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保群:髑髅的幽默(外一章)

翱皓谈文化 2024-06-19 13:16:24

南宋千古迷画《骷髅幻戏图》

有些人本身并不幽默,但幽默却总是要找到他们,比如吝凿鬼、假道学、马列主义老太太等等。可怜髑髅虽然一向安分,在与幽默的关系上却不幸与上述人等入于一类了。

髑髅,也就是人的头骨,读者即使没有见过实物,也大抵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相信很少人会对它产生愉悦的情绪。但这并不影响有些人用它来做旗帜或者徽章之类的图案,以及危险物品的标志,那目的就是让人感到恐惧,识相的就离远一些。在中国古代,对骷髅能令人引起恐怖的效果早就有绝妙的应用,那就是一场大战之后,就把敌人或无辜老百姓的头颅成千上万地堆成个小山,号称“京观”,让敌方见之丧胆。而国外,据说有用髑髅堆成的教堂,还成为世界著名的奇观。——即是要用髑髅唤起人的悲悯之心,似也无须那么大的剂量吧。总之,髑髅似乎是不大容易与幽默挨得上边的。

但幽默还是要找上门来。南宋的画家李嵩作有《髑髅幻戏图》,一个大骷髅把一具小骷髅当做傀儡耍,来逗弄人间的儿童,明人吴来庭说他“必有所悟”,至于悟的是什么,是不是悟到政治舞台上的傀儡及其操纵者不过是几具供人嬉笑的骷髅?还是以髑髅为戏具的生人,却想不到髑髅也正把人生看做一场戏?那又要读画者自己去悟了。①但不管你怎么去想,这幅堪称中国最早漫画的《髑髅幻戏图》,其讽刺和劝世意义是掩盖不了的。曹雪芹的风月宝鉴立意与此相近,无论是从美人那面悟到骷髅,还是从骷髅那面想到美人。生与死,荣与衰,今与昔,智与痴,这之间的是非和转换,人各有见,而髑髅被拉到其中做了一方的形象代言人,他便想不幽默也不行了。

当然,髑髅幽默的始祖是《庄子•至乐篇》中那个有名的故事。庄子在去楚国的途中,见路旁有一髑髅,于是大抒悲悯之情,想召请大司命使其复活。但髑髅深矉蹙頞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却是无意中对庄子幽了一默。此后东汉的张衡又承其余风,做了一篇《髑髅赋》,只是那髑髅的主人反成了庄子。庄子本来就是借髑髅说自己的话,张平子点破,有些煞风景了。至于鲁迅据《至乐》改做的那篇戏剧体小说《起死》,把庄子梦境的玄谈化为现实中的人生俗务,寓沉痛于幽默,众所周知,就不必多说了。总之,髑髅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有时也扮演看起来很轻松想起来却又沉重的角色的。

但南华真人的大道理玄而又玄,读了之后,让人从另一个方向掉进了哈姆雷特的怪圈,不管有多少“心得”,依然弄不清要死还是要活。所以本文且从鬼故事中寻找另一种浅俗的髑髅幽默。既然浅俗,就难免恶谑的成分多一些,但也未必全无教益。庄子不是说过“道在屎溺”么,那就说说髑髅与屎溺的故事吧。

最早的一篇见于刘宋刘义庆《幽明录》:晋大司马桓温镇守赭圻(存今安徽芜湖)之时,幕下有一姓何的参军,清晨外出,行于田野中,忽感内急,而急不择地,一泡尿撒出,正泚到一个髑髅上。等他回到住处,睡午觉时就做了一梦,见一妇人正色言道:“君本佳人,奈何使我受此秽污!至暮间你自会明白利害。”当时此间正闹着暴虎,白天尚少行人,至夜间就更不敢外出了。但此位何参军有不能稍忍须臾的毛病,他在院墙上凿了一洞,夜间小遗,就把墙外当做了便池。而此夜他又为膀胱所扰,匆匆赶到墙穴处,正待“撒野”,那暴虎却恰恰巡行至此,不知突生了什么灵感,虎头一掉,便一口把那不抵饭吃的话儿咬了下来,于是何参军一命归阴了。到了阴间,何参军才会真正地“明白利害”,因为按照惯例,人死时是什么模样,其鬼就将永远保留那状态,也就是说,何参军一下子从猛男变成了阉鬼!

