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欧盟、美国、日本和世界卫生组织有关饮用水的溴酸盐标准是一致的,均为不超过10微克/升,农夫山泉本次检测值为3微克/升,远低于限值。即便套用欧洲有关矿泉水的严苛标准(3微克/升),农夫山泉溴酸盐含量也同样在标准范围之内。这等于说,农夫山泉的产品符合以上所有标准。谣言可以休矣。
今早一睁眼,又被新闻创到了:“农夫山泉和百岁山溴酸盐含量达欧盟上限”。不太清楚什么意思,但点进词条感觉情势严峻。
7月15日,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文章《饮水思源30瓶装水口味、矿物、安全检测》,对30款常见的瓶装水样本进行测试后发现,百岁山和农夫山泉的瓶装水样本,均检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盐,达到欧盟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但远低于美国、日本、英国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订立饮用水质量标准——每升10微克。
此文一出,有媒体迅速跟进,突出“溴酸盐达欧盟上限”,更是在标题里温馨提示“大量摄入或引起恶心腹痛”。
油已经不太敢喝了,现在水也不行了?
正在承受高温炙烤的我被这条新闻整破防了又整懵圈了,啥叫大量摄入,就现在夏天这个滚烫程度,顿顿顿三瓶算大量摄入吗?
但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个文章不仅对啥叫“大量”语焉不详,而且对检验结果的说法实在是张冠李戴、含糊其辞。
对咱们消费者来说,最首要的一个问题当然是,「达欧盟标准上限」这个“耸人听闻”的结论是怎么出来的?跟食品安全里的“超标”是不是一回事?
在香港消委会的文章中,被检测的农夫山泉产品为饮用天然水,测试结果表格中该产品的成分也明确标注“天然水(深层湖水)”。
然而,在分析环节,却又把农夫山泉天然水产品归入“矿泉水”序列,用欧盟对“天然矿泉水”的标准来评判。
如此,才得出了“每升3微克达欧盟上限”的结论。而实际上,农夫山泉应适用于欧盟“饮用水”安全标准,对此,欧盟的规定和世卫组织、美国、日本、加拿大、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等的安全标准一样,上限均是每升10微克。
所以事实是,被检测每升3微克溴酸盐的农夫山泉天然水,不仅完全符合欧盟天然水标准,而且离“上限”还远着呢。
而且就算按照最严苛的欧盟矿泉水标准,农夫山泉也是合格的。所谓「达欧盟标准上限」,不就是在上限内吗?在上限内不就是合格吗?这几乎等于证明,农夫山泉是符合所有标准的优质合格产品。
图源农夫山泉公众号
此外,在同一批检测中,还有另外两个品牌的溴酸盐含量测出来是2微克/升,但农夫山泉的3微克/升是精心挑选措辞后的“达到欧盟标准的上限”,这两个2微克选手却获评“远低于世卫组织的10微克/升准则值”,这着实有些双标了吧?
在张冠李戴导致农夫山泉“溴酸盐达上限”之后,香港消委会又在文中表示,摄取大量溴酸盐可导致恶心、腹痛、呕吐及腹泻,严重情况还有可能影响肾脏及神经系统。
世界卫生组织评估的结论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溴酸盐对人体有害。
2021年,溴酸盐一度被传“长期饮用或致癌”,当时《中国食品报》就溴酸盐的安全问题采访多位业内专家。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阮光锋认为,臭氧杀菌能保证饮用水的安全,让大家喝得更放心,没有经过杀菌处理的水,无论是致病菌还是寄生虫等,危害都要比溴酸盐大得多。
至于致癌争议,中华预防医学会健康传播分会常委钟凯博士钟凯解释,致癌物的分级主要看证据的确凿程度,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把溴酸盐列入2B级致癌物清单,意味着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它能够导致动物和人患癌,这个等级实际上低于评级为2A类的新鲜红肉,培根火腿这样的加工红肉制品甚至是1类致癌物,都比溴酸盐高。
他同时表示,国际上对溴酸盐通常采取“合理可行前提下尽可能低”的管理原则,因此目前标准限量很严,但实际上对健康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在以“风险小到可以忽略”为目标制定的标准下,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世界卫生组织,针对溴酸盐的规定均为不超过10微克/升。
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测出来3微克/升,完全符合以上各国各地区饮用水安全标准。
回到香港消委会对于“大量摄入或引起恶心腹痛”的提醒,这一担忧来自美国纽约州政府健康部门2017年发布在政府网站上的一份实验研究。
我们找到了网站原址和研究全文,发现其中确实提到:“一些摄入大量溴酸盐的人会出现胃肠道症状,例如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一些摄入高浓度溴酸盐的人还经历了肾脏影响、神经系统影响和听力损失。”
消委会文章中没有解释清楚的「大量」,其实就在原实验研究的下一句:“然而,这些人暴露于溴酸盐的含量是饮用水标准含量的数千倍。”
这是个什么概念,就是喝水把自己撑死,也无法靠喝,喝出这个效果。
其实,“达上限”这样的说法,本身就不适合用来判定食品安全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只分“合格”或“不合格”。好比你高数考了59分,虽然已达“不合格上限”,那还是不合格,你绩效拿了90分,虽然是“A等级下限”,公司也得照样发最高一级的奖金。
哪怕真用欧盟对矿泉水的严苛标准来衡量,农夫山泉天然水的溴酸盐含量也在合格范围内。
今天上午,农夫山泉发布了致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函,函中指出消委会一文中,有适用标准类别错误、标准判定错误、用词具误导性等问题,并要求其书面澄清和道歉。
这下看来,香港消委会恐怕是闹了个大乌龙,不仅鱼目混珠、标准不一、含糊其辞,而且还有抛开剂量谈毒性的老毛病。
回忆一下,这好像是很多食品误解传播开来的经典套路。
还记得去年年底,“59款咖啡全部检查出致癌物”的热搜词条,让我正握着咖啡杯的手停滞良久,后来被科普了才知道,这里指的致癌物是丙烯酰胺,属于2A类致癌物,即“可能对人致癌”物质,和上面提到的新鲜红肉平起平坐。
咖啡里确实有它,但作为“美拉德反应”的副产物,薯片、面包、烙饼、煎饺里也都有它,咖啡里的丙烯酰胺,还不如早晨啃那两口油条多。
类似的还有和溴酸盐同属2B类致癌物质的阿斯巴甜,在无糖饮料高歌猛进的当口,“代糖致癌”的传言也让很多人如鲠在喉,结果仔细一看,世卫组织的建议是“无糖饮料每天不要超过9-14罐”。
每天炫9-14罐,你都别担心肠胃受不受得了,我工资都受不了。
至此,我终于明白早上创到我的新闻是个什么货色。容我喝三瓶农夫山泉压压惊。
编辑 | 橘总作者 | 大稚设计 | 胖兔封面图源 | 微博@农夫山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