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因嫖娼过度兴奋突发疾病死亡,这种事情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男子因嫖娼过度兴奋死亡4月22日,“长沙政法”报道了一起颇为“离奇”的案件,引起网友热议。
在这起案件中,主要有三名当事人,分别是女子朱某,房东华某和男子罗某。
女子朱某向房东华某承租了一间房屋进行非法交易,罗某在和朱某交易的过程中不幸死亡。
后经鉴定,罗某系过度兴奋引发脑干出血后,颅内高压致呕吐物反流,误吸阻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但罗某的家属认为,罗某的死亡与朱某、华某脱不了干系,遂将二者告上法院,索赔费用共计98万余元。
前后共经过两次审理,法院判决如下:认定罗某个人承担90%的责任,朱某承担10%的责任,华某不承担责任。
家属不服判决,透露罗某死亡真相虽然法院认定罗某的死亡和朱某、华某关系不大,但家属对此并不认可,最终向高院申请再审。
同时,罗某家属也透露出了罗某从发病到死亡的全部过程。
据罗某家属称,女子朱某为了赚钱,引诱罗某到其房间进行交易,而朱某在清楚自己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和罗某交易,可能使罗某得到病毒,致使罗某突发疾病。
此外,罗某家属还透露,罗某发病后,朱某便联系了华某一起救治,在经过喂水、拍背、掐人中等措施后,罗某有所缓解,两人便各自去休息了,并未拨打120.
等过了一段时间,两人再来看罗某时,罗某病情愈发严重,但两人仍未拨打120急救,只是通过烧开水、拍背等简便手续又抢救了七八个小时。
最后,二人看到罗某到差不多快要不行了,才打120来抢救,但为时已晚,等医生赶到现场时罗某已经死亡。
这也是罗某家属不服判决,并向高院提起再审的理由。
罗某家属认为,罗某发病后,朱某和华某没有及时拨打120急救,致使罗某错过最佳抢救时间,故而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驳回家属请求,罗某死亡原因在自身从家属透露的事件信息来看,罗某的死亡似乎真的和朱某、华某的不及时拨打120急救有关系,但法律上真的如此吗?
法院认为,罗某在嫖娼过程中突发疾病,朱某确实有救助的义务,但考虑到朱某的认知水平有限、文化程度不高,酌定朱某承担10%的过错责任。
此外,罗某虽然是在华某出租给朱某的房间中死亡,但罗某的死和华某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华某也对罗某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反而是罗某发病后,华某采取了一定的救助措施,采取的措施符合华某的认知水平和作为出租人的管理义务。
同时,经过鉴定,罗某生前患有严重冠心病、高血压,其死亡的原因是自身疾病。
写在最后自己有病还出来干这事,一紧张一激动脑出血了,别的只是诱因。
归根到底,罗某死亡的原因还在自身,有真的怨不得别人,那俩人已经做了救助,再说脑干出血这么大病,医院也够呛能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