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防止一些员工在离职后将此透露给竞争对手的一种保护措施,防止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近日,一名小伙离职后被公司索赔百万,引发了社会对竞业协议的关注。
据了解,小王是一名电气工程师,2018年他在上海一家电气工程公司上班,月薪为6000元,
但上班之后他发现公司总是拖欠自己的工资,心生不满,便去了另一家同行业单位就职,
但不久后便被老东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公司损失,违约金,竞业赔偿达百万元。
对此,小王十分不解,也非常气愤,明明是你拖欠工资在先,我才跳槽的,结果反过来让我赔钱?
同时,他也感到十分委屈,自己月薪不过6000块,干的也不是什么机密的活,就是通用的一些技术,根本牵扯不到商业机密。
他认为公司是以此来敲诈自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签订了竞业协议,公司也每月支付了1000元的补偿金,因此,小王的行为属于违约。
但公司提出索赔百万元的要求也不合理,小王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到两年,总共支付竞业补偿金远低于索赔金额,
索赔金额是已支付补偿金的数十倍,并不合理,经法院综合评估,判定小王支付违约金5万元。
对此,小王依旧感到十分委屈,认为5万元也太多了,表示不服,提起诉讼。
后二审认为,一审判决无误,维持原判。
对于这个结果,很多网友表示并不意外,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竞业补偿,则可能无需赔偿公司违约金,
而公司已经支付补偿金的,离职员工再就业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网友们的热议,并非针对事件本身,而是让我们看到一些潜在的问题,一些公司是否会以签署竞业协议和低价补偿金的方式来压榨员工?
当员工提出离职时,则以这种方式提出高额赔偿或者影响离职员工的职业生涯。
目前来看,现在的一些公司为了降低员工离职率,的确可能利用竞业协议来限制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权益。
他们可能认为,通过竞业协议可以确保员工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无法在同行业公司工作,从而减少员工在竞争对手公司中的竞争力。
此外,竞业协议可以作为一种“威胁”手段,迫使员工接受不公平的待遇或限制其职业发展。
虽然这种做法很多人都觉得不道德,但由于每个公司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商业机密,因此这样的行为还是合法的。
这就要求作为员工,应该在签署竞业协议之前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并确保自己充分了解其含义和限制。
如果发现协议存在不公平或过度限制的情况,我们应该与公司进行谈判,争取更合理的条款。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我们可以选择另谋高就。
启示录作为公众,我们需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避免因签署不公平的竞业协议而受到损害。
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技能,增强自己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以应对可能的职业发展限制。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公司只要在决定敲诈勒索前一次性发放补偿金,法院就必需支持这种敲诈勒索!当初是谁这么定的法律,强烈要求枪毙这批人!如果公司不是从员工离职第一个月就主动支付竞业协议补偿金,以后却起诉员工要求赔偿的,一律以敲诈勒索论处!
帮助黑企业敲诈工人
保大弃小,个人可以罚,公司要保住?
换个标题又复制粘贴又来了
厨师,服务员,建筑工人,出租车司机,反正所有行业都可以这么搞了
那么以后所有公司都要求签敬业协议了,把工资拆开算补偿,谁离职就得把钱都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