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前天黑后,兰蔻(化名)女士驾驶自家轿车载着老公孩子沿着国道正常车速行驶,冷不丁国道的行车路面出现一个大水坑,由于当时还有大货车,兰蔻女士不得不从该大水坑上开了过去。谁知,这个水坑是个真坑,比较深,当她的轿车压过水坑后,右侧的两个车轮当即爆胎。由此,兰蔻女士走上了艰难的维权道路。时至今日,没有一家单位愿意为此负责,都在相互踢皮球。
这件事与我并没有直接关系,我也不认识兰蔻女士。但是与我、与你、与每个开车的司机又都有关系。想必作为司机的你都为公路上的大坑颠到了车而感到愤懑不已吧。
那么我们看看兰蔻女士当晚发生爆胎的具体情况吧。这个坑根据兰蔻女士的视频看起来着实不小,对小轿车来说几乎是致命性的,哪怕是越野车,恐怕也遭受不了这样的坑吧?事发时,国道没有路灯,全靠轿车的车灯照明,而这样的水坑由于有比较满的水,车灯光照射过去并不会反射回来,从而司机不容易提前发现它,而且这个坑前后也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兰蔻女士,就这么“咣、咣”开了过去。
随后,车停在大坑前面不远处路边,车胎已经爆裂泄气,兰蔻女士联系了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接下来就是找到责任人要赔偿了。兰蔻女士回家后,开始联系事发地路政、联系上级单位,一直联系到省级道路管理单位,可以说是打尽了电话,结果出现了如下的踢皮球的死循环局面:
兰蔻女士拨打122询问责任人,122说这归事发地路政管,于是联系事发地路政,事发地路政说这归市交通局管,市交通局说这归省交通厅管,省交通厅说这归省交控集团管,省交通集团说这归事发地路政管。一个完美的死循环就此形成。
根据兰蔻女士的最新消息,目前没有一家单位为此负责,她只能将希望寄托在12345上面了。至于什么结果,还不得而知。
兰蔻女士的车右侧两个掉进水坑的车轮爆胎,车辆至今无法使用,而对此事故的处置没有丝毫进展。
看到这里时,我不由得感到窒息。兰蔻女士是一位职业女性,社会经验、活动能力均在线,她并没有因为暂时找不到责任单位而放弃维权,但是她也感到了深深的无助。
我们每个普通人,都是和兰蔻女士一样的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我身上,那么面临的局面就和兰蔻女士一样。难道你情愿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么?好吧,今天遇到的这件事你可以忍,那明天万一遇到更大的伤害,而该负责的人或者单位都在推卸责任踢皮球,你又怎么办?你以为发自媒体视频曝光它就有用吗?天真了,实际上,兰蔻女士为这件事已经连续发了四天视频了,然而点赞数仅有百八十个,影响范围在网络上几乎可以忽略。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有网友给兰蔻女士支招:这事不是没人管吗,那去把事发路段给堵了,谁来管谁就是责任人。我对此提出了反对的意见,我回复他:这是个馊主意,你把路堵了,的确很快会有人来管,但一定是警察里的交警,到时以寻衅滋事拘留你几日也是没问题的,出来后,你要找的责任人仍然逍遥法外。我认为,普通人最好的保护自己利益的手段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只有启动法律才能调动公职公权履行他们的职责,维护我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