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晚清至民国时期外交体制的变化及其影响

正瑜河套 2024-02-13 07:01:19

导读:♦晚清至民国,朝廷或政府处理外交事务机构的名称变化。♦晚清驻外机构的设立是一个明显的外交变化。♦民国时期颁布的《外交部官制》,学习和细化了外国先进外交经验。

清朝在1840年以前的外交体制

在1840年以前,中国的涉外制度以“朝贡”和“理藩”为核心,深受“夷夏”观念的影响。这一时期,并没有专门机构来管理涉外事务。当时,清政府的主要外事机构包括理蕃院和礼部。理蕃院不仅负责管理少数民族事务,还涉及涉外事务的处理。礼部下设的主客司和会同四译馆则主要负责外事礼仪的接待以及翻译工作。此外,鸿胪寺和军机处也参与了一些对外事务的处理。

晚清外交体制的变革及其影响

①专门性外交机构的设立

《南京条约》开放的五个口岸

《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于1844年设立五口通商大臣,由两广总督兼任,负责管理五处口岸的对外事务。然而,这一职位并非专设,也没有专门的办公机构。随着通商口岸的增加,五口通商大臣于1868年改为南洋通商大臣,负责中外交涉的总务。同时,北洋通商大臣也相应设立。到了1870年,三口通商大臣更名为北洋通商大臣,主要负责直隶、山东、奉天三省的通商交涉事务,并兼任北洋洋务、海防及全国性招商、各路电线等事务,由直隶总督兼任。

总理衙门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成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作为处理洋务和外交事务的特设机构。这一机构的设立使得清政府在处理内政和外交事务上有了更明确的分工。然而,到了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总理衙门被改为外务部,位列六部之上,标志着近代中国外交体制的正式确立。

总理衙门和南、北大臣的设立,是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重要进步。这些官员在与外国人的交往中改变了传统的夷夏观念,扩大了视野,学习了近代科技知识,逐渐掌握了利用外交手段维护国家利益的方法。外务部的设立则进一步完善了领事制度,厘定了派外使节的职制,制订了外交规章,并开始重用受过西式教育与留学西洋的人才。这大大提高了清末外交人员的素质,改变了中国外交官员对世界形势、外交惯例的无知状态,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

②近代驻外机构的设立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迫于外国的压力,清政府同意外国在北京设立常驻公使馆。从1877年到1879年,清政府陆续向伦敦、华盛顿、东京、圣彼得堡等外国首都派出了公使,处理与海外华侨相关的事务。1877年,清政府在新加坡设立的领事馆成为中国在海外的第一个领事馆,之后此类机构逐渐增多。

③民国初期的外交改革

民国时期的外务部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借鉴法国体制设立秘书处、外政司、商务司、庶政司、编译司等机构。1912 年,陆徵祥出任外交总长,拟订外交部组织法,制定《外交部官制》,创建了较为完善的外交人才培养体系。在外交人才的选拔上,废除前清时期的保举制,制订了外交官领事官任用暂行章程,把兼通一国以上外国语言规定为外交官录用的必要条件,进一步淘汰了清末外交官中的传统型外交人员。因此,民国初期的外交部人才鼎盛,外交官素质相对较高,颜惠庆、顾维钧、王正廷等在近代中国外交史上都扮演过重要角色。在驻外使领馆方面,陆徵祥收回了驻外使团的人事任免权,规定领事按年度编制预算交外交部审核,经费按月拨发,理顺了驻外使领馆与外交部之间的关系。

总之,晚清至民国时期的外交体制经历了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和改革反映了中国在逐渐融入国际社会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自己的外交体制,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同时,这些改革也提高了中国外交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为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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