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月24日下午,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县十洋村河边。
长乐县公安局陈局长拿着对讲机站在岸边的车旁,一字一顿地大声喊道:“各派出所请注意!各派出所请注意!我是301,我是301,有重要情况通报……”
“401听到!”
“602听到!”
“503听到!
“……”
全县每个派出所一一回答。
“城关十洋村河浦发现沉尸案,死者身上有李文波的印章,请立即查找有无李文波这个人。“”
“503听到!
“602听到!”
“……”
1989年2月24日中午,长乐航城海风阵阵。陈局长接到城关一位菜农报告:他在西区第四浦河边地里劳动时,正值退潮,一会儿,潮水退尽,看见河床上有一块石板,石板下压着一个死人。
陈局长和陈依霖副局长闻报,带领刑警队副队长陈建辉、法医曹汉昌等侦察员赶到现场。之后,长乐县政法委书记王福利、县公安局政委刘景德等也带领30多名干警赶到现场,参加现场勘查调查。
装有车载电台的小车停在现场,到场只10分钟,陈局长及时、果断地向全县派出所布置查找死者是否“李文波”。
靠近村边的河流,污水烂泥,臭气冲天。侦查员们卷起裤腿,下河将尸体捞上岸。
法医曹汉昌,这个刚满35岁的中年人,1983年从建阳卫校毕业分配到长乐县公安局后,经过省公安厅的专门培训,对本职工作娴熟自如,几年来,他经手勘验、解剖的尸体已不下两百具,每次都圆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此时,他手执剃刀,麻利地剃光了死者的头发,露出了伤口。他一一测量着创口的长度和宽度,然后切开头皮,观测、记录颅骨破裂情况。技术员陈瑞忠也一一拍了照。死者头部颅骨破裂,共有8处钝器打击伤。
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起他杀案件。
当地地理环境分析,后往河里推;或者在附近谋杀之后,移尸此处。
从死者衣着打扮看,这是一个长得比较秀气的年轻小伙子,上穿灰色方格尼西装,下穿蓝色西裤,黑皮鞋,衣袋里除了一枚“李文波”的图章外,还有已被浸透了的479.2元现金。
勘查现场,检验尸体,提取物证,向附近群众访问,已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这时,电台陆续传来报告:“301,301,我是407,我片没有李文波此人。”
“301明白。”
“301,301,我是505,我片没有李文波。”
“301明白。”
“……”
一会儿,营前派出所所长陈行武呼叫:“301,301,我是601,我是601,有情况向你报告!”
“我是301,请讲。”
“我们查到李文波,他是营前镇下洋村人,今年1月26日离家,至今下落不明。”
“请通知李文波亲属和下洋村干部立即赶到十洋村辨认尸体!”
“601明白!"
50分钟后,李文波的叔叔、堂兄和下洋村村长赶到了现商量后,陈副局长立即带领陈建辉、林支胜和城关派出所民警黄于峰、郑勇扬赶到营前镇下洋村,对李文波生前的嗜好、关系人及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踏进李文波的家,只见屋角坐着一位老阿婆。她巍巍地站起来,问:“你们找谁?"
“阿婆,他们是公安局的,想问问李文波的情况。”村干部说。
她揉一揉昏花的眼睛说:“民警同志,请坐,文波他临走时,拿500元钱,还向我要一粒一钱半重的金戒指,他说是要到闽侯县尚干乡宫竹村去定亲,我告诉他,现在生活好了,要拿金项链去才好……他怎么啦?”
“老人家,你不要太难过,他被杀害了,我们一定要抓住凶手!”陈副局长安慰说。
老阿婆已泣不成声。
干警们在村干部配合下,又向李文波的其他亲友和知情者了解了一些情况,便向闽侯县尚干乡出发。
侦破组来到尚干乡,找到李文波未婚妻的家。
李文波的未婚妻听了干瞥的介绍,流着泪说:“他已好久没来过我家……想不到他……”她说着,伤心地倒在床上痛哭。
陈副局长又问她的父母,李文波还可能到哪里去?可能同什么样的人来往?他们都摇头说不知道。
为了进一步摸清李文波的来往人员,侦破组再次深入下洋村。
村头文化馆里,几个小青年正在打康乐球。陈副局长走过去问道:“依弟,我们想了解一下李文波的情况,他来往的朋友大都有谁?”
小李搔了搔头皮说道:“我想起来了,腊月十五那天,文波和李华在县文化官门口说过话。”
“他们说什么?”
“文波要打金项链,问李华县城有没有打金银的人。”
“李华怎么说?”
