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男子是某超市员工,下班后在超市里打了1个小时牌,岂料,打完牌男子在回家途中,却不幸被车撞死,家属认为男子下班路上死亡,应认定为工伤,岂料却被人社局拒绝,男子家属一怒之下,将人社局告上法庭!(来源:莒南县人民法院)
在临沂这个繁华而平凡的城市,有一家超市隐藏在喧嚣街头的拐角处,它并不是那种高大豪华的购物天堂,但在这个社区里却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小高,一个平凡而勤奋的理货员,每天都在这个小小的超市里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超市的日常生活一直都在忙碌中度过,理货、服务、整理货物,小高总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他与同事们相处融洽,每个人都感受到了这个小团队的温馨和和谐。然而,在这个看似平淡的工作中,小高却隐藏着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小癖好。傍晚时分,小高与同事们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准备回家。这时,他的心头却涌起一阵莫名的痒痒感,一种想要冒险、放松的冲动。于是,他决定再来一场与同事的小赌局。不久后,杂物间成了他们的战场,斗地主的牌声在这狭小的空间中回荡。小高的运气似乎格外好,每一把都能笑纳几百块的小赢利。同事们也纷纷投入到这场小小的欢乐中,笑声、叫喊声交织成了这个超市里独有的交响曲。然而,时间不等人,小高的老婆打来电话,提醒他赶紧回家吃晚饭。欢乐时光被迫戛然而止,小高和同事们纷纷散场,各自回家。
在这个瞬间,小高的心情十分畅快,毫不知情地踏上了回家的路程。然而,命运的捉弄往往在瞬间发生。小高行走在回家的小路上,一辆货车突然冲来,他来不及躲闪,被撞飞在空中。最终,小高不幸身亡,他的身影消失在黄昏的余晖中。消息传到了小高的家属耳中,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小高家属认为小高是在下班回家途中身亡,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于是向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的申请。然而,这个决定却让他们陷入了更大的困境。人社局驳回了他们的申请,认为小高的离世与工作无关,是一场不幸的意外。小高的家属怀着沉痛的心情,多次与人社局协商,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定。然而,协商无果,他们感到无奈和愤怒。于是,在绝望的边缘,他们决定将人社局告上法庭,寻求法律的公正裁决。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此事?1、小高家属认为小高是在下班途中死亡,符合工伤认定。小高家属坚持认为,高某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货车撞倒,而且车祸的责任在货车,与小高无关。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次事故发生的地点,正好位于小高从超市到家的常规路线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小高的死亡应该认定为工伤。2、法院该如何审理此案呢?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4种情形如下: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从上述情形来看,“上下班途中”必须满足“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两点。本案中小高在下班之后,并没有按时回家,而是和同事一起玩牌,长达一个小时,此后才回家已经不符合“合理时间”的要求。因此,法院认定小高的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驳回小高家属的诉讼请求。
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