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充满规矩和标准的世界。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被各种规矩和标准塑造,甚至为了生存去适应各种制度。
这就是生而为人,在这世间不可避免的怪现状,生命想要活出自己,可生活却让人失去自己,背离本性。
杰克伦敦这个作家,歌颂生命的强悍,一辈子也活得很肆意,他八岁就做了牧童,艰难求生,十几岁就不断换工作。
13岁那年,他就独自乘船在暴风雨中冒险,结识街边小混混,成了混混头子,打架酗酒,仰天长笑,在海上自由闯荡,如同海盗。
后来,他结识了一些海湾巡警,转身就做了一名警察,专门逮捕小混混。
到了17岁,他当水手,却也不是一般的水手,而是一个胆大妄为的水手,竟然干出出海捕鲸这种事情。
后来,杰克伦敦有了一些钱,他就买场地,办牧场,种了很多树,给自己建了一个豪华的大别墅,一有时间,就呼朋唤友,花天酒地,醉生梦死。
成为作家后,他的作品也是不太规矩,他笔下的生命,强悍,再艰难的环境,只要还活着,就要拼命向前,寻找自己,回归自己。
在《野性的呼唤》里,杰克伦敦讲的虽然是一条狗的故事,可是你看着看着,总觉得那就是无数人的一生。
然而,读书不是为了让我们对自己的处境感到绝望,而是让我们获得跳出来的力量,去看到这一生,早晚都是要死的,因此,不妨勇敢一点,大胆一点,去活出自己喜欢的样子。
01如果狗生也有等级,那么有那么一段时间,巴克一定是处在狗生的巅峰里。
巴克是法官大人家的狗,养尊处优。
它在法官家生活了四年,这四年,它和法官的孩子们一起玩耍,和法官一家一起旅游,它不用为食物操心,住着精美的狗窝。
为此,巴克还挺骄傲,并因此变得有些虚荣。
因为其他很多狗,来去匆匆,常常挤在肮脏不堪的狗窝里,甚至还有些狗,连狗窝都没有,只能在人家房屋的某个角落。
当其他的狗在大街上流浪,四处寻找食物的时候,巴克的主人已经为它准备好了精美的食物。
冬天,当其他狗在大街上冷得瑟瑟发抖的时候,巴克就在主人的书房里,守着热乎乎的炉火。
自己生活好了,巴克甚至很看不起其他狗,觉得就自己的狗生是好的,其他狗都是傻狗。
狗仗人势,巴克不把其他狗放在眼里。
它就是狗中之王。
而且它还很幸运,从出生开始,就过着其他狗梦寐以求的生活。
可是,他并没有听任自己变成一只娇生惯养的看家狗,而是变成了一只强健凶猛的狗,保留了自身的某种野性。
巴克为自己的生活感到骄傲,可是他的骄傲,又是那也的浅薄,因为生活再怎么好,它也只是一只寄人篱下的狗。
它的荣光,都是主人施舍给它的,离开了主人,它就什么也不是。
02某个深夜,法官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孩子们也忙着组织俱乐部。
巴克和法官家的帮工一起穿过果园,它天真的以为,只是一次简单的散步。
巴克做梦也没想到,它会被这丧心病狂的人拿去卖了。
当狗绳子被交到一个陌生人手里的时候,巴克意识到恐惧,它嚎叫着,期待能被解救出来。
可是,绳子紧紧地缠在它的脖子上,让它喘不过气来,它暴跳如雷,扑向狗贩子,可是专业抓狗的狗贩子,一下子就制服了巴克。
就这样,巴克被装进火车,与以往的生活彻底作别。
它愤怒无比,又满怀期待,期待法官能将它解救出去,可是法官没来,来的确实一个更凶狠的训狗师。
每当它不听话,试图反抗,迎来的都是一顿暴打。
愤怒让它高度紧张,被虐待让它情绪激动。
它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切切实实地体验了生活的残酷。
随后,巴克被移交给专业的训狗师,每当它不听话,总会迎来一顿暴打,每当它试图反抗,总是会被暴力对待。
所有的不听话,都会被惩罚,所有的反抗,都只有一个结果。
巴克彻底明白了生活的含义,在一个拿着大棒对着你的人面前,唯有乖乖听话,才是明智之举。
规训,惩罚,巴克也终于懂得了一个道理,凡是拿着大棒的,都必须服从。
为什么?