这故事中老虎如何隔着一堵墙(也许只是抹了层泥的篱笆?)而下嘴的细节不必深究,只说那位髑髅的主人未免心手都太黑了些。何先生情急之下,不能相形度势,自属大意,但也许那髑髅本来半掩土中,一时也顾瞻不周,更何况髑髅那东西,倘不是专家,也难辨男女,总之,何先生是绝无故犯三大纪律之意的。如若小加惩戒,也就罢了,总不能附灵于暴虎,把人家下了蚕室吧。妇道人家而行此下九流的狠手,真使闺阁蒙羞,所以虽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主题并不错,可是“卿本佳人,奈何咬鸟”的评语总要还给这位女士的。

但无论如何,向着亡人髑髅“撒野”总是不对的,即使是在荒野中吧,规矩是不应该把它当成易拉罐之类的垃圾,而要当成人的遗体。倘若有人确实把那物件当做一个“人”,却又认为是一个可以随意欺侮的弱者,那这个人就活该要受到报复了。袁枚《子不语》卷一“骷髅报仇”一则与何参军故事相类,但主角是个恶人,便让人感觉大不相同了:

常熟人孙君寿,性狞恶,好慢神虐鬼。一日与人游山,腹胀如厕。荒野中哪里有厕所,便走入荒坟中隐蔽之处,偏巧见有一髑髅在侧,就取过来蹲踞其上,竟是把人家的嘴当成马桶了。完事之后,这汉子尚觉意犹未尽,便冲着髑髅戏谑道:“汝食佳乎?”不料骷髅张口道:“佳!”这汉的胆量原来也平常,此时拉起裤子便逃,而那骷髅竟如皮球一般滚着追来,直追到一座桥上,髑髅因为滚不上去,只好退回。但此汉的报应才刚刚开始。他回到家中,面如死灰,接着便得了一个怪病,每日屙了屎,便手取吞之,还自呼道:“汝食佳乎?”就这样吃完了屙,屙完了吃,真应了个“自食其果”。他一直折腾了三天,可是这个“三天”不是给这汉子的有期惩罚的界限,而是他的死期。

凡人总应该有些仁者之心,你尽可不信鬼神,但也不必特意侮辱。像这个恶汉,他的侮慢鬼神其实是平日欺压良善的延伸,正如混账统治者掘人坟墓、侮人先辈是他们专制百姓的延伸一样,这又不是一般的“不信邪”而已了。所以如果仅是自食其粪,还算是“治病救人”,但此汉已经恶贯满盈,死了也就死了吧。

但话说回来,即是我们的“不信邪”,也没有必要特意用侮辱鬼神来表现一番的吧。真的勇士对敌人的尸骸都保持着尊重,那种砸牌位,推泥胎,掘古坟的革命,所谓“土偶欺山,妖骸祸水”,即使不是虚张胆识,总是有些以个人意志强加于别人的。(至于把泥胎推下神座,为的是自己坐上去,那虽然好像是另外一类事,但其实正是水到渠成的结果。)道理很简单,因为你伤害的不是那些你认做虚无的神鬼,而是那些虔信鬼神的信徒的心。就说这髑髅吧,你固然可以看做是天地间的废物,但对那髑髅主人的子孙来说,却绝不甘心作如是观的。即便是天字号的大混蛋,总不会把自己祖宗的头颅当做尿壶吧,但他却把别人的祖宗充当了那玩意儿,此时他会觉得无所谓,甚至觉得很开心,推己及人,这行为总不能不说是缺德。

而这种缺德的结果,就难免让自己祖宗的头颅做了别人,甚至就是自己的尿壶。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所记一条,可以称得上这种“白色幽默”的极致了:一个很有些二百五的小子,也是戏溺于髑髅之口,那髑髅气愤地大叫着,跳起有一人高。这浑小子吓得往家里跑,却没想到髑髅率着一群野鬼打上门来。双方讲起和解条件,才知道那被溺的髑髅竟是这二混子的高祖母!老太太悯念子孙,不再计较,但这事乡里皆知,一提这家,肯定会挂上“往他祖奶奶嘴里撒尿的张家”,不然也就不会被纪晓岚载入野乘了。

这些污秽东西说多了令人不快,那就先穿插些别的东西。明人马愈所著的《马氏日抄》中有一段,是往髑髅嘴里放大蒜的。

御用监的太监来定,奉差率五六骑前往南海子。早晨出城,中午时已经到了羊房,他们就坐在大柳树下,取出随身所带的酒食用饭。来定用熟肉蘸着蒜泥吃得正欢,回头一瞥,见身旁有一髑髅,便在两片肉中夹上蒜泥,塞到髑髅口中。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料也不妨,偏偏来定开了一句玩笑,问髑髅道:“辣否?”不料那髑髅应声答曰:“辣!”此后便连连呼辣不绝,就是把那肉从口中取出,那物还是不停地叫着。来定无法,赶快起身到南海子,可是往返之间,那呼辣之声始终在耳朵边响个不住,直到进了北京城,那才算得了消停。但事情并没有结束,来定进了家门就病倒,数日之后就死了。

