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居间合同”的实际定位是什么?
工程居间合同,很多人的理解就是为了保护居间费。但是在很多实际过程当中,如果对方最后没有支付居间费,你拿着这个合同想去打官司,大概率是打不赢的。
难打赢的原因主要就在于,居间人在这个居间过程当中的付出与获取的收益是不成正比的。比如说,在这个居间过程当中你作为中间人,请了上下游吃了几顿饭、打了几次电话、跑了几次腿,就像获取几十万或者几百万的居间费,在法官那边的定义就是: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或许你想说,这中间最大的价值,就是你所拥有的“关系”,但是,在法律条文那里,关系是没用的,是不值钱的,是需要有实际东西体现出来才行。
另外,居间合同实际上是上不了台面的,因为实质上它属于是“保密合同”,没办法曝光的。居间人挣的居间费,是依托自己的关系,促成甲乙双方的合作,然后由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如果说这份居间合同透露出去了,你让你的“关系”如何自处呢?毕竟你的“关系”在甲方那里也是有领导、有同事的,如果让他们知道你的“关系”把这个工程交给中间人来做,会让其他人有什么想法?
当然,并不是说居间合同就不需要签,反而这个合同还必须要签。主要原因有两个:
(1)可以把签订合同这件事当成一个测试
如果乙方连一份居间合同都不愿意签订,你觉得后面你能顺利的拿到居间费吗?很简单的道理对吧?还没开始找他要钱呢,一份合同都不愿意签,那这中间肯定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2)这份合同是你财务合规的一个关键证据
不管是哪一类的居间费,特别是大额的,现在都是要求“公对公转账”的,而公对公转账,就需要有合同、有发票,这样才能做好基础的“三流一致”,也就是发票流、合同流、资金流。如果没有这个合同,却有大笔进账或大笔支出,对你和乙方都是有税务风险的。
总之,居间合同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要,但也必须要有,这是一种基础信任与财务合规的前提条件。不过要是觉得只凭一个居间合同,就觉得这笔费用能稳稳入袋的话,就需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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