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可是咱农民的根儿,关于宅基地继承的事儿一直都备受关注。今天咱就来好好聊聊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最新政策。
先来说说这政策的要点。现在规定啊,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咱农民只有使用权。但是呢,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这就有点让人纠结了,房子和地又不能分开,那继承了房子,宅基地咋算呢?
比如说俺们村的老张头家老张头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早年去城里打拼,户口也迁到城里了,小儿子一直在村里生活。老张头去世后,留下了一处宅基地和上面的老房子。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大儿子觉得自己虽然户口不在村里了,但也是老张头的儿子,房子有自己的一份,那宅基地也应该能跟着沾点边儿吧。可村里有的人就不这么认为了,他们说宅基地是给村里人的福利,大儿子户口都不在村里了,没资格继承宅基地,只能继承房子,而且这房子还不能随便翻建。
这事儿在村里可引起了不小的讨论一部分人觉得大儿子在城里生活也不容易,老父亲留下的东西,他应该有份。而且现在社会发展了,不能再死抠着户口不放,亲情也很重要啊。但另一部分人则坚持认为,政策就是政策,得按规矩来。如果开了这个口子,以后村里那些户口迁出去的人都回来要宅基地,那村里的土地资源不就乱套了吗?
再比如说隔壁村的李大姐家李大姐嫁出去后,户口也迁到了婆家,但她一直对娘家的老宅子有感情,想着以后能回来养老。结果娘家父母去世后,关于宅基地的继承也闹得不可开交。她的兄弟们觉得她嫁出去了,户口也不在了,就不该来争宅基地。可李大姐觉得自己对娘家也有贡献,而且房子是父母留下的,自己应该有权利继承一部分。
这就引出了一个争议点,对于那些户口迁出的子女,到底应不应该有宅基地的继承权呢?有些人认为,只要他们对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就应该有一定的权利。毕竟亲情是无法用户口来衡量的。但也有人反驳说,如果这样的话,那会引发很多问题。比如一些人可能会为了争夺宅基地而假惺惺地尽赡养义务,或者会导致宅基地的滥用,破坏农村的土地规划。
还有一个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就是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后,能住多久?能不能翻建、改建呢?政策在这方面也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可能比较宽松,只要房子不倒,你就可以一直住。但有的地方就管得比较严,一旦发现你违规翻建,就会责令拆除。
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最新政策虽然有了一些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很多争议和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大家对于这些问题都有什么看法呢?欢迎一起来讨论讨论,说不定我们能一起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呢。
放了一个
不得乱七八糟的改!反而应该更加的完善
就算你是农村户口又怎样?国家实行一户一宅了!懂了啵?[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