这个髑髅是个惹不得的光棍,不识逗,一句玩笑话就反目成仇。人不论贵贱善恶,混到髑髅的份儿上,看起来好似是“三大差别”全无了,但其实并不然,原来做人时的本性还延续着。所以对着陌生的髑髅,正如旅人乍到一处,逢人问事,先要观察一下对方是什么身份,以免一不小心就碰了瓷。这位太监平时对朝廷上的“老先儿”都是嘻嘻哈哈惯了,万没想到栽在一个死鬼地痞头上。

清末人杨凤辉《南皋笔记》中也有同样的故事,那是个甘肃拉卜楞寺附近的少数民族髑髅,比北京城外的地棍要朴厚多了。一位多事的客商,往髑髅嘴里塞了根海椒,随口问道“克梗不克梗?”“克梗”是少数民族语“辣”的意思。谁想那髑髅应声道:“克梗克梗!”然后就是随你走到哪里,“克梗克梗”的声音总在这客商耳边响着。客商不胜其扰,便哀求道:“我只是开个玩笑,老兄总不能纠缠个没完啊。”这时就听有人说道:“我骸骨暴露,魂魄无归,悲风旷野,荒草空山,如果是仁者见之,总应该表示一下怜悯吧,可是你却拿我开玩笑!我就克梗克梗地永远跟上你了。”客商总算知趣,赶快跑回旷野,找到那只髑髅,掩埋停当,从此果然再听不到克梗之声了。

掩骼埋胔,自是仁者之事,但也有时要惹麻烦。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五记浙江杭州附近临平镇一事,乡间一农夫割草于野,见一髑髅,悯其暴露,掘地而埋之。他自以为做了一件善事,不料回家就打起摆子,有鬼附体而言曰:“我在旷野甚乐,汝乃埋我土中,闷不可耐,必杀汝!”最后其家祭以酒食,焚纸钱无数,才把这混账行子打发走。

话扯远了,还回到那低俗的老题目撒尿上来,须知此类故事发生在不止一地,自首善的京师畿辅,文明昌盛的江南,乃至边远的西陲,真是王化所被,无远不届,堪称是万里同风了。但那大同中的小异,却让人能发现各地不同的人情鬼趣(那当然是属于故事编造者的),所以搜集起来,也应有些民俗学的价值吧。我因为桑梓之情,曾特意翻书寻找敝乡中的此类故事,却因为阅书有限,结果极为失望,空余愧不如人的失落之憾。职此之故,对意外发现的同类故事总有些爱莫能舍,殷殷献芹,以期能遇到同癖的读者。

这是清人陆长春《香饮楼宾谈》卷下的一篇,事情发生在商业发达的广州了。一位乡下人带着把雨伞进城,一时内急,见道旁有一髑髅,便也演起何参军的故伎,同时又学着那位常熟恶汉,戏问:“味佳乎?”那髑髅张口应之曰:“佳!”乡人大恐,持伞而奔,不料身后就如同有人紧追着,一股劲地叫着“佳佳佳”。乡人躲入城隍庙,鬼物自不敢入。过了很久,他估摸着那位佳佳者已经离去,可是刚出庙门,佳佳声即追了上来。广州的乡下人都是未来的企业家,自然是很聪明的,便心生金蝉脱壳之计,跑到一个店铺中买东西。价钱谈好了,却说忘记带钱,留下雨伞为质,说等我取了钱再来。他出了店门,撒脚就跑,那佳佳鬼果然不再追来。店铺的伙计等到天黑也不见那乡人回来,只好关门,可是这晚上就闹起鬼来。那佳佳鬼却不再叫佳佳,只附到人身上论理:“他凭什么往我嘴里乱尿?他人走了,伞却留在你店里,我就找你算账!”伙计和他理论半天,看出也是个把抵押物视为信用根本的商界精灵,只好设酒肴,焚纸钱,又请来几个和尚念经,才把这位鬼爷送走。(此篇与袁枚《子不语》卷八“鬼乖乖”相类。)

