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晋升到底有多难?政绩才能倒是其次,主要有两个门槛难以逾越

左都御史有料 2023-08-30 01:02:06

嘉庆十八年,闽浙总督汪志伊给嘉庆帝上了一封奏疏,把福建省各县的知县情况做了一个汇报。奏疏中提到了一个问题,说空出的3个要缺知县,在全省中根本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请求朝廷和吏部赶紧派出“得力”之人出任。

如果说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清初,那么尚可以理解。嘉庆时期,全国候补官员如过江之鲫,根据汪志伊的说法,当时福建的候补知县就有一百多人,此外还有六十几个现任知县,这些人中难道找不出3个“得力”之人吗?

知县升、调有着严格的考核条例

印象中,为官一任只要能造福地方,公正清廉,且能完成朝廷规定赋税征解,那么就可以理所应当地升任或调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非如此。

按照清代吏部的规定,知县干得好不意味着就能升官或调任要缺。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其一是俸满。俸满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任期,清代的知县根据不同地区,任期有长有短,中原腹地之知县任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的三年,偏远省份为三年,烟瘴、苗疆地区为两年或两年半。

俸满是硬性标准,知县政绩不管有多突出,必须要俸满之后才能调任或升官。闽浙总督汪志伊在奏疏中,就提到福建现任知县中有39个可堪重用,可是39人中就有13人不符合俸满的条件。

其二是有处分的官员不能提拔。清代上至大学士,下至知县,被吏部处分那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可以这么说,有清一代还没有哪个人没有受到过处分。

地方官受处分的情况就更多了,钱粮不够额、刑案过限期、受下属牵连等等,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与为官清廉与否扯不上关系。

处分的种类也很多,轻的是罚俸,重一点的是降级留任,从相关的资料来看,别说是知县,就是督抚一级的大员,身上往往背有几个或十几个处分。

官员背的处分当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到了期限便可恢复。可是在这期间,却无法提拔。汪志伊在奏疏中提到的39个人选中,就有26个背了处分,尽管他们的才能可堪重用,但无法按程序给予提拔。

如此,就出现了一个奇葩的现象,就是有才能的知县因任期未到或背有处分不能升任、调补,而那些俸满且没有处分的,却无才无德。

事实上,清代很多基层知县,都是因为俸满和处分,而丧失了宝贵的晋升机会的。而当他们符合晋升条件的时候,吏部却不给他们机会。

知县内调和升迁难度极大

御史在《皇朝经世文编续》中,曾看过这样一句话,“士人一绾县符,终身摈外,百余年来,公卿中以州县起家者无几人……老死于风尘者不可胜计。”

就是说,一旦外放知县,就很难调至京师,六部九卿以及大学士等高官,也很少是从知县做起的。这句话基本符合历史实情。

明代的时候,凡是进士出身者对外放知县十分鄙视,且不说知县,哪怕是知府、道员等地方官,在士人看来,也远远不及七品小京官。所以不难发现,明代的知县群体中,大部分学历偏低,以举人、贡监生为主。

清代的情况相对要好些,自雍正皇帝始创养廉银制度后,外官的经济收入大幅度提高,很多对仕途没有太多期望的京官,都钻营关系谋求外放,逐渐改变了内种外轻的局面。

相对而言,京官外放地方官相对容易,而地方官想要内调就很困难。因为从制度层面来看,朝廷就不希望外官内调。

雍正以前,吏部还给各省知县留有一个狭窄的通道,这个制度就是“行取”。行取就是在各省知县中,挑选政绩突出、才能品德兼优的知县内转京官,一般任各部主事,也可以考选科道官。

行取说白了也只是象征性的,挑选的人数很少,乾隆三年规定,行取知县大省三人、中省二人、小省一人,而且还不是每年行取,而是三年取一次。

乾隆十六年的时候,乾隆下了一道上谕,说知县行取“于吏治人才毫无裨益,令永远停止。”此后,虽然也有个别的知县因在大计中获得卓异获得保举,可以内转京官,但已经十分罕见。知县的内转京官的通道,也就基本被堵死了。

既然无法内转,那么知县只能寻求在外晋升了,但实际上知县要想往上爬难度同样也很大。

更多的时候,知县熬上一辈子能做到知州已经是十分难得了,因为再往上一级的知府,大多都是朝廷空降的,这些空降兵多为各部郎中、员外郎,或是翰林院官。故而,时人都说“由知县而至司道府者,不过千百之十一”。

既然知县升官无望,那么剩下的就只能是一心谋利了,到了晚清时期,做知县的始终是知县,而州县官也成为最能发财的岗位,同时也成了官场之上最受鄙视的一个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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