因为不服从就要被打。
巴克就这样变成了一只听话的狗,在权力面前,变得规规矩矩。
人这样驯狗,生活又怎样驯人。
在这世间,人和狗一样,有时候不得不低着头夹着尾巴,乖乖听话。
03驯化的目的,是投入使用。
一条被驯化了的狗,就可以让它好好干活了。
就这样,被驯化了的巴克,被投入蛮荒,成了一只苦力狗,一天到晚,都在拉雪橇。
被带到蛮荒,巴克“猛然从文明的中心被人拖出来,抛进了原始世界的中心。”
在这里,没有阳光洒落下的那种惬意生活,不再有以前那种悠闲自在。
没有和平,没有宁静,只有干不完的活儿。
生命和肉体随时都处于危险状态。
一切都是可怕的,大棒和獠牙的挨打法则,又是那么真实。
你不听话,就得被大棒伺候。
你自己弱小,其他狗就要欺负你,狗为难狗,跟人为难人一样,弱小的,连自己的食物都保不住。
幸好,巴克体型不小,又高又大,看起来就不像是好欺负的,它还有一身力量,绝非娇生惯养的哈巴狗可比。
以前,巴克在文明社会,是法官家的宠物。
现在,它成了拉雪橇的畜生。
这让它难以接受,却不得不接受,它不得不拉着沉重的雪橇,在寒冷的雪地上奔跑,走得慢,要被打。
这种行为,巴克觉得羞耻,可它没有反抗。
因为反抗权威,就要被权威暴打。
它听命行事,并且很快就习惯了这种生活,它干活越来越好,主人也越来越喜欢它。
和人打工一样,老板总是喜欢干活认真的人。
现在的巴克,已经忘了过往的生活习惯,它变得不再挑剔,吃东西不再像以前一样细嚼慢咽,它狼吞虎咽,吃完了又去抢其他狗的食物。
曾经在文明社会里的一些东西,在慢慢消亡。
狗被环境塑造着,人也会被环境塑造。
我们总能习惯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当我们习惯到对一切感到舒服的时候,我们就成了温水里的青蛙,很快就会被煮熟。
04巴克是一只狗,曾被放在文明社会里熏陶。
狗身上,也有了人类社会的虚荣。
现在,离开了曾经生活的一切,原始的兽性,也开始在巴克身上复活。
它和其他狗撕咬,打架,用一种残忍的方式去统治其他狗。
动物界的弱肉强食,在巴克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拉雪橇是一件特别辛苦的事情,是所有狗的噩梦,在这样残酷的工作面前,狗太弱小了,只有累死的狗,没有做得完的工作。
很多狗,要么死于严寒,要么死于饥饿,要么死于劳累。
然而,它们没法反抗。
等待它们的,是工作之后的工作,是苦难之后的苦难,做得好的狗,被夸着一直工作,做得不好的狗,在大棒的威力下努力学习。
巴克咬牙坚持,它变得越发凶狠,也变得越发有力量。
巴克更加狡猾了。
很快,它就成了狗王,成了领队。
在其他狗眼里,巴克就是一只成功的狗,它们羡慕,在心里渴望有一天能像巴克一样成功。
狗和人一样,都在拼命争夺食物。
万物都在自身的限制之中,然而,人间有一条密码,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并能为之担起责任。
05然而,巴克不管再怎么成功,它依然身不由己,不得不听命于人。
它的命运,握在主人手里。
而它的主人利用完它,就会将它卖了。
它的主人一再更换,可它一直都是一只拉雪橇的狗。
它很讨厌这种工作,却迫于棍棒的威力,不得不接受这样的生活。
一次又一次,它都咬牙坚持,每一次都漂亮地完成了工作。
然后,又不断重复。
有一次,它们实在太累了,繁重的劳动,让巴克的体重严重下降,它又累又瘦,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感到无力。
可即便这样,它也不得不拖着沉重的雪橇。
一旦它不干活,棍棒就会落在它身上,驱使它干活,直到榨干它的力气。
工作完了,身体累垮了,主人却觉得它的工作效率跟不上了,它再一次被抛弃,被低价卖给别人。
