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们从事国企改革服务,当然非常关注二十届三中全会,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就是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施工图,为接下来五年、十年乃至本世纪中叶的改革工作提出新要求、指明新方向。
虽然我们要突出重点学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内容,但是也要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的改革部署深入学习,毕竟,几乎所有深化改革之举都涉及国资国企,必须全面系统学习,才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融会贯通、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决定》要求。明律师在学习《决定》之时,也秉承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心得、共同进步。今天我们聊聊什么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决定》紧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就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企业制度创新,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于国资国企来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安排,只有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涵和改革方向,才能有效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一)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1.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现代公司治理为核心,以企业产权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组织形式为主体,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企业制度体系。
企业制度由生产力发展所决定与制约,反映特定生产关系下的企业发展形式。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新型生产关系,现代企业制度实际上是新型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国有企业接下来还是要理顺产权关系、权责关系、政企关系、管理关系,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环境。
(1)产权清晰——对应企业产权制度。
产权清晰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在“十六个字”基本特征中放在第一位,突出了产权在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地位,意味着国有企业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在产权关系方面的资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要明确、清晰,要更好地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把企业真正建设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主体。清楚界定财产的权利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2)权责明确——对应企业治理制度。
权责明确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内容,也是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行的根本保障。权责明确意味着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并真正做到权责对等、相互监督。股东会(或出资人)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是企业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对决策结果负责;经理层向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决策的执行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监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表股东利益,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进一步清晰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切实做到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各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不相互替代、不各自为政。
(3)政企分开——对应企业监管制度。
政企分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保障,也是保护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市场竞争公平性的必然要求。这意味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要真正分离开来,政府不应该干预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让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决策,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最终实现让服务回归政府、企业回归市场,建立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企关系。
(4)管理科学——对应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管理科学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保证,也是现代新国企打造新质组织力的必然要求。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启动国有重点企业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旨在推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管理体系:
推动国有企业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益化管理的转变,进一步培养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坚持依法合规治企;
构建完善一整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组织管控体系和管理制度流程,加快组织形态变革,大力去行政化、机关化,探索扁平化管理、平台化运作等模式,夯实企业内部基础管理工作,将精益化管理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新时代“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
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建强人才队伍,注重职工队伍的建设,打造新质人才队伍,大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
2.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新发展,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中国企业发展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就特在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就是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这是对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