎恶,一如他对我一样,所以,我毫无犹豫地将他曾经给过我的眼神一一还给他。

大概是习惯了我伏低做小的姿态,此刻面对我极尽鄙弃和嫌恶的目光,我竟然感受到了他的一丝丝逃避和怔愕。

陆拾郢,我终于可以抬起头来,不屑一顾地看着你,视你为尘埃。

可为什么,我心中却并没有想象中的扬眉吐气,也没有尝到所谓报复的快感?

“我说错了吗?林朝彻!难道我说错了吗?”陆拾郢的面部表情突然变得狰狞起来,他将手中的一截烟头扔在地上,用脚后跟狠狠碾灭,而后,他把我从唐青臣的怀中扯了出来,单手捏住我的下颌,力道之大,像是要捏碎我的骨头,我痛得惊呼出声。

“朝朝!”唐青臣对着陆拾郢一拳砸了过去,“陆拾郢,你放开她,她已经不属于你了,你没资格再动她分毫!”

陆拾郢接住他的拳头,视线仍旧牢牢黏在我的脸上,他恶狠狠地瞪着我,像一匹失控的狼,额头青筋暴起,血脉贲张,眼中快要喷出火来,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控的模样,一副要把我拆吃入肚的狠厉模样!

“林朝彻!”我听到他咬牙切齿的声音,“早知道你这么随便,我——”

“啪!”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我已经又快又准地扇了他一巴掌!

“陆拾郢,你给我滚开——”

我用了十足的力推开他,他大概是没有反应过来,竟被我推得一阵踉跄,身后匆匆赶过来的助理及时扶住了他。

“陆拾郢,你没有资格干涉我的事,你别忘了,是你亲手把我送到别人的床上!我就是和唐青臣睡了又怎么样!他比你好一万倍!你觉得我随便,那你大可放心,我就是再随便,也不会随便到你的床上去,因为你不配!”

“因为你让我恶心!”

我像一个被抛弃的怨妇,毫无形象、不顾一切地对着他的背影大喊,声嘶力竭,喉咙都喊破了音,却仍觉得不够,怎么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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