最后一个故事更是不得不说了,因为故事虽然见于乐钧的《耳食录》,却是画鬼的大名人罗聘所述,而发生的地点则是捣鬼的大伟人韦小宝的故里扬州。

扬州城外的野地里有很多髑髅,如果有人戏侮它们,往往重则被祟,轻则被骂,挨骂并不是什么大事,但被一个髑髅所骂,就要很感到晦气了。这天一个狂夫与几个朋友一起出城,朋友们就互相告诫,大家都不要惹这些髑髅。可是二百五就是二百五,这狂夫偏要逞能,朝着一个髑髅的嘴就撒将起来,嘴里还说着:“让我请你喝酒吧!”不想这位髑髅是个酒鬼,一听有酒喝,也不计较那亵慢之事了,便追着讨酒喝。狂夫知道躲不掉了,只好和朋友们回城,登上一家酒楼。那髑髅虽然没有跟着,魂灵却早也上了楼。大家坐定,虚设一座,也摆上碗筷,是那位髑髅酒鬼的。大家每喝一杯,必朝着那虚空之处倒一杯,也不知给那髑髅灌了多少杯,那酒已经顺着楼板直流到楼下了。众人觉得也差不多了,便问道:“老哥醉了吧?”这髑髅却颇有樊将军的狗屠气概,应道:“死且不朽,卮酒安足辞哉!”这髑髅没完没了地喝,陪客有些顶不住,就都悄悄地溜走,只剩下那个狂夫难以脱身。最后他也托言如厕,到楼下柜台扔块银子就跑了。店小二听到楼上还有人在喊着要斟酒,上去一看,人影也没有,只听得虚空中不断吼着“拿酒来”,顿时吓得半死。

罗两峰爱把人世情态描摹入画,他这里讲的故事其实是借着髑髅骂酒鬼,在髑髅故事中也是别出心裁了。

只要有酒,死且不惧,灌上一泡尿算得了什么!这在那时或者可以称雄于酒界,但如果到了现在,恐怕就要瞠乎其后,不免有“后生可畏”之叹了吧。

髑髅与巫术

髑髅的幽默是苦涩与无奈的,但这还不算他们最不幸的事。由于髑髅本身具有的灵性,他们往往被妖人妖物所利用,成为祸害生民的工具,那才是最为可悲的。

正如人们把脑袋看成是人体最重要的部位一样,髑髅作为尸骸的核心也是很自然的。一旦死人的骨骸四分五散,那么他的亡魂总要有所依附,究竟依附于哪一部分呢,不管是让人还是让鬼来选择,恐怕只能是髑髅;而如果髑髅也瓜剖而豆分,那么最重要的部位则是天灵盖即头盖骨。前述故事所说的髑髅能像皮球一样越跳越高,能如车轮一样滚动着追逐人,很显然,其他部位的骨骼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既有灵性,却又是一个不能自主的枯骨,这样一来,髑髅和天灵盖就成了古代巫术以及修炼术中很重视的一个资源了。

明清神怪小说中常提到的妖狐“拜月炼形”,头上就要顶上一块人的头盖骨或髑髅,那是为读者所熟知的了。其说来源也很早。如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中即说野狐头戴髑髅拜北斗,只要髑髅不掉下来,即可化为人形。而薛用弱《集异记》写得更具体:

忽有妖弧踉跄而至……乃取髑髅安于其首,遂摇动之,倘振落者,即不再顾,因别选焉 。不四五,遂得其一,岌然而缀。乃褰撷木叶草花,障蔽形体,随其顾盼,即成衣服。须臾,化作妇人,绰约而去。

不仅是狐狸,就是其他精怪作祟也要借助于髑髅。洪迈《夷坚丁志》卷二十“黄资深”条里的母狗戴上髑髅就能化为妇人,蛊惑好色之徒。

不惟如此,最可怕的是无头鬼也要借助于髑髅才能作祟,那情节的恐怖胜于《聊斋》中的恶鬼画皮。清人俞蛟在《梦厂杂著》卷九中就记载了这样的故事,是说一个书生迷上了个美女,不想却是个无头之鬼。故事的后半截如下:

时月华如昼,忽垣外柳枝摇曳,一人攀条逾垣而下,身无寸缕,视其双足,罗袜凌波,而不见首。女于墙下两手爬搔,得一一物承颔际,俨然首也。发长及地,且挽且行。登堂趋左室,钥锢自开。入启箱篋,取纨绮服之,对镜调脂,运梳挽髻。妆竟出户,即昨宵燕婉之佳丽也。客匿帐中,投之以枕,中其首,首堕地有声,女俯身遍拾,客急起,提其首掷户外,挥拳纵击。女张两手,若瞽者探物,摸索及门而遁。客隔院大呼,主宾咸集,烛之,则一髑髅,肤发尽脱,瓠齿犹存。

