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哥,我老婆怀孕月份大了,她一个人在广州,我想去接她回来,把你车借我用几天呗?”
2020年8月的一天,江西赣州的蔡和平突然接到了好友曹钱坤的借车电话,听说是去接怀孕的弟妹,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谁能想到,曹钱坤为了省点儿油钱还搭载了一个顺风车乘客,还出了事儿,蔡和平因此无辜躺枪,作为车主被人告上法院索赔127万。最后法院会怎么判呢?
拼车顾客猝死车内
话说这曹钱坤借到了车,便兴冲冲的收拾了行李准备出发,但是仔细想想他又觉得不甘心。因为从江西到广东全程400多公里,这一路上油费、高速过路费得不少,仔细算下来比坐高铁都贵,实在是不划算,还要欠别人人情。
很快他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并在一个老乡群里发布了拼车信息, 没想到没多久,就有一个叫谢志勇的男人联系了他。谢志勇40多岁,老家是广东的,出来几年思乡情切,就想到广东去游玩几天。
最后,两人以240元谈妥了拼车费用,曹钱坤收了钱,按约定载上了谢志勇。一路上,两人聊了一会儿便没了话题,于是不再尬聊,曹钱坤专心开车,谢志勇坐在后座玩手机,两个人互不妨碍。因为路途较远,半路上谢志勇闭着眼睛“睡着”了,曹钱坤也完全没有在意。
哪知谢志勇这一睡,竟然睡了好几个小时,一直到了广东境内都还没有醒。
“喂,大哥,你到地方了,快下车吧!”
晚上9:00左右,曹钱坤的车到达了谢志勇指定的停车地点,于是他便停车喊谢志勇下车。哪知一连喊了好几声,谢志勇都毫无反应,曹钱坤也是纳闷,这么大年纪的人咋这么多瞌睡?都睡了一路了还困?
没办法,他只能下车看看情况,结果只是轻轻一推,谢志勇竟直接歪倒了,随后任他呼喊也没有反应。
预感到不妙,曹钱坤颤颤巍巍地伸出手去检查,这才发现,看上去一路安睡的谢志勇,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没有了呼吸和心跳!
死人了?曹钱坤这一惊非同小可,他赶紧开车带着谢志勇去了最近的医院,还拨打了报警电话。
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后直接就宣布了谢志勇已经死亡。随后,警方也赶到现场,经过调查,警方认为谢志勇是死于哮喘和其它的身体疾病,与旁人并无关系,因此曹钱坤并不需要为此负责。
有人死在了自己车上,车还是借的,曹钱坤为此很是惴惴不安,如今警方说和他没有关系,他才总算是稍稍放心了些。事情不需要他负责,曹钱坤便按照既定计划,去接了自己的妻子回江西老家,交待自己的父母照顾,而后便是继续上班挣钱。
一连多天相安无事,就在曹钱坤快要将此事忘记时,却有一伙人突然找上了门。看到他,便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辱骂:“你就是曹钱坤?怎么,害死了人就想一走了之?当时他就坐在你的车里,你说你没发现异常谁信哪!你如果早点发现带他去医院,他肯定不会死,这事儿就是你的责任,你得赔偿!”
原来,这一伙人就是死者谢志勇的家属,他们提出要一大笔赔偿,这曹钱坤如何肯依?首先,谢志勇是因为自身疾病导致的猝死,这和别人有什么关系?而且曹钱坤本来也不富裕,他的妻子都怀孕好几个月了还一个人孤身在广州打工,他开车出门都要找人拼车分担油费,眼看孩子又要出生了,他是绝不愿意给这个赔偿的!
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最后,谢志勇的家属一纸诉状,将曹钱坤和车主蔡和平都告上了法院,向两人索赔127万元!
家属索赔127万
对车主蔡和平来说,这可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本来只是好心把车借给别人,哪知竟吃上了官司,还被人索赔“百万”。
谢志勇的家属状告他们两个,主要是依据两点:一是曹钱坤非法营运,作为营运车辆也没有保障乘客的安全;二是曹钱坤没有及时对谢志勇进行救助,延误了他的抢救机会。至于状告蔡和平嘛,理由就是他是车主。
谢志勇家属状告的这两点,能成立吗?
