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周五公布惩治台独的22条意见之后,到现在也已经过去了五天,说实在我当时觉得最好的情况就是三天之内就生效,也就是礼拜一的时候就有第一个案例出现,
毕竟这个条文写的是非常清晰,也是非常有震慑力的,可是还是需要实际的案例给包括台湾在内所有中国人看一看,我们是说到做到的,
当然基于以往的经验,我还是有信心的,可是我认为三天做到是优秀,一周做到是良好,如果要一个月才做到,那只能是及格了,如果一个月都还没有第一个案例出现,说实在的,我个人是认为不及格的
其实这个行为模式是一样的,跟我们处理19年的时候是一样的,也是法律先行,最后其实这个法律也并没有到我们要强制实施,并没有动用到武警就已经解决了,
同样的台独分子妄想是进行城镇作战,以这种丧心病狂造成台湾老百姓重大伤亡的恐怖主义行为,逼迫我们投鼠忌器,
那么我们就用更精确的法律手段将台独分子和台湾老百姓区分开来,台湾的台独分子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导弹不长眼,同岛一命,逼迫台湾老百姓要和台独站在一起,可我们怎么能够让他们得逞呢?
所以就用法律手段精准打击台独分子,导弹可以长眼,子弹更是长眼,台独分子跑不了,普通百姓伤不了,但这是需要第一个案例的。
有人说为什么不先抓人再出台这个意见?
我觉得还是要师出有名,出台这个意见之后就可以进行审判,考虑到台独分子是躲藏在台湾,我们目前确实缺乏直接的执法手段,所以我们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判定有罪之后是可以进行执行的。
而且审判之后才能够发通缉令啊
虽然我确实是对这个22条意见有信心,认为这是我们走向统一的关键一步,但确实是需要第一个案例来说服大家,让大家看到我们是言必行,行必果的,所以我是期待第一个案例的出现,并且我认为这个时间并不会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