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山东临沂法定继承纠纷案二审胜诉

香菱谈趣事 2024-09-19 22:54:37

2024年5月,在山东临沂,一场关于亲情与法律的较量正在上演,围绕着临沂某小区老房子的纷争不断。老房子的主人江家父母已经离世,留下的遗产却成了四子女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江家二老共有四个子女,老二江宇翔(化名)是他们唯一的儿子,江家有点重男轻女,江宇翔比姐姐妹妹更得父母疼爱。父母经常跟江宇翔说:“咱家的房子是你一个人的。”久而久之,江宇翔早就把房子当做自己的财产。长姐江盼(化名)为首的三姐妹,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老房子年久失修,江宇翔想着,反正房子都是自己的,出资翻新一下,日后无论是住是卖都有优势,遂翻新加盖了小二层。这之后没多久,父母于2023年双双去世,江宇翔准备过户房子,但被他忽视几十年的三姐妹终于勇敢提出了抗议。

“你们凭什么分我的房子!”

“就凭爹妈没立遗嘱,我们都是爹妈的孩子!”

江盼带着妹妹们坚决捍卫她们的合法权益,却没想到被江宇翔告上法庭,一审结果对她们十分不利。尽管忐忑,但江盼她们认为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于是,她们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接受委托,指派郜凯丽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郜凯丽律师第一时间组织团队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工作。通过分析一审判决,律师发现,江宇翔获得支持的根本,是一审法院以“他翻新老房子”为由,认定房屋已被父母赠与他。

律师走访了临沂市房产管理局,查证了房产的所有权信息,发现房产证上明确写着江家父亲的名字。此外,律师还深入挖掘了相关证据,包括江家父亲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些都强有力地证明了老房子属于江家父母的共同财产。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之后,律师制定了详尽的诉讼策略。律师认为,虽然江宇翔对老房子进行了翻修,但这并不能改变房产原有的法律归属。更重要的是,江宇翔并没有完成房产的过户手续,这表明所谓的赠与行为并未成立。

律师代理江盼三姐妹提起上诉。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再次强调,即使江宇翔确实对老房子进行了翻修,这也不意味着他有权占有整个房产。他所称的赠与行为未得到任何书面确认,也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因此不能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故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请求发回重审。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如今,案件已经被发回重审,三姐妹对于未来充满了希望。她们相信,在法律的公正裁决下,最终会有一个满意的结局。她们十分感谢律师的付出,特意为律师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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