首先,就是判定谢志勇是否属于非法营运。关于是否属于非法营运,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个人车辆来说最重要的就是3点:
一是客体要素。就是这个非法营运的服务对象是面向社会大众的,这个乘客群体是不特定的。但是曹钱坤的约车信息是发在了老乡群里,他没有面向公众经营。
二是行为要素。既然是非法营运,那这个运输经营活动就具有一定的频繁性、持续性、规模性,偶尔或者临时性的搭载了客人,不属于非法营运。曹钱坤连车都没有,这还是第一次约车载人,是为特定对象提供的暂时性服务,自然也不属于。
三是主观要素。明知道自己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是超出了范围,但仍旧以盈利为目的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其中,这个“以盈利为目的”就是关键,在本案中,曹钱坤虽然也收钱了,但他的主要目的是分担油钱和高速费用,不存在“盈利”,也就构不成非法营运。
既然曹钱坤没有非法营运,那他对谢志勇的死亡有责任吗?
私家车载人,导致乘车人受伤的,驾驶员要按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对乘客的人身安全有责任义务。但本案中,谢志勇不是因为曹钱坤驾驶中操作失误死掉的,他的死属于刑法中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并非曹钱坤延误导致,因此与他无关。
那车主蔡和平有没有责任呢?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
“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因出租、借用等原因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机动车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一条的重点,就是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没有过错,只要车主出借的车辆本身没有隐患和性能问题,且借车人为有驾照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那车主就没有过错。本案中,蔡和平出借的车辆安全完好,他对曹钱坤的约车行为也并不知情,因此没有任何责任。
最后,谢志勇家属的所有赔偿诉求,被法院全部驳回,本案至此告一段落。在现实生活中,借车、搭载亲友,或者偶尔也开顺风车补贴点油钱,这些都是我们经常会遇到的,提前了解相关法律和案例,遇事才能不慌张!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这法官可以给赞,有法有理有据,有良心[点赞]
在金钱面前,良知瑟瑟发抖。
从什么时候开始 只要死了人就想着先讹一笔再说
开一次口,才讹127万,丢人[点踩]
正常法官
好大的胆子,借车给别人跑长途?本市都不借!如果这次是撞死了人,车主就准备赔钱吧![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这是敲诈勒索
车和老婆一律不能借,这都是常识!
我觉得应该判那死者家属把车买走,死在车上这车开的怎么安心……
车主才是最倒霉
原被告和法院,都是输家,只有律师是赢家。
我就是学竹编的,记得有一次我爷爷为了让我手艺更精进,给我规定一晚上编十个竹筐,当编到第六个时我已经困的不行了,但爷爷还是在旁边鼓励我说:“孙子,编的好!继续编"!
是否可以反告家属敲诈勒索罪?
这个属于讹诈了吧,敲诈勒索罪,且金额巨大怎么判?属于刑事案件了,别说私了之类的
那天晚上我看到的一个,自己骑摩托摔倒的,他说是路灯晃了他的眼睛,要去告路政的[得瑟]
滥诉、敲诈勒索、名誉损失,反过来让死者家属赔钱
写故事编的 如果真的出了人命,怎么可能不等到人家家属来了以后才能离开
那车主是不是该让死者继承人赔车辆折损费了?
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全民开始敲诈勒索,这是个什么样的民族呀!违反交规被撞死家属索赔,犯罪过程中死了家属索赔,被别人帮助救助过程中死亡家属索赔,
要是死在马路上,那岂不是要告路政部门,为啥不修个急救室
要价太高了[得瑟][得瑟][得瑟],要个几万块钱是可以的,起码一人分得5000!交通事故死人,才70万!
名不正言不顺的顺风车平台把有牌有证的客运站都干掉了,还差这点钱吗?平台赔就对了
开了好头,不然又是一个类似扶不扶的案子
一般买得起车的人都懂得老婆,车辆不能借给别人。
其实,这个曹痞子不是个东西,没有自己的车,是不奇怪的
南京的法官肯定判有责任,明知道了他会死,你为什么正让他坐车[流鼻涕][流鼻涕][流鼻涕]
死人了也不告诉车主这老乡是真的坏
车主亏大了,人死在车上,这车还敢开吗?如果不是死者家属闹可能车主都不知道自己车上死过人。
不管怎么说这个车都晦气,应该给主家赔偿做仪式去除晦气。说不好听的卖二手车都没人要。
村里一老人赶集,碰到同村骑摩托车去赶集的男子,老人求免费搭便车带上,男子也同意,骑到转弯处老人坐不稳摔下死亡,开摩托车男子被赔5万!之后村里再无人敢接人搭便车!
