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名在校大学生小沈因房屋贷款问题告上了法庭,原以为靠父母能贷到款,结果发现条件不达标,2万定金打了水漂。
销售说清楚了还是在“忽悠”?法庭一审,让小沈傻眼了。
事情起因一对在校大学生情侣小沈和女友准备购置一套房,房屋销售人员告诉他们,只要有家长作为共同还款人,即便是学生身份也可以贷款。
两人当时被这一说法打动,立刻掏出2万元定金,爽快地签下了商品房认购书。
等他们把所有手续办妥,银行那边一查,小沈的家长收入达不到月供两倍的要求,这贷款的美梦就这么碎了。
小沈和女友觉得自己被销售“忽悠”了,认为这明显是欺诈行为,于是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案件审理后,法院判决却让人大跌眼镜。法官认为,当初销售人员明确告知了贷款的必要条件,并无欺诈行为。于是,驳回了小沈的诉讼请求。
这个结果,让小沈和女友无奈,更让群众看得目瞪口呆:这究竟是谁的责任?购房梦为何成了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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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网友怎么说?
大学生还是年轻。一般都是先问好银行需要什么条件。才去买房子呢。怎么步骤反过来的销售引导。销售不引导。就不会出现这些矛盾写定字就输了 要是写订字那就赢了其实小伙应该感到快乐,没买成反而对他很好,还好损失的是2万,真正买下来以后可就头疼了。错归错,钱倒退给他啊,就算扣一两千,他应该也能接受。按照定金法则是退不了!这个大学生只能以协商的方式看能不能退,或者找开发商的其他问题这个时候就得走人道主意啦那为什么不调查清楚了再交定金,交了定金才出此妖蛾子。可是烂尾楼,开发商怎么不赔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