“李华说在县城里他有熟人,答应帮文波打金项链。”
“李华最近去哪里?”
“好几天没看到他了。”
这时,有一位青年说:“农历12月23那天,乡下祭灶,快过年了,不见李华回家。”
有位青年插上说:“那天他表兄结婚,大家都去了,也没看见李华来喝喜酒。”
“你们镇上有没有加工金银首饰店?”
“没有,加工这东西都得到县城或者福州。”
在回县城的路上,侦查员们在车里简单研究分析,决定对李华开展全面调查。
在长乐县城关,李华有一位姑文。侦查员找到其姑丈。
经打听,得悉李华在城关综合食品厂当临时工。侦查员找到厂领导,问:“李华在你厂表现怎么样?”
厂领导介绍说,这人年纪只有20岁,却十分好色,先后结交好几个女工,经常同她们一起去影院、上馆子,开销比较大。
“有什么反常表现吗?”
“我们这里每月10日发工资,可已超过5天了,还不见他来领工资。据说不干了,总不至于连最后这个月工资也不要吧。”
“这人还有什么特点?”
“人很凶,常参加打架斗殴。你们要详细了解他的情况,可以找一下车间工人,他们可能对他更了解。”
经厂领导介绍,陈建辉等几位侦查员分头找了与李华同一车间、关系较好的几位工人了解情况。
有一位工人介绍说,春节前后,李华曾告诉几位好友,说他在录相室看录像时,被挤掉了一枚一钱半重的金戒指,只拾回0.1钱的残粒。他还将这小粒金子拿给几位朋友看过。另外,1月26日下午,一个陌生青年到厂里找过李华,这个陌生青年模样有点像侦查员介绍的李文波。
根据以上调查,侦破组同志一致认为:李华作案的嫌疑最大。陈副局长归纳了三条理由:
其一,李文波1月26日找过李华,他的失踪恰好是在找过李华之后;
其二,李华讲过丢失一粒金戒指,其重量与死者李文波之物相等,而李文波身上那枚金戒指亦无着落,;
其三,杀人现场应在河浦附近,凶手在城关有落脚处,而李华具备了这个条件。
3月14日深夜,追捕组分赴李华可能落脚藏身的地方进行侦查。老曹、小黄、老林三人悄悄来到城关下橹桥,轻轻扣响一户住家的房门:“这是依庄的家吗?”
“是呀,你们是……”
“我们是查户口的,请开门。”
“嘎吱”一声,大门打开。干警们见来开门的是个老汉,便问道:“依庄是你什么人?”
“是我孙子。”
“他在吗?"
“下午3点到福州去了。”
“老人家,别瞒我们,下午5点多你孙子还在,怎么说3点就去福州了呢?能让我们看看吗?”曹汉昌说下午5点多还在,只是试探一下而已。
“……那,请看看吧……”老汉语塞。
“你们别急,我记起来,好像在。”
老汉把房门打开了。侦查员走进房间,只见一张床上躺着两个小青年,便喊道:“依庄,依庄,有事,爬起来!”
其中一位小青年揉着睡眼,朦胧中没有看清问话的是警察,便毫无戒心地应道:“三更半夜,叫我干什么?”
“你身边那个人是谁?”
“是我同学。”
“那里人?”
“营前。”
“那个村的?”
“下洋。”
“叫什么名字?”
“李华。”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在此一瞬间!
李华被带去看过李文波的尸体,然后带到公安局审讯室。
这无言的行动,使他感到一阵阵恐惧、不安。刑警队长周小敏、指导员陈春经过一番察颜观色之后,突然连珠炮似地发问
“李华,李文波托你办过什么事?你到金店称过一粒金戒指,那是谁的?你拿一粒金戒指的残粒给人家看过,是哪里得来的?老实交代!”
一阵阵惶惑之后,李华深信公安机关已掌握了他谋财害命的确凿证据,便低下头,交代说:
“腊月十五那天,李文波听说我在城关有一位朋友会工金银首饰,便来找我,他要打一条金项链送给女朋友,我答应下来。1月26日中午,他带上500元现金和一枚一钱斗的金戒指,到城关找我,我正苦于没钱花,便产生了谋财害命的邪念。当晚10点多,将李文波骗到城关第四浦河边,趁他不备,抽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猛击他头部十几下,他便晕倒滚到河里,怕他不死,就搬起一块石板扔下去,压在身上。我本来还打算拿他的钱,可是他滚到河里去,拿不到……先到手的那粒金戒指也给弄丢了,到河边找了二三次才找回那一点金戒指的残粒。”
1989年5月14日,李华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