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字宣茂,陈留圉城人,他是曹魏时期太尉高柔的第三子,自幼聪颖过人,对家学渊源有深厚的理解,尤其对刑法理论有着精湛的掌握。高光年轻时,便已对政务有非凡的才能。他先后担任幽州刺史和颍川太守,在这两个职位上,他以公正无私著称,深得百姓的爱戴和同僚的尊敬。
当时,晋武帝司马炎为了强化法律的威慑力,特别设立了黄沙狱,用以审讯和惩治重大罪犯。司马炎深知高光家族世代精通法律,因此决定任命他为黄沙御史,负责监督黄沙狱的司法公正。高光在任期间,其俸禄与御史中丞相等。
在黄沙御史的岗位上,高光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他的判决公正无私,处理案件效率极高,使得黄沙狱在民众中树立了极高的威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高光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可,他最终被擢升为廷尉,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
300年,正值西晋政治动荡之际,赵王司马伦逼迫惠帝司马衷退位,自称为太上皇,进而篡位称帝。在这场政治风波中,高光坚守正道,拒绝向司马伦屈服,宁愿被免职也要保全自己的节操和尊严。
301年,司马伦的篡位行为遭到了天下的反对,最终被赐死,惠帝司马衷得以复位,由齐王司马冏辅佐朝政。在这场政治变革之后,朝廷重新审视了高光的政治立场,认为他是一位忠诚大臣,因此再次启用他,任命他为廷尉,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
305年,高光在随从惠帝司马衷讨伐成都王司马颖的战役中表现出色,被封为延陵县公,食邑一千八百户。在当时,朝廷上下都十分推崇高光的法律才能,认为他擅长运用法律,因此他多次被任命为主管法律的官员,为维护朝廷的法治和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年十一月,司马衷在张方的逼迫下被迫前往长安。在这动荡不安的时刻,大多数朝臣选择了奔走离散,没有跟随司马衷西行,但高光却选择对职责的坚守。他独自侍奉司马衷,不离不弃。
在途径新安的时候,天气变得异常严寒,这对于长途跋涉的司马衷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司马衷在行进过程中不慎从马上跌落,伤到了脚。面对这样的困境,高光没有退缩,而是尽其所能地照顾司马衷。
在这艰难的时刻,高光向司马衷进献了面衣,这种古人服饰用来遮蔽脸面,保护免受寒冷侵袭。高光的细心和关怀,是他对传统礼仪的尊重。司马衷对于高光的这一行为多次表示嘉许。
306年,司马衷结束了流亡生活,返回了洛阳。这时,皇太弟司马炽的地位刚刚确立,为了辅佐新皇太弟,朝廷需要选拔一批有才能、有经验的重臣。在这样的背景下,高光因其能力被任命为太弟少傅,负责辅佐和教导皇太弟,为未来的皇帝培养必要的治国理政能力。
307年,司马炽正式即位成为晋怀帝,高光因其长期以来的贡献,被任命为尚书令。负责处理国家的日常政务,然而,不幸的是,永嘉二年,高光因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