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河南一名年轻的小伙被活活打死,然而母亲却报警无果。
走投无路的母亲,只好掘开儿子的坟墓,砍下儿子的头,只为博取媒体关注,还儿子一个公道。而这起案件就是轰动一时的“砍头上访”案,
姚国强案1991年,河南嵩县大章乡的金矿上发生了一起偷窃案,矿主白华山家中的280克黄金被盗走,如此数额巨大的盗窃,对于任何人来说都绝对不是小数目。
案发后,白华山就怀疑上了刚来打工,年仅22岁的小伙子姚国强。
最关键的是,在白华山报警后,警员张亚伟并没有公平地对待这个案子,也没有确认任何的证据,而是伙同白华山对姚国强进行了刑讯逼供。
拳打脚踢都已经不算什么酷刑,为了审讯出结果,身为民警的张亚伟竟然用上了皮鞭沾凉水这种酷刑。
姚国强一直喊冤,结果被二人打了一天一夜,最终被活活打死在了矿山中。
姚国强死后,白华山花了150元,雇人把他的尸体丢在了河边,随后说姚国强是被意外摔死的。
但是,姚国强身上的伤做不了假,姚家人开始想为姚国强讨个公道,但当地的县委书记、县政法委书记以及县长,全部采取了“选择性失明”。
可怜的姚国强死后也不得安宁,尸体就这样在河边静静地躺了20多天。
嵩县当地的公检法,谁都不肯受理这个案子,也不知道这个白华山的能量究竟有多大。
天理昭昭,如此冤案在一个民主国家,在一个法治国家,竟然无人敢接,无地可诉,这是何等的讽刺?
不过,姚家人也不是好欺负的,他们看到县里不作为,就开始拉着姚国强的尸体游街,并且插上了大字报控诉政府的不作为。
为了消除影响,县长只好先承诺,一定会给个答复,随后政府还出钱让姚国强入土为安。
但是,姚家人左等右等,还是没能等到任何答复。
提头上访1991年,一名河南小伙被矿主伙同警察打死,父母到处状告,却无处申冤,情急之下,姚母怒火中烧,直接掘坟后砍下了儿子的头,提着儿子的头就去了北京上访。
那么,这起案件的结果最终如何呢?
其实,县里面并不是没有处理打人的矿主和黑警,而是以刑讯逼供关了两人几天,就放了出来。
这种不咸不淡的处理,实在是让姚家人恨意滔天。
就这样,姚母抱着儿子的头,就登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并且直接来到了国务院信访局。
最高检一看到事情闹到这种地步,赶紧问责河南省,河南省又找到洛阳市和嵩县的检察院,一级一级地查了下来。
有了最高检的强大压力,案件也进展神速,最终成功为姚国强申冤。
洛阳市人民法院在1991年9月11日作出了一审判决。
嵩县公安局大章派出所民警张亚伟,以及矿主白华山,因为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参与的民警丁金伟和刘普晓也分别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和3年缓刑。
不过,2004年,这两个无期徒刑的主犯就已经减刑出狱,姚母多次上访,最终还是石沉大海,最终在2008年主动放弃了上访。
只能说,那个年代的法律,的确有很多的不健全之处,这才逼得母亲提头上访,只为儿子讨回公道。
如果姚母选择息事宁人,吃下这个哑巴亏,那姚国强岂不白死?
打死儿子的两个主犯,是不是也会认为,杀人也不过如此?
所以,申冤并不是为了个人,也是为了整个法治社会的健全,为了让更多人能了解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只要犯法,就必然要受到惩罚。
不过,这起案件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那个年代司法机制的严重问题。
关于司法的反思1991年,河南一农妇掘开儿子坟墓,剁了儿子的头,坐上火车去上访。当时“提头上访”案震惊了全国,也让人们不禁开始反思,我国当年的司法制度,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
为何如此明显的打人致死案,在河南嵩县当地,还成了疑难杂症呢?
其实,这起事件也很好理解,这种民警参与打人的冤案,对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和当地政法干部的影响,一定是巨大的。
嵩县政法口和县长县委等百般推诿,实际上就是不想给自己的政绩抹黑,如果姚国强是摔死的,充其量是个事故。
但如果姚国强是被当地矿主伙同民警打死,那当地的政法口管理可就是出了大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信访直接上达天听,就成了百姓最好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也是我国之所以一直保留信访制度的重要原因,那就是在地方政府失职的情况下,百姓可以有地申冤。
罗翔老师曾经探讨过这个案子,在这起案件中,母亲是否构成侮辱尸体罪?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母亲的出发点是为了正义,恰恰是这样,才能保护遗体的尊严。
如果不是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提头上访,姚国强这不白之冤,怕是永远都无法昭雪。
那才是对尸体最大的侮辱,也是对刑法的践踏。
回看这起案子,我们也能看到当年政法系统的问题,如此简单的案件,却成了疑难杂症,地方政府竟然解决不了,还要闹到北京。
好在到了今日,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相当完全,并且在全面地走向法治社会。
我们也相信,在一代代政法人的努力下,中国的法治社会必将会更加健全,正义也必将会得到伸张。
关于这个案子,各地的政法部门也应该引以为戒,切记为人民服务的职责,悲剧终将成为完善法律的历史,而未来一定是更加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