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真实的案例,浙江台州,王某(化名)的信用卡逾期,欠5.8万的本金,还有利息、违约金共8.8万余元,银行联系不上王某,就找到他的妻子,意外得知,王某已经在一年前因病离世,而他的妻子也不认可这笔债务,于是,银行就将王某的妻子和女儿起诉到法院。
被告席这一次,银行起诉的原因非常简单,王某已经死亡,但妻子女儿是继承人,他们却在多次催促后,拒不还钱,
对此,王某的妻子辩称,她对这笔债务不知情,这是王某的个人债务,王某的遗产也不够偿还。
实际上,对王某的妻女而言,也不是第一次当被告了,王某去世后半年,她们就被一家银行起诉,说王某有40万贷款未偿还,她们作为继承人与银行达成分期支付调解协议,并且已经支付完毕,王某去世后一年,她们又被一家银行起诉,这是他们夫妻俩共同欠银行的贷款80万。
替夫偿债除了银行起诉,王某还有其他借款,按照王某妻子的说法,她们前后已经替王某偿还了各样欠款147万,而王某留下的遗产只有一套房子,为了继承房子,他们又支付了22万的税费土地出让金,没想到的是房屋过户后,他们又被银行起诉。
孤儿寡母的反击第三次成为被告,她们学聪明了,既然自己是继承人,并非债务人本人,那么偿还债务也应该是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而不是承担无限制连带责任。
她们对房地产进行评估,价值145万元,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只有一半即72.5万元属于王某的遗产,那么,她们作为继承人偿还债务的限额就在72.5万以下,
可是,按照王某妻子的说法,她们已经偿还了149万元的欠款,还有其他的税费共计176万余元,远远超过了自己继承的份额,所以,这一次她们拒绝还钱。
法院认可王某妻子的主张,即便按照前两家银行的起诉金额,也已经超过了王某的遗产范围,而王某妻子女儿作为遗产管理人,也有权利安排偿债顺序,轮到第三家银行时,王某的遗产已经归零了。因此,这笔信用卡欠款,王某的妻子,女儿不需要偿还了。
可惜,王某的妻女没有尽早评估房产价值,及时确定王某的遗产范围,虽然继承了72万的遗产,但偿还了近150万的债,多还的部分属于是自然之债,现在已经无法要求对方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