一只髑髅尚有如许灵气,下放到流沙河的卷帘大将项下挂了几个髑髅自然更是了得,而把一百零八个串到一起挂到颈子上,那肯定要成为明王菩萨了。所以髑髅的灵气必然为民间巫师所注意,从而成了邪术的一个重要因素。《天台菩萨戒疏》中曾说到“西国外道打人头骨,决知死生因缘等,此方亦有事髑髅神说世休否”,这是用髑髅做占卜,西域国有,中土也有,其名就叫“髑髅神”。这髑髅神是类似樟柳神一类的东西,但其原料不是用带有灵气的木头,而是人的髑髅以及附于其上的灵魂。

金佚名《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记载了一段南宋理宗嘉熙年间发生的事,言及髑髅神的“制造”过程,其残忍令人发指。妖人拐骗儿童之后:

每日灌法醋自顶至踵,关节脉络悉被锢钉,备极惨酷。待其死后,收其枯骨,掬其魂魄,谓能于耳边报事,名髑髅神。

此书说“今世言人之吉凶者,皆盗人家童男如此法”,但这仅是一种见识,民间所传言的妖人拐害儿童之事,其实大多也只是传言而已,并不见得真有其事或那么严重的。所以对髑髅神另有一说,虽然也是巫术,但更可信一些。宋人释赞宁《东坡先生物类相感志》卷六云:

髑髅,以蓬穿之,则夜话矣,凡百先征无不响告。初得准以巨大者为最,以香衣净洗之,然以蓬穿,始则呻吟,然后问之;或以土实之,以赤豆植,以夜则言告吉凶相状焉。(这个版本疑有误字,但大意是不错的。)

把一个髑髅,用蓬草刺激他本是眼窝的空洞,更甚者则把这髑髅当成了花盆,种上植物,让根须在颅内乱串乱钻,以此来逼迫髑髅预报吉凶,这种主意本身就是很残忍的。因为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冢中枯骨最怕的就是这种折磨。祖冲之《述异记》中说到一个鬼魂托梦与人,说自己目中有刺,请为拔之。此人找到尸骸,果然是髑髅中生了草。戴孚《广异记》中一则也记尸骸为竹根所损,鬼魂则不堪楚痛。又一条亦有鬼苦诉“体魄为树根所穿,楚痛不堪忍”。所以用蓬草穿髑髅以问吉凶,就无异于用酷刑逼供。

这一巫术似乎并没有完全失传,甚至有了发展。如清人小说《海游记》中说炼樟柳神用男女头盖骨各四十九枚云云,可能更是变出了新的花样,起码是把髑髅神与樟柳神合而为一了。早在南宋时民间就有鬼魂如无顶骨即天灵盖则不能转世之说(见于《夷坚甲志》卷十七“解三娘”条),顶骨是髑髅的最主要部位,在对死者遗骸迁葬时,绝对不能把顶骨遗漏,此说虽是根于髑髅的重要性,但也未尝没有丢到旷野中为人戏侮和残虐的顾虑吧。

但最可怕的“术”还不是巫术,而是帝王的御人之术,对于髑髅来说,就是用他这个死人的魂灵来整治活人。这当然是精英的髑髅,而且被帝王顶戴在头上,甚至加上光环,但他们的处境却比被无赖坐在屁股下还难堪。因为既然是精英,就把独立的人格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他们生前可以推掉任何强加上来的纸糊的或者镀金的纸冠,但一旦成了为帝王装饰的髑髅,便失去了话语权,只好任由摆布,随兴装扮,如果髑髅有灵,那心中的痛苦是极深的。

秦王嬴政见到韩非的《孤愤》、《五蠹》之书,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这是误以为韩非是死去的古人,所以肯屈帝王之尊做学生。但一旦活着的韩非来到面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韩非著有《说难》一篇,道:龙有逆鳞径尺,人有撄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撄人主之逆鳞,则几矣!”既然难,不说可以么?他不得不说,因为他还不是髑髅;而他这个结巴嘴又不会唱赞歌,因为他也不愿意做俳优畜之的文学侍从。那“说”的结果众所周知,就是关在牢狱里,死掉。

太史公写《韩非传》,百分之七十的篇幅是引《说难》的原文,他最后叹道:“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这是悲韩非还是悲自己?是“余心可惩”还是“九死而不悔”? “司马迁之心”是瞒不过明主的。所以历史上虽然没有记载他的死因,但一些史学家推测他最终还是死于汉武帝之手,应是事在必然的吧。

①故宫博物院藏有此画,另页有黄公望小令题此图,道:“没有半点皮和肉,有一担苦和愁。傀儡儿还将丝线抽,弄一个小样子把冤家逗。识破个羞哪不羞?呆兀自五里已单堠。”

(选自《扪虱谈鬼录》,栾保群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10年4月第1版,第131-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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