在资本家眼里,能干活的狗,才是值得的,不能干活的,不管曾经它做了多少,都会变得没有价值。
可是,买下巴克的人,也是希望巴克能帮他拉雪橇。
那条路,巴克往返多次,知道其中的艰难险阻,它不想干活,其他狗也都军心涣散,粮食又不足了,它们吃不饱,拉不动还要被打。
巴克差点就死了。
可是,狗死不死,没有人在意,他们买下它,本就是希望它能干活。
一只不能干活的狗,是没有价值的狗。
一天,巴克实在走不动了,任凭棍子打在身上,也爬不起来,这个时候,路过的桑顿,救了巴克。
被救之时,巴克离死神已经很近了。
在神的荣光下,万物都有一个结局,那就是死亡。
06巴克被救之后,终于遇到了一个好主人。
它摆脱了沉重的工作,那个春天,它趴在河边,望着河水,听着大自然的各种声音。
它的身体也一天天恢复着。
桑顿对巴克很好,他不打它,跟它一起玩,这让巴克感到了真正的爱。
巴克也喜欢桑顿,很长一段时间,桑顿去哪里,巴克都跟着,像个跟屁虫。
然而,一旦摆脱工作的束缚,一旦摆脱大棒的法则,巴克的本性就开始复活,它渴望走进森林。
它也一次次走进森林,是桑顿的爱,一次次将它拉回来。
可是即便舍不得桑顿,巴克也没有放弃去森林探索的机会,它听从内心的呼唤,跑进森林,捕杀猎物,和狼群一起追逐。
这让它感到真正的自由和快乐。
它终于回应野性的呼唤,和自己林中的兄弟一起跑向那呼唤的发祥地,越走越远。
它跑向森林越来越频繁,它也越来越不受束缚,文明没有了,工作没有了。
现在,它自由自在。
有一天,巴克从森林中回来,看见桑顿被敌人杀害了。
巴克无比愤怒,它杀了那些杀死桑顿的人,满口血腥。
桑顿死后,巴克的最后一点留恋,也彻底没了。
它再也没有了人类和人类的要求的顾虑和责任。
此时的它,完全听从了内在的呼唤,走入了森林,完全在森林里生活。
它变成了一只狼,摆脱了所有规训和束缚。
它回到了它的本性。
07杰克伦敦讲的是一只狗的故事。
可是读着读着,你会读到了人的社会法则。
更可怕的是,这只狗最后还有机会顺应自己的本性而活,可是这世间的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像拉雪橇的巴克一样,被驱使着干活,要么就是累死,要么就是老死在干活的路上,根本就没有机会机会去活出自己。
很多人常说,身不由己。
为什么?
因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要活着,要工作,要赚钱,而要赚钱,很多时候,就得去遵守那一套规矩。
在那一套职场法则之下,人确实是身不由己,不遵守,人家就惩罚你,要么不让你工作,要么就各种惩罚。
因此,当你生活在这样的环境的时候,你就得接受这环境的约束。
你将自己置于什么样的环境里,就意味着你已经接受了这个环境里的规则和法则。
你不去接受,就会被环境排斥。
恰如那只叫巴克的狗,当它被送进蛮荒,它就得接受那个法则,拼命干活,不干就要被打。
等到后来,巴克走进森林,森林的法则就是自由,巴克也才真正能舒展自己的本性,自由地活着。
人也是这样,每个圈子都有每个圈子的规矩,当你试图走进这个圈子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已经准备好接受这个圈子的法则。
当你将自己放在自己喜欢的圈子里,你才能自由而畅快地做自己。
当你将自己置于你不喜欢的环境里,你就得去习惯这个环境。
所以,最重要的,是学会把自己放在真正适合自己的环境里,让自己的本性自由伸展。
当然,我们可能不够勇敢,但是你如果想到,人都是要死的,早晚你都会失去这唯一一次的生命,所以你不妨大胆一点,万一将人生过成喜欢的样子了呢?
当你这样想的时候,可能会多一些勇气去尝试,因为对于生命,我们是拥有者,也是体验者,既没有来世来修正,也没有上一辈子来做参考。
文|不有趣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