这车主肯定不会要这车了,还不能让别人知道车里发生过这样的事。不然谁开心里都不好
就算没事也是一身骚,头疼!所以一般不借车。
应当反坐!
这应该是有不良律师在拱火。不管输赢,他都搞钱。
家属开始敲诈了
终于没有让敲诈勒索分子得惩!
当初南京如果是这样的法官……
这个法官很赞,这也是在江西,如果在江苏就不定了,江苏的法官应该会说“你不载他,他就不会死”。不过总的来说,这个朋友可以绝交了,借别人的车,车上还死了人,应该没有告知朋友
所以他家的人短命啊。
世上有,戏上有,人死在你车上,告你太正常不过了!
打这种官司原告败了原告要花多少钱?
漂亮,就是要传递这种正能量
所以我空车都不敢拉顺风车,不出事还好,有点事情那真是热一身麻烦
这种打赢血赚,反正都不会亏
南京那个法官呗!还有浙江进屋那个摔死的小偷案呗!一个不是你撞你干嘛去扶!一个忘了什么鬼了!反正最后都是赔钱
车主真惨
车比老婆重要千万不能借出去
这家属没好下场
遇上了好法官!
判得好!不要脸真真是天下无敌!
好法官
千万别借车,这是经过很多车主血的教训,顺风客可以搭,但是提前是你别违法操作,比如超载超速什么的,最重要一点就是车得有保险。我车保险过期了,别说借人了,我自己开都心慌慌,没保险万一出了事故,就是害人害己。
难道没有反诉吗?一是害的车子风水变得这么不好,二是被敲诈勒索造成的心理损害。
金额这么准确127万! 敲诈
不是无责赔偿我是不认可的,你打破了很多法官的常规操作,你这样是会被排挤的[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一来就指着鼻子骂 要是我 当场就抄东西干一架 管他几个人 受不了这个气
碰到一个好法官。
卧槽,,借车给别人[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对方都揭不开锅了,你索赔千万也没用的
诬陷别人,不要处罚吗?
万一讹到了呢?
有多少同事蹭车出事被讹钱的
以后买车还是买最便宜的面包车算了,有谁借吗?
难得有这么明事理的好法官
小白文
能不能反诉讼敲诈勒索[得瑟]
两边律师费去了几万,真倒大霉了!
最无辜是车主
搭个飞机和高铁不行吗?干嘛要借车呢?
实话实说,这法官,比王Hao强👍🏻多了
这判决舒服
那这个案例说明一个问题,法律规定,没有其它证据(营运),老百姓不懂,那他代理人不懂吗,(律师)法律讲证据,不是民间的歪歪道理,别人家死了人,、这样不是在别人的心里又搞了一个事,官司输赢都有挣钱,有良心吗,家属可以反告,,,,
还好不是南京法官[得瑟]
所以不是有一个说法么?宁可把老婆借出去都不能把车借出去[笑着哭]
只要一死人,就要赖天赖地。
人不善良
这家人……
还好没让南京法官判
我记得诉讼费是按赔付比例收的,这下够他们家喝一壶的了[得瑟]
你家人居然想发你一个死人的财[笑着哭],做鬼都不能放过他们啊!相信你是一个正义的鬼[呲牙笑]
命好,碰到好法官
开玩笑,18年我卖了一个踏板摩托车给我同学,没过户,保险审车都用我身份证,21年他撞死了个老头,保险赔了28万,同学陪6万还是八万,我啥事没有!真人真事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千万别借车,最好的朋友都不行,切记!
又是江西
这种家属真是无耻
他们家在哪里,我去会会,睡两天
民法典也有规定
借车给别人,活该。
车千万不能万借!
人性的丑恶嘴脸太吓人了。
现在高铁这么方便,不会坐高铁去接?
居然有这么良知的法官,点赞👍🏻赞
只看评论
幸好不是在南京判的!
惹到鬼👻啊。
在金钱面前,人性的丑恶和贪婪在死者家属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的人一定要远离。
如今的人什么都不缺,就缺德,喜欢讹人。
这是讹钱啊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这个案子,律师做分成案来做,正常的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律师想钱想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