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在反腐方面,有一套系统性的制度,就是自上而下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最低一级是县级的。现在有专家出来建议,说要设立村级纪检监察机构。
为什么突然提出这个建议呢?因为有报道说,今年1到9月份,全国一共立案调查7.7万名村支书、村主任,而去年全年立案村支书、村主任6.1万人,越来越多。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某专家,专家分析了农村的“蝇贪蚁腐”现象,建议设置专门的村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将监督力量延伸至“最后一公里”,解决村腐败问题。
先说一说关于关于“蝇贪蚁腐”的问题。现在媒体也将此称之为“微腐败”。从“蝇贪蚁腐”与“微腐败”的名称来看,显然上面认为村级腐败数额不大。不过,数额不大似乎只是部分,据我所知,村级贪腐也有达到几百万的。
所以,村级贪腐也不可小觑。尤其是,村级腐败因为与老百姓离得近,对于老百姓来说,影响甚至比那些全国闻名的巨贪还要严重。这些村级腐败,本质上是直接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比如,骗取扶贫资金、骗取征地补偿款等。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漫画,记者到村里采访,问一个老大爷,村里人干什么致富快?老大爷回答说,干村支书致富快。这虽然是一个漫画,但却很生动很形象地反映了现实。看看全国的村支书,难道不是干了村支书致富快吗?
尤其是近几年,搞新农村建设,搞美丽乡村建设,上面在村里搞了好多建设。这些建设都是上面拨款,村支书都忙坏了。而另一方面,缺乏老百姓监督(老百姓也不知道怎么监督),都是在村支书带领下,由村里几个人捣鼓的。
老百姓为什么不知道怎么监督?因为老百姓不掌握信息。上面有什么政策,有什么拨款,给了多少钱,什么条件可以申领,怎么打款的,村里把名额给了谁,这些都是“秘密”的,老百姓有几个知道?
按道理说,上级完全可以有效监督村支书的经济问题。所以,专家建议设立村级纪检监察机构,意思固然是好的,但是想一想,上级都监督不了,靠村级又怎么能监督非了呢?不是白增加几个岗位吗?
我一直认为,反腐倡廉的关键,应该有两个,一是监督机制的问题,二是惩罚力度的问题。仅仅监督机制有效其实是没多少作用的,惩罚力度不够,是震慑不住的。有的人觉得即使被抓,为后代贪也值得。
所以,现在的问题,其实不在于监督机制方面。现行的监督机制是很成熟的,是完全可以发现贪腐问题的。但为什么还屡禁不止呢?就是因为无所畏惧。有权不贪过期作废,查到也无非做几年牢而已。
对于贪腐问题,专家应该出来建议加大惩罚力度了。可惜从没有专家这样建议过。我相信,如果有专家这样建议,必定会得到全国人民举双手支持。
我认为,即便不用死刑,也可以让贪官把牢底坐穿,同时不仅没收所有贪污受贿与来历不明财产,还得罚款,罚到剩下的钱够他家人一般生活为止。
贪官的家人,都是享受贪官带来的“福利”的,他们不大义灭亲,阻止和揭发亲人贪腐,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不能让贪官牺牲自己幸福两三代。
应该判死刑抄家村级乡镇级太多了应该合并减少一半
专家可能连村委会的性质都不知道[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